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饮料喝完再付款”这件事,拿餐厅来对比不合适

【本文来自《超市饮料喝完再付款,被指盗窃还被要求十倍赔偿,合理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居然踩的居多,高赞回答拿餐厅来对比。这思辨能力真不好多说。可能自动代入顾客角色的居多吧。

就这个案例,双方都有不对,店方问题更大。顾客方没付费就使用不妥,分析见上。店方于情是小题大做,于理是无权罚款、扣人,这个非常明显,也多人提到,前面就没多说,主要针对很多误解的意见谈顾客行为是否合理。

交易需要双方同意。

餐厅模式,顾客意愿是点菜时表示的,不能点完菜开始做了不吃走人,餐厅意愿是上菜时确认的,没有的可以请顾客另点,上了菜就达成交易,结账只是后续执行。

超市模式,双方都是在结账时确认交易的,结账前顾客可以随时放弃,商品、价格有问题店方或顾客也可以在结账时发现取消交易。交易未完成前,顾客方不应自行处置商品。一般情况下,店方和气生财,结账也就完事了,这不代表顾客就有理。极端情况下,例如前面举的例子,某个商品被禁,或者其它原因超市不愿意销售,结账时会拦截,顾客先食用未得到对方同意,不占理。

2020-11-15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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