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遇上的一次事故,明明是电动车不遵守交规,围观群众却跟着起哄喊我们赔钱
【本文来自《同意控制城市噪音的各种尝试,但是特别要向深圳交警提一个问题:无序行驶的电动车》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什么时候都是一城市治理,就先卡最穷的人,没有穷人,富人的生活成本也变高。
想起早年的一件事儿,说出来也请你品评一下:
家里有车不算晚,但是我很长时间不开,因为知道自己爱喝酒,一来酒驾醉驾违法,二来开车去吃饭喝酒找停车位太麻烦。
大概十一二年前,记得是年底的事情。年会结束,几个同事约着去唱歌喝酒,所以专门请一位不喝酒的女同事开车拉我们。当时由南至北,在一个十字路口最左侧车道等左转向灯。灯亮以后,我们低速起步,打灯并向左转向,准备开进酒店的停车场。这时,一辆电动车自东向西撞了上来。撞倒车辆右前轮位置,电动车及驾驶人倒地。汽车当时没有明显碰撞痕迹(事后去修理厂检查,雨刮器水箱被撞裂了,日系车还是韩系车忘了。)
按说,南北方向放行(当时深圳还没有推广十字路口四方向分别放行),东西方向肯定是红灯。而且不是汽车撞电动车,而是电动车撞汽车。责任很明显的。
其实碰撞并不是很剧烈,从两车车速和电动车及车主倒地的位置都能看出来。毕竟,大家都是地球人,地球的物理规则还是要遵守的。但是,电动车主却开始了表演,浑身哪儿都疼,要求赔偿。你没看错,是要求被撞的汽车车主,赔偿他这个引发交通事故的人。理由就是,我没钱,我是弱势群体,我受伤了,你都开得起汽车来还不赔一点?你冷血!围观的人里,就有几位秉承着“谁穷谁有理”的“围观者”,站出来纷纷帮腔。当时街道确实比较冷清了,不然的话还真容易阻塞交通。
驾驶员妹子是有点慌的,所以是我进行的交涉:有钱没钱,开车走路,这都不用扯了,和交通事故本身没有任何关系。我现在报交警,你觉得难受我给你交救护车。交警来了,该我什么责任我就承担什么责任。你去医院该检查就检查,事故判下来,看病花多少钱我出。不接受私了,一切以交警处理结果为准。
然后对那几个“热心围观者”,我表示你们既然要热心参与,那交警来了你们不要走,要接受询问。要为自己的话负法律责任。
然后驾驶员和“热心围观者”抬着前轮已变形的电动车,走了。
请你帮忙解读一下,这是贫富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