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有一种养老模式,中国其实可以借鉴
【本文来自《若干年后,“共享保姆式”的“流水线”养老院将成为大多数人的必然选择》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养老院是其中一种方式,我觉得更有可能的一种方式是社区式共享保姆,直接由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牵头和监督,由物业和家政公司、快递公司、餐饮公司等服务部门配合,直接在小区里承包养老服务。小区就是养老院。直接在家养老。充分解决了老人不愿意去养老院养老的问题。不光是孤寡老人,包括子女在外比较忙没精力照顾的老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都能选择这样的养老服务。这个养老服务市场会无限广大,对老龄人口占1/4的老龄化社会绝对是巨大的商机,也能极大促进我国第三产业就业岗位和GDP的增长。
具体来说。
1、饮食方面:可以由国家严格管控的餐饮公司,为社区提供一日三餐,由快递或外卖送餐公司统一配送到每个小区。
2、起居方面:可以给小区里的一栋楼或几栋楼里需要家政服务的家庭,统一分配固定的家政人员上门提供打扫、照顾等服务。
3、衣物清洗方面:每天或若干天由家政人员统一收集老人家庭需要清洗的衣物,送到公共洗衣站清洗、消毒,提供酒店式的统一清洗服务。
4、安全方面:可以为养老家庭安装网络摄像头,监控老人的安全,监督保姆的工作。也可以选择不安装,根据老人的意愿。还可以设置报警器,如有保姆虐待情况,通过报警器通知居委会等管理部门上门。对保姆不满意的,老人可以更换其它保姆。
……以上养老服务可以根据不同家庭的需要定制服务套餐内容和服务级别。可以选择只提供饮食服务或只提供清洗服务,可以选择轻量级服务(适用于生活基本还能自理的老人)和重量级服务和全程陪护式服务等。根据选择的套餐项目多少和不同级别对应不同的价格,让低收入家庭也能承受。
以上仅是抛砖引玉
其实,美国的养老模式也是多样的,除了养老院、居家养老,还有一种就类似此种。就我所知,加州有一种养老模式,就是政府盖一个小区,就是两房两厅,面积不大,但基本功能齐备,然后“出售”给符合条件的老人,只要55岁以上(20年前的信息),缴足了保险和社会安全金,就可申请。批准之后,老人单人或夫妻可以购买。
但是房子类似国内的双重所有制,即房子不能作为遗产,一旦离开或死亡,房子必须由政府按原价购回,子女可继承卖房的钱,房子则必须出售给下一个合格的养老申请人。在小区内附设有医护诊所、娱乐中心、食堂、健身房、保姆中心、定期购物班车等等设施,都是共享式的,医护人员随叫随到,做一些日常护理如吃药量打针等等,病重时可以负责送往医院。保姆中心可以定期为老人打扫卫生,洗澡,剪指甲或提醒吃药等等服务。因为房子是老人自己的,所以只需要付这些服务费。这是当老人处于基本自立和半自理情况下的社区分享式照顾服务。一旦老人不能自立、卧床不起时,就必须送到照顾中心,全日制式的照顾。那时候,老人可以卖掉房子,作为最后护理的费用。
中国可以借鉴这个模式,我们已经有了小区式居住,可以由政府导引首先试点成立社区式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养老设施,直到老人最终阶段完全不能自理时,可以由政府接收其住房,按市场价中位数收购,出售给其他符合入住条件的老人。在养老设施齐全的情况下,我想许多老人应该愿意购买入住。而对于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则安排其住入全日制医疗式照顾中心,可以由自付以及政府保险分成的方式,直至过世。
这样一方面,政府可以逐渐将养老社区集中化,减少养老成本,可以减轻各方面的负担,因为老人在能够自理和半自理状态下可以有人辅助,不需要全面照顾,让老人舒服。还有,这种养老也可以保障老人过世前的最终护理的质量,因为有资金的保障,同时也不会由于不分类式养老造成质量下降的弊端,所以政府可以控制这种最终阶段护理的质量,让老人可以安心地离世。 个人的一点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