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我一部分工资交给父母,结婚时这些钱以还给我的名义做了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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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成人了,还要剥削父母,良心何在?
因为像我参加工作到结婚前是和父母同住的,这段时间的工资收入有一部分上交了,剩下的自己零花或者存起来。上交的这部分里,一部分当生活费和给父母花销的费用了,一部分父母说给我存起来结婚用。
等我结婚的时候父母就以把这部分钱返还给我的名义给我做了嫁妆钱。当然费用多少没有算那么细,总体原则就是和当地的嫁妆水平持平、男方不觉得自己彩礼出得太多吃亏了、父母也不会因为这笔钱变得手头拮据、婚礼也操办得过得去,就是这样。
所以也不能说剥削父母吧,只是他们在我结婚这件事上出的钱比所谓我上交的将来结婚要用的钱应该要多一些,这也是父母对子女的责任感使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