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路权之前先谈交规吧: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时机动车让行。这点没异议吧
【本文由“皮皮鲁”推荐,来自《从机动车驾驶员视角看,电瓶车是现在马路上最牛的,骑手为何违反交规穿行?》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这种所谓的机动车是强势,步行、骑车是弱势的标准早就不适合现行社会环境了。
试问,如果马云骑个电瓶车被你开的宏光MINI碰了,到底谁才是弱势群体?
我们原有的法律体系下很多条款已经落后,甚至是与现行社会格格不入了。还是应该按照公平的原则来处理,机动车道上,机动车路权就一个最大,甚至是唯一,电瓶车,行人走了不该走的地方就应该后果自负。
我们现有的处理方法就是,即使行人、电瓶车如何不遵守交通法规,可出了事机动车方依然要附带一点赔偿责任,美其名曰弱势群体,可现在能开车就强势么?车开得最多的恰恰最苦逼。按这样的判法,在航道里游泳被船撞了,船主方要赔,那么我偷溜就机场被飞机撞了,航空公司也应该赔,偷爬进军事管制区被击毙了也应该赔,犯人越狱被打死还赔。全社会谁谁都在想着有点事怎么找人赔,很少有人考虑有什么做不得。
谈路权之前先谈交规吧: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时,机动车让行。这是科目一考题之一。
溜进机场被飞机撞了,自然飞机没错,因为飞机没有动不动占用道路。然而现实中机动车高频率出现在非机动车道上,出入小区、路边停车全都要占用非机动车道,尤其是一些车辆在路边找车位、等待进入主路的时候,整个轿车直接塞满非机动车道。按你的有路权后果自负的说法,是不是这种情况非机动车可以直接撞上去?自行车电动车开到机动车道,恰恰很多都被机动车被逼无奈。
真论起路权来,耗费公共资源的私家车还真就该最苦逼。排放更多的尾气、占用更多的路面,一个车位能停好几个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既然享受了刮风下雨都能有遮风蔽日的出行空间,就该做到礼貌让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