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本人真实经历,也告诫所有单身女性,恋爱初期还是别让他知道你确切地址
【本文由“印加节度使”推荐,来自《男子分手后起诉女友还钱胜诉 法官:没有表达特殊意义的金额》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有的人啊……天呐……
本人真实经历:被某男追求,投我所好,送了不少玩意。我是个不怎么习惯收礼的人,他坚决要送我一个相机,被我强烈回绝了,然后就买了非要借我玩几天后来我马上就还回去了,还送了我鼠标和键盘(都是当时很贵的那种),交往了1个月我觉得不合适就和他说清楚分手了……分手的时候我态度诚恳,姿态低下,好言好语,当时就把他送的鼠标、键盘都还回去了,当时气氛一片平和,我以为就告一段落了,还是想简单了。
没过几天,他就打电话过来质问我和骂我,说我勾引他,还说我要东西……出于礼貌我也没敢挂,前后电话纠缠了2个小时,我不停的和他解释和说抱歉,都引得旁人侧目了。终于划上句号了。事后想想,感谢自己英明神武最初没有收下他买的相机,而且分手那天把东西全部主动还给他了,要不然还得没完没了。
交往的时候是个挺正常的男孩子啊,热爱打篮球和玩游戏,我们也算志趣相投,一起爬山看电影什么的,去游乐园宁可从过山车上下来去呕吐也要死命陪着我玩……难不成他这种斤斤计较小肚鸡肠的行为和从事财务工作有关???
最后,告诫所有单身女性,与男性交往的初期知根知底前最好不要让他知道你的确切地址,切记!有一部分男性冲动易怒占有欲强,不能接受分手或者离开的事实,会进行楼下喊话,敲门骚扰,蹲点监视等可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