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航要警惕!

最近发生几件事,是关于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的旅客在飞机上突然发病构成机上扰乱行为的:有的在飞机上打人骂人,有的砸坏了机上设备。

其实每年到了这个时候,类似的扰乱事件案例都会激增。春季既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也同时是精神类疾病的高发期

据统计,每年3-5月份精神疾病复发率占全年的70%以上。尤其是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的患者,更容易受换季的影响。

而患有精神疾病旅客在飞机上突然发病,甚至实施扰乱事件乃至非法干扰事件,近年来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

2018年3月3日,一名21岁患有精神疾病男子设法翻越荣市国际机场围界,成功登上越南航空公司VN1265航班,后来在乘务员核对人员时才发现异常情况,通知安全人员将其带走,造成了航班延误

2019年5月20日,福州航空某航班一名旅客突然发病,精神失控,降落过程中企图打开舱门,被机组和旅客合力制服。

2021年3月12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一名患有精神疾病女性旅客将位于机场四层服务柜台附近的手用消毒剂置物架(钢管)拔出后,从四层抛至二层西侧行李提取厅出口附近,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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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下旬,迪庆香格里拉机场一名旅客何某在接受安检过程中发病,拒不配合安检,并突然从包内掏出匕首指向安检人员,安检员与民警迅速将其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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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下旬,网友爆料某航班有旅客发病,企图跳机,并大声叫喊“我要统治整个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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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4日,某航班上,一名疑似患有精神疾病旅客使用一根小木棍(类似根雕工艺品)不断敲击前方座椅并乱戳其它旅客,飞机落地到站时,该名旅客行至紧急出口处拒绝下机,突然情绪和行为失控,大声叫嚷骂人,并有破坏机上设备行为和攻击机组人员行为,争执过程造成一名安全员和一名男乘务员轻微受伤,移交机场公安后咬伤民警

2021年4月12日,某航班一名疑似患有精神疾病旅客在飞机下降阶段不听乘务组劝阻,躺在座椅上不系安全带,并用脚踹乘务长肚子,航班落地后被移交机场公安

2021年4月12日,某航班飞行过程中一名疑似患有精神疾病旅客两次脱光衣服,口中喊到来的时候一丝不挂,走的时候也要一丝不挂,威胁要开舱门,乘务组予以制止,期间乘务长被该名旅客挠伤手臂、颈部及面部,安全员被咬伤手臂及腿部。后在其他旅客协助下,该名旅客被制服,落地后移交公安

2023年1月3日,海航HU7603航班在首都机场出港滑行时,机舱内一男性旅客突然从机舱尾部跑向前舱,一边奔跑一边大喊“飞机快出事了,死神来了”,一直跑过头等舱直奔舱门。机组人员和头等舱乘客随即冲上去,及时控制住该男子

2023年4月11日,一女子在春秋航空航班上,向机组工作人员吐口水,随后与座位后面人员争吵,并站起身挑衅试图制止她的人,所说语言非常污秽,令旁边乘客感到不安全。最终其被机组人员强行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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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23年至目前国内民航发生精神疾病机上扰序事件68起,其中行为人有精神病史的41人,无精神病史的14人。

据世卫组织统计,全球有近10亿人患有精神障碍,每40秒就有1人死于自杀,全球共有约3.5亿名抑郁症患者,精神分裂症影响着超过2000万人。而我国抑郁症患病率高达2.1%,焦虑障碍患病率达4.98%。这是一个令我们极为震惊的数字。

这个群体自然需要得到更多社会关爱,民航系统当然不会歧视这些患者,同时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但毕竟安全大于天,所有的一切都要在能够确保人机安全的前提下。

不论是季节变化,温度变化,飞机起降的重力变化,温度变化,气压变化等,以及受机上密闭空间、其他旅客影响等,都可能诱发某些精神类疾病突然发作。

全球民航不安全事件中,一些突发劫机的、冲击驾驶舱的、威胁炸飞机的、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的、打架闹事的、自残自杀的,以及许多严重扰乱客舱秩序行为,相当高的比例是由于行为人精神疾病突然发作,这也成为了如今民航空防安全管控的一个痛点难点。

民航系统能做到的,就是机上控制、机下处理,把隐患尽量留在地面,如在空中事态严重就不得不返航或备降。

那么对于民航系统来说,究竟能做些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赋予了机长权利,即机长可以根据综合因素,包括现场因素,来判断旅客上了飞机以后,有没有可能对航空安全构成威胁,或者影响其他旅客的安全。

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指出:“旅客的行为有可能危及飞行安全或者公共秩序的,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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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航司可以依法拒载。

但需要说明的是,航司拒载一名旅客,一定出于是对包括被拒载旅客在内所有旅客的安全负责。但另一个问题是,当旅客在没发病期间并没有异常行为,机组无法判断他们的健康状况,也就没法直接宣布拒绝承运。

同时,对于如何处置精神疾病旅客导致的扰乱事件及非法干扰事件,不少航司的应急处置预案还不够完善,机组人员出面处置的时候往往心态复杂,一边是出于对患者病情的同情不忍心对其下重手一招制服,一边是维护航班空防安全的使命感催促着自己做好处置,避免事态扩大。

从目前得知的消息来看,民航已经制定了疑似精神异常旅客机上扰乱行为的处置预案,并已经着手在民航一线开展培训宣贯。

但比较尴尬的是,虽说一些事件构成了扰乱航空器秩序的行为,造成了人员受伤或经济损失,明显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理应受到处罚,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也同时指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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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个度其实很难把控。对航司来说,很难预判旅客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就算有法律赋予的拒载的权力,也只能当该旅客在地面期间发病才能进行判断,一旦航班起飞,就没有了拒载的条件

对警方来说也同样为难,机组将行为人移交机场公安后,警方也很难判断患病旅客违反治安管理时是否处于精神正常的状态,证据不足难以实施处罚。

最后的处置结果往往就是,航司、机场自认倒霉,自己承担各种损失,受到攻击的机组等工作人员忍住委屈自己回家调整心态,企业和员工一起吃哑巴亏;警方联系其家属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记录在案,然后一放了之。

据我了解,航司客户服务部门至今也没有一个适用于精神疾病残疾人证件持有者的服务规范。

旅客预警信息建设和通报机制不够健全,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机制不完善,一线人员也不懂得如何判断发病初期症状,总是等出了事情才开始被动处置,而工作人员处置精神疾病旅客扰乱事件顾虑也比较多,下手轻了重了也不好掌握,反而更容易导致自己受伤。

事件如果处置不力,还容易多面不讨好,比如同航班行程受到影响的旅客带来的投诉压力,涉嫌歧视精神疾病旅客的舆论压力,自家员工白受委屈和伤害的基层评价压力,机场警方和航司管理层还容易被认为懒政怠政不作为的外部压力等等…

更令人担心的是,假如一些不坏好意、居心叵测的人拿着伪造的残疾人证件声称自己有精神疾病,然后在乘机过程中肆无忌惮的扰乱秩序且不用承担法律后果,会给我们的民航正常运行带来更多现实威胁和空防隐患。

如何针对疑似精神异常旅客扰乱行为做到安全关口前移?如何开展员工培训?如何建立处置机制?如何在不涉及歧视的原则下为这一类特殊群体提供适宜的航空服务?

我们要警惕,更要思考、并积极解决。

来源:微信公众号“停机坪”(id:tingjiping789),作者:停机坪大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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