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们这开半个月车,八成人要吃罚单,而且可以断言不止一张罚单
【本文来自《在我们这里,为了创文,把斑马线弄成了驾驶员如履薄冰之地》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看了贴主连续几个帖子提到的问题,给我总体感觉是贴主交通规则意识不强,甚至贴主所在地多数司机都有这种倾向,综合交警与人大代表的反应,很可能交警正在受命整治这种多数司机交通规则意识不强的不良行车习惯。如果司机出了问题都还觉得交通规则那端是可以商量的、自身问题是可以原谅的,那么这个城市总体交通文明情况就会比较差,这无疑会给行人带来危险、隐患和不安全感。这样想这样做的司机多了,就会倒逼交通管理部门和执法交警增强整治力度和加长整治时间。
多年前杭州也整治过,现在杭州大部分司机行车确实文明多了。我作为比较识相的老司机,没遇到过贴主这种情况,但也有过类似心理过程,只不过认知过程稍快一些而已。
要提醒一点,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开车与行人在权利等级上是有差别的,行人走路是基本权利,司机开车是特殊权利,在两种权利冲突时,必定是基本权利优先。事实上为了提高社会运行效率,现行的交通规则已经给开车这种特殊权利减轻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交通肇事罪就比过失致人xx罪要轻,这是在社会可接受的范围内、一定程度上,部分牺牲了走路这种基本权利的法律权益。
很多司机对路权优先级也不敏感,这也是出问题比较多的地方,比如在没有方向灯、只有圆灯的路口,交规允许车辆在红灯情况下右转,但是这个允许是有前提的,就是这个右转车辆必须注意观察主要通行方向上的车辆和行人,这就意味着,红灯右转车辆是路权优先级最低的,只要有可能影响到其他车辆和行人,就必须减速甚至停车让行,但是有些司机觉得我能走啊,抢时间加速通行,甚至还有后车鸣号催促这种情况下的前车,给行人和其他车辆带来危险和隐患,这就涉嫌违反交规,交警是可以较这个真的。
首先要感谢您的跟评!但观点上有先入为主,不做具体分析的武断。当然作为讨论各说各话也是允许的。
再次说明:没有人反对交警很好很严地执行交通法(毕竟于我于你于他都是好事),更没有人有意不礼让行人。现在我所说的是,当你的前车,或者我是前车在斑马线上等行人通过,当一批行人过完了,这个时候司机是不是可以通过了,就在你通过的时候,人行道上猛地就蹿下一个人来(而且是常态,因为行人知道,通过六年创文,司机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让行人,不然就等着被罚)。
我前文说过,中心城区主大街,是黄金地段中的黄金地段,两侧是密植的合抱粗的香樟树,加上高达人腹部的绿化带,还有三排隔离栏,司机就算抛开车与车,车与其他摩托、自行人相互的安全于不顾,要目测到人行道上被行道树、绿化带、隔离栏遮挡视线晃动着的人影,不是一件易事。所以,我前文说“中招”二字,这是贴切的。我看了不少跟评的朋友,审读此文都有一种先射箭后画圈的意识在里面,这就不免让人哭笑不得了,讨论也就失去了意义。
至于,我们这里的人交通意识怎么样,我可以负责的说,相比于外省要好出一个数量级。比如,我们这里的人在高速上行车,超完车,自觉回到行车道,这不是少数,不是偶尔,而是百分之百的自觉行为(有机会大家可以来感受)。但是,每年各种节日,各省到我们这里旅游的自驾车,一串串长时间数十公里占用超车道,更有甚者反复变道穿插超车,可谓比比皆是,本地驾驶员烦不胜烦。在城里开车,超过四十码的,你基本看不到,一是大家怕出事,毕竟中心城区车多;二是道路窄,全城不论新城老城限速都是40码,事实上,没人开得到40码。
开到40码的有,那是在新扩建的类如郊区的北部,车少人稀,双向八车道,既使这样,绝大部分人也不会超过40码,因为限速是40码,有大量的摄像头,通常都是在老城20~30码之间,新扩建的城区40码(我一位政协委员的朋友,有一年专门在两会上提交过一份议案,双向八车道限速40码是否过低,能不能提到60码,但事后无下文)。
我说用车累,其中最想表述的就是,用车环境如何改善?在用车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交警执法如何去解决司机被动违法,这一大量存在(在我们这里就是这样一个现状)困绕司机的烦恼。
所以,朋友们先别说自己怎么怎么遵纪守法,我前文说过,去年国庆我和太太自驾游了半个陕西省和成都、重庆,宜宾等地,没吃过一张罚单。
就我所经历和亲眼目睹这些地方的驾驶员的开车习惯和交通意识,如到我们这里开半个月车,八成人要吃罚单,而且可以断言,不止一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