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较详细的通报,“货拉拉跳车”案上,我觉得司机责任不大,问题出在沟通和环境上。
【本文来自《我冷静地分析了下长沙警方关于“货拉拉事件”的通报》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个人看法。
看开始的简报给我的印象是司机动女孩的心思造成悲剧。
看了较详细的通报,我觉得司机责任不大,问题出在沟通和环境上。
先说沟通。
女孩来回搬了15趟,用时近40分钟,拒绝付费搬运服务。由于男女体力差别,在司机看来,付费的话,他三五趟就可以搬完,节约半小时差不多。
按照搬家距离,女孩不拒绝搬运服务,司机有这个时间已经完成此单,在跑下一单了。
注意一点,说司机绕路是表述不当。绕路给人印象是司机要延长时间,以便图谋不轨。但是这里选路是司机想挽回时间损失(可以节约4分钟,或者说节省35%的时间)。
搬家时女孩拒绝沟通,因此改道时司机也拒绝沟通。
司机还抢接了下一单,可见他目的在抢时间,因此他与女孩对话不存在威胁等,只是发泄对耽误时间的不满。
再说环境和女孩。
晚上搬家,司机改道走幽暗道路,且无有效解释。
女孩开始拒绝司机服务,有一定警惕,发现司机改道连续质询,也是这种心理体现。
这之前她与友人微信心情良好,微信完后发现改道且沟通不畅,急促间极可能做出司机欲对自己不利的判断,然后采取了危险的避险措施。
此时距目的地仅余4.5公里,以当时行车速度,不到5分钟可到,因此排除司机有任何作案动机,就是抢时间。
女孩从窗中探身,立刻判断会跳车,这可能不在正常人思维范畴,何况司机并无威胁女孩的行为和想法,因此点刹而未急刹完全能解释。
女孩跳车后,司机也在第一时间通知了120,然后在120提醒下立刻报警,也证明了司机只是从拉单意外角度考虑问题。
这就是我对过程的分析,其他的就交给司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