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江苏警方查获481名在逃人员!潜逃27年的命案逃犯落网
来源:江苏新闻
2020-02-24 16:06
当前,疫情防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江苏公安机关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毫不放松开展破案追逃工作,构筑了严打犯罪、维护治安的天网,一批特殊人员在这场公安战“疫”中纷纷落网,他们就是各类犯罪在逃人员。据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通报,近一个月时间,全省已抓获各类在逃人员481名,其中外省上网在逃人员77名 。
严格盘查 火眼金睛
疫情防控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开展街面巡查、设卡盘查的同时,全面加强各类人员的身份甄别和核查,相继抓获在逃人员82名。
两名在逃人员赌博时
被淮安警方查获
2月9日晚,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果林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巡逻检查工作时,发现一村民家中有4人正在进行“推牌九”赌博。对于民警的盘问,其中一人躲躲闪闪,经及时核查确认该人是本地追捕很长时间的在逃人员胡某涛 。正在此时,另一人以上厕所、身体不舒服等为由企图溜走,引起民警高度警觉,经调查证实,发现系该市清江浦公安机关上网追逃的聚众斗殴在逃人员 。
男子故意用遮阳板遮挡脸部
被盐城警方“火眼金睛”抓获
2月6日晚,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高速公路出口对过往车辆进行防疫检查,一驾驶黑色轿车的男子故意用遮阳板遮挡脸部。民警上前检查时,该男子又以本地车辆为由拒绝接受检查,行为十分可疑。民警迅速将其控制,核查发现该男子因销售假冒口罩于2月5日被扬州江都公安机关上网追逃。
一名外省逃犯投奔亲戚
被射阳警方抓获
2月9日上午,盐城射阳县公安局民警在县城开展巡防工作,发现一名操东北口音的男子未戴口罩,其对民警的盘查也答非所问。仔细甄别发现,该陈姓男子系8年前广东东莞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 。疫情防控当前,走投无路的陈某准备到射阳投奔远房亲戚,刚到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入户调查 明察秋毫
春节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根据疫情防控总体部署要求,全力开展入户调查、人员排查、社区管控等工作,对发现的可疑情况,深入开展细致核查,抓获各类在逃人员63名。
潜逃27年外省命案逃犯
在常州金坛落网
2月9日,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西岗派出所民警针对辖区流动人口多、外来人员复杂的情况,深入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实有人口登记等工作。在一贵州籍外来住户家中,躲在二楼走廊的罗某引起民警关注,罗某自称是小孩的叔叔,而小孩称呼罗某为爸爸。母子三人与小孩的“叔叔”长年在外居住,有悖常理,而且罗某提供的身份证件也存在诸多疑点。经多方查证,罗某交代了1993年在广东伙同他人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 。
南通警方蹲守蔬菜大棚3天
抓获潜逃9年在逃人员
2月1日,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东社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大棚蔬菜种植户深入开展调查走访,一山东籍张姓种植户对家庭成员模糊其词,民警分析必有隐情。深入调查发现,张某的父亲是山东警方多年一直追捕的在逃人员。民警连续3天在蔬菜大棚蹲守,一举将该名逃犯抓获。2011年,该逃犯在山东单县驾驶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将他人撞死后潜逃至今 。
一名外省重大涉疫诈骗逃犯
被泗洪县公安局抓获
2月19日上午,宿迁市泗洪县公安局山河路派出所对县城一小区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在走访一吴姓住户时,户主称儿子年后就已外出打工,但到何地打工等具体情况不愿多提。民警敏锐意识到,企业尚未全面复工的情况下,说其儿子外出打工多时,必有隐情。对此,派出所及时开展核查,发现其子系被广东警方刚刚上网追捕的诈骗嫌疑人 。当日中午,民警将藏匿在小区附近的逃犯吴某抓获。今年2月上旬,吴某冒充口罩生产厂家,以销售口罩为名诈骗广东珠海一市民90余万元。
江苏警方敦促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放下包袱,畏罪潜逃不是出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 。回避解决不了问题,尽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来源 /江苏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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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石景山公安严厉打击假借销售口罩诈骗!来源:北京石景山
2020-02-24 13:52
疫情当前,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之时,却有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市民急于购买医疗防护用品的心理,在微信等社交平台或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 。
石景山公安分局
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
密切关注违法犯罪动态
严厉打击涉疫情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
群众利益和社会治安稳定
⋅ 案例 ⋅
2月10日,石景山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自己通过网络购买口罩被诈骗。
接警后,石景山公安分局迅速展开调查。经了解,事主在浏览微信朋友圈时,看到一条售卖口罩的信息。因为家中缺少口罩,于是,他便与卖家“朋友”聊了起来,口罩原价一盒十个158元,讨价还价后还优惠了不少,但对方称“疫情期间,快递邮寄不了货到付款”,要求买方先行付款后再发货。事主信以为真,在双方商定好购买数量和价钱后,便以微信转账的形式付了款。然而在等待发货时,事主与卖家再次联系,却发现自己的微信被对方拉黑了,怎么也无法联系上卖家,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通过侦查取证,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并于2月15日将其抓获。经查,梁某某近期以虚假出售口罩为名,多次实施诈骗,初步核实案件14起,涉案金额80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因诈骗已被石景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危害疫情防控、扰乱社会秩序、性质恶劣
石景山公安分局将
持续依法从严从重,严厉打击!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
一旦发现相关线索
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或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小编梳理了几类
常见的欺诈套路及防范措施
提醒大家
注意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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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一男子以“卖口罩”为幌子实施诈骗获刑七个月来源:津云
2020-02-24 14:45
津云新闻讯: 2月24日上午,宝坻法院运用互联网在线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件防疫物资诈骗案件,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对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这是该院审理的首例涉疫情犯罪案件,由宝坻法院院长邢小鹏独任审判,宝坻检察院检察长赵志辉出庭支持公诉。按照《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该院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审理,自立案到宣判仅用4天。
经审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利用他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于2020年1月28日至2月7日间,在宝坻区郝各庄镇西郝各庄村其家中,使用电脑网络游戏平台发布销售N95型口罩及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虚假信息,后用手机添加被害人为微信好友,骗取他人信任,通过微信转账或者支付宝转帐的方法,骗取张某等七人订购口罩款共计人民币4976.66元,后将上述被害人信息删除,所获赃款被其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能够销售防疫用品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严惩。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津云新闻记者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