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外墙统一用的玻璃护栏,业主装修时自行拆除了,物业、城管来管也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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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的下面一级是社区,不是自治组织。业主自治或者成立业主委员会基本就是社区牵头,这种事比较复杂,但并非无解,我们这地方除了特别旧的小区都成立了业委会。
街道办事处(处级单位)权利并不小。
关于违建的酒店,应该从建到营业应该有时间了,能够处理的单位有城管、规划、城建、街道等,居民反映应该不是一两天了,最起码没有一个单位尽职吧。
当然,没有一个单位尽职是有可能的,但这背后肯定牵涉到方方面面,也真不是两句话说得清楚的。
说个身边的例子,我这边老城区新修的楼盘,两栋商品房,一栋写字楼。为了风格统一,商品房外墙用的玻璃护栏,业主装修的时候就有擅自拆除自行安装玻璃门窗的,这肯定就改变了整栋楼的外貌,看上去要多丑有多丑,物业发现了没有处理权只能发提示函,城管也下了通知书要求恢复原貌,可这就要把花几大万安的门窗拆了,再把已经拆毁的原玻璃护栏安上去(找原厂重新做),哪个业主也不会同意,就只能这样拖着,留着那已经拆得乱七八糟的外墙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