男子为购毒竟把妻子交给上家做人质,被判死缓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6月25日报道,6月26号是第33个“国际禁毒日”,每年这个时候,江苏各级法院都会进行毒品犯罪案件的集中宣判,今年也不例外。

6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开庭的方式,对5起毒品案件中的20名被告人集中宣判,其中1人被判死刑,5人被判死缓,5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彭某,为了收购、贩卖毒品,竟把自己的妻子交到云南毒品交易的上家手中做人质。

利用未成年人运输毒品 被告人李贵仙被判死刑

被告人李贵仙,经查,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间,李贵仙通过他人寻找毒品交易下家,并安排他人从云南、贵州等地运输毒品至南京。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李贵仙曾安排三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运输毒品,情节尤其恶劣。经查,李贵仙参与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的数量近5000克。

6月24日,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李桂仙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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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被告人李贵仙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参与李贵仙贩卖运输毒品案的被告人,有4人被判死缓,2人被判无期,1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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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购毒把妻子作“人质” 被告人彭昆被判死缓

南京中院判决的另一起毒品案件中,被告人彭昆为收购、贩卖毒品,甚至把自己的妻子交到云南毒品交易的上家手中做人质。

经查,2019年7月24日,交易上家在控制了被告人彭昆的妻子后,将毒品通过快递从云南发往江苏镇江丹阳一批发超市。7月28日,彭昆来取货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快递包裹中查获72小包甲基苯丙胺,净重1990.14克。

6月24日,南京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彭昆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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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走私毒品境内人体藏毒 7人被判重刑

另外,被告人高闯等7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是典型的跨境长途贩运大宗毒品案,毒品主要来自缅甸,贩运方式涵盖飞机、铁路、汽车等交通工具,甚至包括邮寄、人体藏毒等方式,这7人中,两人获刑无期徒刑,4人获刑15年有期徒刑,1人获刑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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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称,对毒品犯罪依法严惩。重点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对具有武装掩护犯罪、暴力抗拒查缉、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过去五年,南京法院判决毒品犯罪分子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重刑率近18%,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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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江苏台记者/陈渝娜 李洋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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