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在国企创造的价值全社会共享,去私企是给老板工作,这是我观念旧吗?
【本文来自《猝死低龄化: 那些被迫下沉“逐底竞争”的年轻人》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大型央企,工作快30年了,其中大约有20年是处于长期加班状态的。
认同青春是用于奋斗的,但反过来它不能烂用于无节制的加班。自己也是管理者,除了特殊情况,不强制加班。加班也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女生加班不能太晚、孩子比较小的不能经常加班等。
另外,我不愿意去私企工作,虽然工资会高不少。但我意识中,在国企努力工作,创造的价值是全社会共享的,但私企是给老板个人努力工作、奉献没有意义,也许是因为我观念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