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社区食堂应该属于半公益性质的,如果想搞成商业性质还要保持低价,那就错了
【本文来自《之前被热议的社区食堂似乎落地时有不少问题,该怎么着手解决呢》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首先,我认为社区食堂应该属于半公益性质的。如果想搞成商业性质还要保持低价,那就是既要又要还要了。
其次,支出大头是房租水电气,房租应由地区政府负责,各个街道都有“自己的”房子,或有证或无证,这些房子有的出租有的空闲,完全可以打理一下做这种半公益的事情。问题在于这些房产的出租收入多半是街道的小金库,所以用于公益的动力并不高,没有强力的行政压力,是做不下去的。
最后,很多事情企业不愿意做或者一做就走形,在于回报周期问题,停车楼之所以在大城市做不起来,就是因为资金回报周期过长。这种社区食堂也是这样,需要踏踏实实做工作的人来做,想挣钱的人一定会把这事儿干走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