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饮料喝完再付款”这件事,拿餐厅来对比不合适
【本文来自《超市饮料喝完再付款,被指盗窃还被要求十倍赔偿,合理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盗窃是谈不上,没有主观恶意。但也不是该提倡的行为。没结账前物权没有转移,不宜使用。
超市都要防盗,先喝再结账的这段时间里,无法猜测消费者意图,超市方可能需要随时监控。一瓶水或许可以不用盯,一瓶茅台呢?摄像头里很难区分各种商品。
某些情况下,可能引发其它矛盾。例如,商品有问题,过期了或者被禁了、价签标错了等等,被顾客挪过位置没能清理掉、更正,正常结账时会发现,先喝了算谁责任?
用餐厅后付费来对比的不合适。本来是不同交易模式,就像借记卡和信用卡。
居然踩的居多,高赞回答拿餐厅来对比。这思辨能力真不好多说。可能自动代入顾客角色的居多吧。
就这个案例,双方都有不对,店方问题更大。顾客方没付费就使用不妥,分析见上。店方于情是小题大做,于理是无权罚款、扣人,这个非常明显,也多人提到,前面就没多说,主要针对很多误解的意见谈顾客行为是否合理。
交易需要双方同意。
餐厅模式,顾客意愿是点菜时表示的,不能点完菜开始做了不吃走人,餐厅意愿是上菜时确认的,没有的可以请顾客另点,上了菜就达成交易,结账只是后续执行。
超市模式,双方都是在结账时确认交易的,结账前顾客可以随时放弃,商品、价格有问题店方或顾客也可以在结账时发现取消交易。交易未完成前,顾客方不应自行处置商品。一般情况下,店方和气生财,结账也就完事了,这不代表顾客就有理。极端情况下,例如前面举的例子,某个商品被禁,或者其它原因超市不愿意销售,结账时会拦截,顾客先食用未得到对方同意,不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