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红基金会的调查结果出来了,请严惩恶意造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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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挪威

这是新90后早起推的第 235 篇文章

昨天晚上,我快睡的时候,北京市民政局关于韩红基金会的调查结果,出来了,总体来说,没大事儿,有一些违规。

总结起来,是4点:

1、未取得公开募捐的资格下,进行了公开募捐。除了2013年在鸟巢南广场为雅安灾区开展的募捐活动之外,还有韩红基金会在官网开通的在线支付渠道。

2、2018年9月1日后,韩红基金会共进行了25笔投资,未及时按照规定公示;

3、所有慈善项目,均公开。通告中的原话是,「尚未发现其有未公开的慈善项目情况。」

4、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逐年在北京市民政局官网公布了。

官方通告应该来说是相当公允的,结论也很中肯,就是韩红基金会总体来说,运作比较规范,特别是在抗击疫情中做了很多的工作。

但确实也有投资没有及时公布,以及未取得公募资格就公开募捐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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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

很多人之前热血沸腾地喊:「因为是韩红,所以我们就相信。」这是不对的,两个凡是都被批驳了,再搞出对于韩红的「两个只是」来,百害而无一利。

信任,无论如何不能替代社会监督。

通报已经出来了,接下来,就是整改,我们当然相信韩红会按照规定整改,是的,不是因为她是韩红,所以我们会相信,而是因为韩红确实做得足够好,所以我们才选择相信。

接下来,来聊聊司马3忌这厮,两天前,我写了一篇技术贴,我认为他的行为已经超出所谓合法合理举报的界限了,已经算是恶意造谣抹黑了。

他应该为他的无知、恶意抹黑、傲慢付出代价。

如果撕逼的到最后不管如何都一身白,而真正做事儿的不管如何都惹得一身腥,那谁还敢做实事儿。

关于司马3忌,这里有两个重点,一个是恶意,一个是造谣。

什么是恶意?很简单,明知事实真相不是这样,即使基于常识也可以知道事情不是这样,但还是对事实视而不见,往坏里带节奏。

什么是造谣?司马3忌都逛了韩红基金会官网,非说人家项目进度报告都没有,而其实人家的月报中都有项目进度。明知事实而忽视,重新说一个与事实完全相反的故事,这就是造谣。

在2月5日,司马3忌最早的一篇文章里,他是这么写韩红基金会的:

1、在韩红的基金会信息公开层面,别说你找不到一包方便面,就是捐进去一头大象,你也别想找到。

2、以我信息公开法、行政诉讼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的了解以及实操……丰富专业经验,我对我上述的言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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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3忌的文章《明人不做暗事》

这让我们可以认为司马3忌对韩红基金会很了解,同时对相关法律法规也非常了解。这他妈完全是扯淡的。

以下部分内容我前两天已经发过来了,但我认为还是有必要再发一遍。毕竟官方的通报只说了官方的调查,但没有说清楚司马3忌的谣言。

我想力证韩红清白,有的时候,真相不飘出来,谣言就把自己伪装成真相送到人们的耳朵里去了。

第一,恶意错用法律去告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违法

司马3忌在其文章《寻找韩红的方面》中提出来韩红2013年针对雅安灾区的募捐行为违法。

当然,最官方通报确实是违法,因为韩红基金会在那时候并不是公募基金会。

那我为什么还要说司马3忌恶意诬告呢?

因为他可以错用了法律。

他举报韩红基金会违法的证据是基金会在2013年时收取捐款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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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马3忌的文章《寻找韩红的方便面》

很好,我直接去调查并在韩红基金会的官网找到了这张截图。

这是我的截图,很容易找到,就在官网财务披露的2013年4月21日中国农业银行的汇款明细表格里。

——话说每个人的捐款明细都这么详细,我是真的佩服韩红老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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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网

那么这张汇款图显示的捐款,很显然,和当时韩红基金会在鸟巢南广场进行的公开募捐活动是同一性质的。都是为当时的雅安灾区进行募捐。

在那篇文章里,他攻击韩红老师的原话是:很显然,韩老师这种公开募捐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而判定韩红「违法」的依据,就是他自己贴在文章里的那张图,上面写着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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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马3忌的文章《寻找韩红的方便面》

我去找这张图的原话,在哪呢?

过程很曲折。

我先是找了2004年6月1日施行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41条的内容根本不是这样(百度百科就有,很好找)。

好了,我又去找了2016年9月1日施行的《慈善法》,第41条的内容也不是这样。

那么这个司马3忌所谓的依据,到底出自哪里?

几经曲折,我在民政部的官网找到了。《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41条:

「基金会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开展定向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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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政部官网

语言一模一样,同样也是第四十一条,来源于此没错了。

然后我就无语了,你得知真相一定也会无语,你仔细看看上面那张图显示的时间:

2016年5月26日啊。

人民网在5月30日时,也报道了这一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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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这我就要问问司马3忌了:

你拿2016年才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去质疑2013年韩红为雅安的募捐活动?好意思吗?

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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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3忌的微博——上面的法律依据是2016年5月的,下面的举报内容特么是2013年的。

司马3忌是不知道2004年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吗?

并不是,在此后他的文章中,多次引用2004版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而这份2016版的,仅引用了一次。

所以我的看法是,他是为了坐实韩红基金会违法而刻意错用法律。

你认为一个人可以明知法律条文而错用法律去告一个人违法吗?不管那个人是不是确实有违法事实。

第二,恶意造谣韩红爱心慈善基金年度报告不愿意公开

司马3忌先是质疑韩红基金会没有年度工作报告,而只有2018年有一份《审计报告》,其它应该公开的信息,包括2018年的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其它年份的工作报告,均无。

司马3忌的原话是:

「年度工作报告以及相关资料必须建档保存并且公示,你们的基金会咋就不愿意公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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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马3忌的文章《寻找韩红的方便面》

假话。

这是我在韩红基金会官网「机构年报」中找到的基金会历年年度报告。

年份和上传时间,上面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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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网

除了这些机构年报,在其「财务报告」一栏,还有该机构每年的审计报告和民政部门的年检报告。

一样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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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网

我这种业余选手都能轻而易举找到的审计报告和年度报告,在司马3忌眼里,怎么就成了空的呢?怎么就成了「其它的一概阙如,没有,不提供」了呢?

这是典型的睁着眼睛说瞎话。

司马3忌随即补充了质疑,从假装看不见,到认为韩红基金会这些年度报告不合格。在他另外一篇之后的质疑文章《公益信息透明度的横向比较》中,原话是:

「内容像故事会一样,完全不符合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我们只能认为这是韩红基金会的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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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马3忌的文章《公益信息透明度的横向比较》

当然我并不知道究竟什么样的年检报告才是合格的,毕竟我是门外汉,但我可以去查。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36条,年度工作报告应该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以及相关的募捐情况和人员、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这是我查到的韩红基金会2017年年度报告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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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网

有具体干了哪些事儿,干得如何,这就是项目报告;

也有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等等。

而韩红基金会官网其实有两个关于信息披露的栏目,一个是机构年度报告,放的是年报,还有一个是财务报告,放的每一年的审计报告和民政部门的年检结论。

两个栏目放在一起看,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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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网

我点进韩红基金会的2017年度报告,也是被司马3忌说像故事会一样的玩意儿。

在这份报告里,我清楚地看到了韩红基金会在过往一年中,做了哪些项目,最终成效如何。

举个例子,「百人援宁」项目,报告中给出了详尽的项目成果数据:

义诊人数:11644人;

发放处方:4611人;

现场开展疑难手术:21台

免费发放药品:9272单位

……

下面还有颇专业的项目公益的绩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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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网

这些东西司马3忌都是直接跳过不看吗?

直接一句「内容像故事会一样」就全盘推翻吗?

当然,这确实可能未必符合标准格式,而且看起来做成PPT,颜色鲜艳一些。

司马3忌估计觉得有点花里胡哨,但大众会去看那些晦涩难懂的数据报表吗?这种呈现方式,难道不是更方便大众随时查询与阅读吗?

况且,如果你要查询专业的年度报告,韩红基金会也在官网贴了链接,在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就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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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网

当然,这些都不足以形成最终的结论。

合格不合格,官方才有权说这个话。

这是北京市民政局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发给韩红基金会的年检结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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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网

再打开这些年检结论书都是北京市民政局对于该机构年检合格的通知。

例如下图,「你基金会已旅行2017年度报告的义务……视同年度检查合格。」

换句话说,韩红基金会的这些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都有,且都通过了民政部门的检查。

这才是真正的官方结论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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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网

第三,恶意造谣韩红爱心慈善基金没有按时公布项目实施情况?

按照司马3忌的说法,韩红基金会官网上,有很多常年有效的项目。

「居然从未公开过项目实施情况。」

——他怎么好意思这么言之凿凿地下结论。

这违反了法律规定,具体来说,就是《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公开时限条款:项目周期较长的,大于6个月,应该每3个月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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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马3忌的文章《寻找韩红的方便面》

首先这个条款是存在的,表述也没错。

打开韩红基金会官网,点开他们挂在官网「常年有效」的项目,再点开「项目进展那一栏」,确实是空的,例如「百人援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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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韩红基金会就真的没有任何项目公示吗?

拜托你翻人家基金会官网的时候认真一点,比如看看人家的月报。

稍微找仔细一点,就能发他们的项目进展(这些项目其实都挺大的)全部更新在每个月的月报上。

还是以「百人援陕」项目为例。

在2018年8月的机构月报中,项目进展是这样的:医疗专家名单确定,前站工作者组出发山西,捐赠物资抵达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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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

而在韩红基金会9月份的工作报告中,就已经可以看到项目成果了:

义诊人数总计:16840人次;

免费发放药品:14684单位

妇产科检查:1046人次;

现场开展疑难手术:10台;

当然,还有后续的治疗登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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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

我们在韩红基金会之后的工作月报(9月/10月/11月)中,可以清楚地找到项目后续进展,包括每一个后续治疗的患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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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

这样的透明度,这样的工作效率,韩红基金会绝对是屈指可数的慈善机构。

司马3忌就这么全部无视了?

你说你翻了韩红基金会官网,你还说「从未公开过项目实施情况」,这还不算恶意造谣?

第四,恶意造谣韩红爱心慈善基金挪用雅安地震善款投资

按照司马3忌的说法,2013年底,韩红基金会全开共募集善款4076万元,而用于雅安救灾的,才1780万元,于是得出结论:

「接收了捐款总额达到4000多万,而花在救灾上的才1700多万,占比才43%。」

「崩溃。」

他还恶意地说了一句话:

四川雅安的救灾款,大半拿去投资。

我只能说我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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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马3忌的文章《韩红基金会,那可是雅安地震救灾款啊!》

这两组数据怎么来的?全是看韩红基金会的年度报告来的。

这里有一个很显然的错误:

韩红基金会捐款总额,等于雅安地震灾区的募捐总额吗?

显然不是,你拿全年的募捐总额来说雅安一个项目的事儿,这不是扯淡吗?而且2013年的公益支出就等于雅安项目的慈善活动支出?那灾后重建的钱算什么?

司马3忌不明白吗?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有丰富的专业经验,他能不明白韩红在2014年给雅安灾区重建小学与敬老院的钱,也是雅安善款的一部分但不属于2013年的支出啊。

我认为这只能说明一点:这哥们为了弄臭韩红,无所不用其极。

韩红基金会道德在雅安项目中募集了多少钱呢?我们可以在韩红基金会官网和微博上找到相关答案。

根据韩红基金会披露的《雅安灾后重建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数据,韩红基金会在雅安项目上,共募集资金为:2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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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雅安灾后重建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

更具体的数字,可以在韩红基金会的官方微博上查到:24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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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方微博

根据韩红基金会的灾后重建计划,除250.8万元用于救灾之外,剩余款项将全部用于灾后重建计划。

分别是:龙门敬老院、玉溪小学和西川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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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方微博

我在韩红基金会的官网上都看到了这些项目的进度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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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网

事实上,韩红基金会的效率与透明度在雅安赈灾中的表现,可以说是相当高了。

在地震发生之后,立刻组织捐款和赈灾,地震发生后不到20天,他们就举办了第一阶段工作的报告。

报告内容非常详细,包括:

救援行动方案、善款募集情况、医疗队巡诊救助情况、物资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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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网

为了保证捐赠人的善款能全部用于慈善项目,韩红还自掏腰包承担了雅安救援产生的所有住宿、交通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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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网

明明这些都非常清晰地列在韩红基金会的官网与官方微博上,司马3忌也知道这些渠道的存在,但还是血口喷人:

「四川雅安救灾款,拿去投资,说好的全额用于四川雅安受灾群众呢?」

这是看不见还是选择性无视啊?

第四,恶意造谣韩红身为解放军干部违规担任基金会理事

这是我又极其愤怒的一点,而且也说明此人无知。

看法律条文都不知道看完整的。

司马3忌认为韩红没有退役之前,作为解放军干部,不能担任社会组织的任何职务,而韩红在2012年时就已经是基金会的理事了,所以违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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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马3忌的文章《韩老师,你拿什么向捐赠人拍胸脯?》

拿2016年的条款来说事肯定不合适,毕竟韩红在2015年就已经转业了。

估计司马3忌也知道这点,于是搬出来1998年的《通知》。

我去查了一下那些条款,没错,确实有这么一份通知。

但是通知上明明白白对领导职务的界限做了区分:

「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是指社会团体的徽章,副会长,秘书长……不包括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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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百科

司马3忌估计自己就看了个《通知》的标题,而没有看具体内容,就搬出来唬人,还堂而皇之地得出结论:

韩红身为解放军干部(没有退役之前)不得担任社会团体中的任何职务。

明明条文上写着,社会团体的领导职务,不包括名誉职务和理事。而天眼查查一下就知道,韩红只是韩红基金会的理事,在第17位。

一直到今天,在韩红基金会官网上,韩红是基金会的主席,其实这也是一个名誉职务,因为真正实际控制基金会的还是理事长、秘书长等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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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眼查

既然理事不属于领导干部,自然不违反条例,他给韩红下的套,所谓「两难」境地,自然不成立。

至于韩红能不能在以个人名义发起一个基金会,并且以个人形象做宣传,至少在司马3忌拿出来的相关条例条文里,我没有找到明确的禁止条款。

司马3忌不是说对各种慈善法律条规很熟吗?很熟你还造这种谣言?

第五,高度怀疑司马3忌使用PS伪造证据诬陷

在司马3忌的文章《韩红基金会,那可是雅安地震救灾款啊》中,他放了一张图,按照他的说法,是韩红基金会的大额捐赠者名单(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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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马3忌的文章《韩红基金会,那可是雅安地震救灾款啊!》

可是我去查韩红基金会官网的2016年年度报告中,根本就没这张图。反而是2015年的年度报告中,有这么一张图,显示韩红捐款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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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韩红基金会官网2015年年报

你对比一下两张图,官网上的根本就没有前图中「2016年度审计报告」这几个黑体字。

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些字是这哥们自己P上去的。用P的图去伪造证据然后诬陷别人,你说这人可信吗?

所以我高度怀疑司马3忌使用PS伪造图片作为证据诬陷韩红。

具体的诬陷内容,就是他文章里写的那句话:

三年,捐出65万元!

你看看这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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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马3忌的文章《韩红基金会,那可是雅安地震救灾款啊!》

写在最后:

曾经,李亚鹏的嫣然基金会也被举报,后来被调查,没有发现问题。

但因为这场举报,直接导致嫣然基金会的公信力与形象大打折扣,损失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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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事情,一定不能再出现在韩红身上。

已经流血流汗又流泪,再又出钱出力,还要被恶意造谣,如果「真的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只是打个比方——还谁还敢做公益啊。

要让司马3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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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1
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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