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了几百次离婚诉讼,除非家财万贯,否则成本只需要240元和一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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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经历的事情太少,还是想在这里忽悠人呢?
协议离婚增加冷静期,之后还需要俩人同时去办理手续,明显增加了离婚成本,提高了离婚门槛,一定会影响离婚数量,并且会为婚姻中优势地位或者道德有愧一方转移财产,设计利己方案提供便利。
至于说诉讼离婚,成本会很高,时间可能会很长,对抗性也会加剧。
该政策后续影响可能会降低结婚率,增加律师离婚业务相关收入,对于婚姻中弱势方很不利。当然,做出这样决策的人显然不会属于这一群体。
经历的不多,大概也就参与了几百次离婚诉讼。相比以前,现在唯一增加的也就是一个冷静期,还有民政局不再受理家暴离婚。双方都愿意离婚的,不会在意多这30天。
真正在意的只有那些一方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而这种情况不论是在冷静期推出前后都不可能跟你到民政局去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成本很高?除非你家财万贯,离婚时需要处理大笔的共同财产,否则你所说的“过高的成本”大概就是120*2元的诉讼费和一定的时间,这还是单方强行要求离婚所需要的,如果另外一方同意离婚当庭达成协议甚至可以压缩在一个月内。至于律师费,婚姻案件除非你有大笔财产要处理,否则根本没有请律师的必要。
“对于婚姻中弱势方很不利”,婚姻的弱势方也可能是被提出离婚的一方,不要老把自己带入受害者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