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强必寇盗,弱而卑伏,不顾恩义,其天性也。”——魏征
魏徵(580~643年),字玄成,巨鹿郡
下曲阳县 (今河北省晋州市鼓城村)人 。唐朝宰相、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和史学家。 早年跟随魏公
李密,参加
瓦岗起义,不得重用。
武德元年(618年),归降唐朝,劝降英国公
李勣,授
太子洗马,辅佐隐太子
李建成,献策平定
刘黑闼和
山东地区。
贞观元年(627年),授
谏议大夫、检校
尚书左丞,安抚
河北地区。迁
秘书监,参预朝政,校定古籍。迁
侍中、
巨鹿郡公,负责
门下省事宜。迁
光禄大夫、太子太师,册封
郑国公。直言进谏,推行
王道,辅佐
唐太宗共创“
贞观之治”,成为“一代名相”,名列
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第四位。
贞观十七年(643年2月11日),去世,追赠司空、相州都督, [6]
谥号
文贞。 [7]
参与修撰《
群书治要》、《
隋书》序论,《
梁书》、《
陈书》、《
齐书》的总论等,言论多见《
贞观政要》。其中最著名,并流传下来的谏文表---《
谏太宗十思疏》,留有《魏郑公文集》与《魏郑公诗集》
如果后代皇帝谨听教诲,百年之后也就没有安史之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