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与静静地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本文来自《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拍摄别人,如果是单纯地记录别人美的一面,我觉得没有不妥》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也是一个摄影爱好者,自己也经常街拍,把一些人物拍入镜内,有些是无意识拍摄进来,有些是有意拍进来。
首先要明确一点,偷拍与静静地拍是两个不同概念,偷拍是隐秘的,最大的特征是被拍摄主体与第三者都不知道你使用拍摄器材在拍摄,静静地拍是你大大方方的使用器材在拍摄,其他人是可以看到你在拍摄的,虽然图片也是在“偷拍”的方式完成的,也就是摄影爱好者常说的“抓拍”。
比如用一个单反相机,在街头上对着远处的人物,在不惊动拍摄对象与被拍摄对象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拍摄,公众也会比较接受这种“偷拍”。别人可以看到你所持器材在创作,也可接受这种创作,当然也有权拒绝这种方式的拍摄。
但是如果你用其他道具把相机隐匿起来“偷拍”,多数公众会不接受,更别提那些侵犯他人隐私的偷拍。
公众也不会接受近距离的“偷拍”,公共场合,要遵守一定的社交距离,不能近距离拍摄,因为可能会对别人造成情绪困扰,更可能把隐私内容拍摄入画面,在地铁车厢这样的近距离拍摄,显然是个不适宜的举动,近距离未经他人同意拍摄,是对别人的不尊重,有扰乱公共秩序之嫌,一个陌生人在车厢里拿着手机或相机对着你老是拍,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觉得是件愉快的事,而是觉得是一种冒犯,就算你是个职业摄影师,拿着相机在地铁车厢乱拍一通,别人他会投诉你或报警求助。
前面说了拍摄方式,下面说说拍摄作品。
如果“偷拍”而得的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那不会引起侵权纠纷,但是如果你想把这些照片变现,用于网络出售,比如在图虫、视觉中国这样的平台上出售。
则会被严格审核,以人物为主体的必须有模特书面授权书,如果是街上随机拍摄入来的人物,则不会过审,举个例子,拍摄一个有很多人的广场照片,尽管广场上的人脸并不清晰,个人特征并不明显,这样的照片同样过不了审,因为用于商业用途还是可能会引来侵权诉讼。
别说有人物,就算是一些商业性招牌、商标拍摄、别人拥有知识产权的标志入了画面,也过不了审的。
又比如,你参加一个车展,里面有很多模特可供拍摄,你可以随便拍,你可以使用这些模特的照片作为车展相关的报道。但是你一旦用于其它商业用途,就会引发犯模特肖像权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