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男子遛狗不牵绳?处罚!鱼峰警方开出首张罚单
来源:柳州公安
2020-07-04 12:09
7月3日16时许,@柳州鱼峰警方在线 鸡喇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九头山路附近有一名男子在路边遛狗,但没有牵狗绳。值班民警迅速前往现场查看。
来到九头山路后,民警看到一只褐色毛色的泰迪犬正在路边撒欢,身上没有任何束犬设备,而路边有个西瓜摊生意红火,人来人往。民警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旁边观看这只泰迪犬,似乎正是泰迪犬的主人。民警随即上前向对该男子进行询问,在明确该男子是泰迪犬的主人后,民警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该男子立即将泰迪犬唤回并进行束缚,避免出现咬伤人等行为。随后,民警将该男子林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最终,林某因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绳(链)牵领等安全措施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警方依法处以100元的罚款。林某在接受民警的处罚和教育后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养犬,遛狗时用狗绳牵领,不再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蜀黍提醒# 文明养犬是每一位养犬人的责任与义务,务必要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养犬,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城市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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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开着“潜水艇” 在街头行驶?民警:扣车,罚100元!
6月30日18时许
上海长宁公安分局民警
在协和路北翟路路口执勤时
发现一辆“潜水艇”
在道路上行驶
周围还有好奇的群众
驻足观看拍照
民警将这辆“潜水艇”拦下观察发现
这是一辆船型的异形非机动车
骑行者是一位外籍人员
由于该外籍人员
无法用中文流利交流
英文也讲得不好
在民警的示意下
他打电话叫来了
自己的一位中国同事帮忙
盖先生的“潜水艇” 。警方供图
原来
来自德国的盖先生
在国外花了8000余欧元
购买了这辆电动车
运来上海后
一直在自家小区内使用
由于该车可使用脚蹬
产生电能转化为动力
盖先生自认为
这与中国法律中讲的“非机动车”
没什么区别
便骑着上了路
经鉴定
该车不符合
国内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
属于无牌车辆
目前
上海长宁警方
依法对违法车辆先予扣留
并以其他通行工具
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
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对盖先生
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长宁警方依法对违法车辆予以扣留
警方提示
不止像盖先生购买的此类代步车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
电动独轮车等
都属于未按规定
注册登记的通行工具
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