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有一种养老模式,中国其实可以借鉴

【本文来自《若干年后,“共享保姆式”的“流水线”养老院将成为大多数人的必然选择》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其实,美国的养老模式也是多样的,除了养老院、居家养老,还有一种就类似此种。就我所知,加州有一种养老模式,就是政府盖一个小区,就是两房两厅,面积不大,但基本功能齐备,然后“出售”给符合条件的老人,只要55岁以上(20年前的信息),缴足了保险和社会安全金,就可申请。批准之后,老人单人或夫妻可以购买。

但是房子类似国内的双重所有制,即房子不能作为遗产,一旦离开或死亡,房子必须由政府按原价购回,子女可继承卖房的钱,房子则必须出售给下一个合格的养老申请人。在小区内附设有医护诊所、娱乐中心、食堂、健身房、保姆中心、定期购物班车等等设施,都是共享式的,医护人员随叫随到,做一些日常护理如吃药量打针等等,病重时可以负责送往医院。保姆中心可以定期为老人打扫卫生,洗澡,剪指甲或提醒吃药等等服务。因为房子是老人自己的,所以只需要付这些服务费。这是当老人处于基本自立和半自理情况下的社区分享式照顾服务。一旦老人不能自立、卧床不起时,就必须送到照顾中心,全日制式的照顾。那时候,老人可以卖掉房子,作为最后护理的费用。

中国可以借鉴这个模式,我们已经有了小区式居住,可以由政府导引首先试点成立社区式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养老设施,直到老人最终阶段完全不能自理时,可以由政府接收其住房,按市场价中位数收购,出售给其他符合入住条件的老人。在养老设施齐全的情况下,我想许多老人应该愿意购买入住。而对于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则安排其住入全日制医疗式照顾中心,可以由自付以及政府保险分成的方式,直至过世。

这样一方面,政府可以逐渐将养老社区集中化,减少养老成本,可以减轻各方面的负担,因为老人在能够自理和半自理状态下可以有人辅助,不需要全面照顾,让老人舒服。还有,这种养老也可以保障老人过世前的最终护理的质量,因为有资金的保障,同时也不会由于不分类式养老造成质量下降的弊端,所以政府可以控制这种最终阶段护理的质量,让老人可以安心地离世。 个人的一点浅见。

2021-12-07
国际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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