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就有流动商贩,只要不影响交通,应该予以包容,而且市民也需要流动商贩的服务
【本文来自《政府执法权外包应该追究,违规摆摊屡教不改也同样应该惩处,一码归一码》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自古就有流动商贩,只要不影响交通,应该予以包容,而且市民也需要流动商贩的服务。
之前‘’shoztt521那个帖子如果阐述属实的话,不知道这些商贩的存在算不算影响市容,侵害公众利益?
至于说生存,在当今中国,如果只是为了生存,那真不算难。
就怕某些群体以生存的名义视法律法规如厕纸去侵害其他广大遵纪守法民众的利益的同时,又扮演者弱势群体利用同情心进行道德绑架,来逃避本应该承担的惩罚和责任。
只希望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对政府执法、摊贩合法经营、当地居民正常出行生活和安全秩序都应该得到公正对待,借助道德绑架厚此薄彼都是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