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常识:政府才是最具有理性的市场行为主体
市场派论者喜欢说“市场理性”。那么市场理性是什么呢?查了查网上的解释,所谓“市场理性”,就是【市场运行中的市场规律】。
人们不禁要疑惑了:规律是理性吗?如果规律是理性,世界上不存在没有理性的事物了。因为任何事物的运行变化都是有规律的。于是理性就与人的存在没关系了。
于是我再查了查关于理性与“理性经济人”的解释,得出下面的信息:
【理性是指人在正常思维状态下时,有自信与勇气地遇事不慌且能够全面了解和总结并尽快的分析后恰当的使用多种方案(这些方案可以是预备的或是临时的)中其中的一种方案去操作或处理,达到事件需要的效果。理性是基于现有的理论,通过合理的逻辑推导得到确定的结果】
【理性经济人假定是西方经济学家在做经济分析时关于人类经济行为的一个基本假定,意思是作为经济决策的主体都充满理性的,即所追求的目标都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具体说就是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要素所有者追求收入最大化;政府追求目标决策最优化。
“理性经济人”的来源可以追溯到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阐述的观点,之后经济学不断完善和充实,并逐渐将“理性经济人”作为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即假定人都是利己的,而且在面临两种以上选择时,总会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案。】
显然,在对理性与“理性经济人”这两个概念的解释之间,存在逻辑矛盾。尤其是第二个概念的解释,是不符合事实与逻辑的:
首先,利己是人类从动物界蜕化出来后,仍然没有能够摆脱的动物本能在与人类才有的意识结合后的表现。它体现的不是理性,而是本能的要求。当然,如果把规律当作理性,那就说得过去了,因为人的本能也是一种规律现象。但那就与关于理性的解释相矛盾了。因为理性是与争取达到好的效果相联系的,而规律却是不可变更的客观要求。
尽管在这个本能要求下的行为有可能是理性的,但那也只是个人的理性,而不是社会或者市场理性——每个人都为私利而竞争的结果,有可能是整个社会或者市场的崩溃。
其次,作为经济决策的主体,【所追求的目的都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与上面理性的定义毫不相干。因为,愿望不是理性,为实现愿望而采取正确的分析与处置方法才是理性。否则世界上也没有非理性现象了——假如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而犯法,结果被关进监狱,是理性的表现吗?
所以说,如果第二个概念的解释是正确的,第一个概念的解释就是错误的。当然我们知道,事实上第一个概念,也就是理性是什么的解释是符合逻辑要求的。那么,第二个概念,也就是【理性经济人假定】的解释是错误的。
市场是什么?市场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它是客观规律决定的现象。客观规律是客观环境对于人的必然要求,它不是理性。主动遵循客观规律要求,采取正确的行为才是理性。
而人们之所以会犯错误,就是因为人们缺乏足够的理性。缺乏足够理性的人们之间建立的关系,当然往往会表现出非理性现象。如果人们够理性,能够主动遵循客观规律要求,人们之间的关系才会显得符合人们愿望,也就是一些市场派论者们所说的【市场理性】;反之,那些为利益最大化而疯狂的人们之间而建立的市场,你叫它怎么【理性】?
当经济过热的时候,即使每一个人都明白市场要崩溃了,仍然会有人因为确实可以在市场上赚到钱而继续投入。当经济萎缩时期,即使每一个人都明白,只要肯投入就可以扭转危机,也不会有人往市场上投入资源。这就是个人从利己角度的理性行为,会导致社会非理性崩溃的原因与逻辑。
所以,市场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是一种客观现象。它不是人,没有意识能力。因此,不存在【市场理性】的事实与逻辑。
说市场是理性的,在事实上,不可能说清楚经济危机的原因;在逻辑上,是把人和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关系混淆了。也是不明白人的哲学定义造成的。从伦理上,也就不能把人与动物,从而把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说明白。所以这些人会把利己当做了道德。其目的,是为在竞争中获得巨额财富的人做道德伦理辩护。
这个动机本来也不算错。只是,经济与伦理理论因此都被他们搞乱了。
正确的解释应该是,不存在“市场理性”这回事。存在的只有市场行为主体的理性。市场行为主体的行为理性了,市场运行才会健康;反之,市场运行状况就会变坏。
市场行为主体包括三类:政府、企业、居民。
在这三类市场行为主体中,最具有理性能力的是政府。
所谓的”市场派“经济理论者们都喜欢把市场说成是“看不见的手”,说得很神秘:是一个人们只可以对之顺从,不可以违逆的上帝一样的东西。
西方人讲的很多东西都这样,比如主观价值理论,他们只讲到价值判断的主观性就停下来,至于这个主观性为什么会不同的人不一样,他们就因为避讳阶级分析而讳莫如深。于是,人与人之间的不一样的主观判断的原因,在逻辑上,又只好问上帝了。
其实,“看不见的手”是看得见的。因为它不过是无数只“看得见的手”的行为的结果。
如果市场这只手真的看不见,企业如何做成功的资源配置呢?更重要的是,如果市场这只手是看不见的,经济学家与财经评论人士对于经济的分析与预测,不都成了说瞎话了吗?我看他们中的大多数还真是在说瞎话。
企业不能通过对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有所了解,是没办法进行经济计划的。没有经济计划就不会有经济活动;没有经济活动就不会有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只不过:
1、因为亿万双“看得见的手”受随时变动的边际效用规律的支配,其行为会随时变化,所以,作为无数只“看得见的手”的行为的结果,“看不见的手”的表现就会难以预测。因此,想要通过“看得见的手”,去改变因为“看不见的手”的行为所造成的规律性现象,就必然不可能实现理想的预期。所以对于市场只能适应而不能改变。
2、面对同一个市场,不同的人因为能力不同,对于市场的了解程度也会不同。根本的决定于对于市场信息的搜集与分析能力。一般地说,每一个个别的居民,对于市场的了解程度最低;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因为有专门的信息搜集与信息分析部门,了解程度会比较高;当然,作为集中了市场各主体间最大信息搜集与分析能力的政府,对市场的了解程度最高。
市场是由居民、企业、政府三大类成员共同组成的。也就是说,政府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市场成员之一。理由很简单:没有政府向市场提供合适的公共资源——有形的场地、无形的市场制度规则——市场是不会存在的。这在本质上,与其他市场成员向市场提供有形或者无形的交易资源,是市场存在的必要条件,是一样的。
而且,政府向市场提供资源,也是必须有——只能从市场财富中分割获得的——资源,作为价值补偿的。否则政府将无法维持,于是市场也就无法维持。并且,只有向市场提供的资源越有效,市场才会运行的更好,政府能够从市场财富中分割的资源才会越多。这,同样是与市场其他成员与市场的关系一样的。也就是说,政府行为就是市场必须的内容之一。
所谓的“市场派”经济理论者们,要求收回政府的那只“看得见的手”——他们忘记了,其他的市场成员的手,同样是“看得见的手”,让市场——准确的说是主观上把政府排除在外的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由作用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他们不知道,如果没有包括政府在内的市场各方的”看得见的手“的行为,也就不会有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了。
所以,从市场运行需要出发,政府的这只“看得见的手”与其他市场成员的“看得见的手”一样,是形成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必然条件。
而且,由于其他市场成员具有个别性与分散性,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形成,对于政府的”有形之手“的作用的依赖程度更大——少一个乃至于一群其他的市场成员,未必会导致市场的完蛋;
可是,如果少了一个政府的存在,市场就必然完蛋,当然,市场的”看不见的手“也就没有了。
也就是说,从构成市场的”看不见的手“的内容分析,政府的这只”看得见的手“,比其他任何个别成员的”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更大、更重要。
还有一个必须注意到,却一直被所谓市场派理论者们无视,或者故意掩盖的问题,那就是企业是可以也往往会,在不同市场之间做选择的:在这个市场不好做生意了,就会跑到另外的市场去。更有的企业就会故意将特定的市场破坏了,好让他赚取暴利。 而政府却只能在特定的市场上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
因此政府是必须要维护好所在市场环境的,不可能会对自己所在的市场有恶意。
民众当然是市场中最弱势的一方。但在逻辑上,他们相对于政府,仍然有着在不同市场间流动的能力。至少在国内的各地域间是如此。因此他们虽然未必会破坏既定市场——一般来说也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却也不会特别的要维护市场。同时因为民众是市场上最弱势的一方,如果没有第三方的干涉,不惜破坏市场的资本所支配的企业就可以对他们为所欲为。
而从政府对于市场的需要出发,政府与市场的其他成员一样,只有提供符合市场需要的资源,才能够获得更多的交易价值补偿。如果政府提供的资源是市场所不需要的,市场就会拒绝接受。于是市场就会因为缺少必要的资源而无法运行,或者运行不好,政府能够从市场财富分割中获得的价值补偿也就会减少。
因此,政府不会企图破坏市场的运行,相反的,会尽力维持市场的健康运行。而政府因为集中了市场上最多的精英人才与信息来源,同时具有最大的信息搜集与分析能力,所以也只有他,在所有市场成员中,对于市场各方的“看得见的手”的行为看得最清楚,也就最能够适应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要求。
更加关键的一点是,与其他市场主体可以不依赖于任何一个特定的市场,会、并且能够,根据不同市场的条件而在各个市场之间流动不同,政府是只能依赖于既定的市场而存在的。即使强大如美国政府,其生存基础也只能是在本国市场。因此政府不但不可能企图破坏市场,反而必须在市场不好的时候,特别地付出资源维护市场其他主体的利益,以维护市场稳定。
当然,政府”最能够适应“市场,不等于能够完全适应。所以,政府的这只”看得见的手“的行为,与其他的市场成员的无数只”看得见的手“的行为一样,不可能做到完全实现预期的要求。
尤其是,因为政府在特定市场走坏的时候不能离开,而必须通过单向付出资源,来满足市场其他各方的利益要求,以实现与维护市场的稳定运行,同时因为边际效用规律的作用,政府的”看得见的手“的行为能力是趋于下降的,决定了其行为效果与行为能力必然会趋于下降。
于是所谓的”市场派“经济理论者们,就把市场的”看不见的手“导致的规律性破坏现象,归罪于政府的”看得见的手“的行为的”失灵“。从而作为要求政府停止”干预市场“的理由。
至于政府如果真的不运用自己”看得见的手“向市场提供有效资源(当然从政府与市场的利益要求出发,这是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会导致市场的完蛋——那时市场的”看不见的手“也会消失,他们是不管的。因为西方意识形态的教条中,没有讲到这个问题。
综上所述,所谓的”市场派“经济理论者们,其实并没有明白什么是市场。他们不过从西方意识形态的教条出发,在说一些自己并没有真正懂得其原理的奇怪的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