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斩杀的“白蛇”与一群被史书“遗忘”的人
在《项羽“贵族”袍子下的跳蚤》一文中,三解为大家描述了“张楚”秩序的表皮,一群“六国后”的扶立,以及将他们视为“提线木偶”的“张楚诸将”的行为底色,进而揭示了“项氏”叔侄作为“张楚诸将”一份子的“精明”与“从众”。
在《一个被<史记>遗忘的王朝》一文中,三解又为大家展示了身为帝王的刘邦念兹在兹的正统叙事,以及在波澜壮阔的秦汉之际,制造了无数白骨的“号令三嬗”,以及他不得不推崇纪念的“张楚”一王。
本文,就是要重述刘邦和他亲身经历的那个大时代的秘密。
一
刘邦这个人物,在大众认知中有很多种面相,有说是市井流氓的,有说是基层小吏的,有说是楚人余烬的,有说是游侠之概的,不一而足。
在遥远的《其实你一点都不了解刘邦》一文中,三解为大家展示了一个在大秦官僚系统中如鱼得水的中年“秦吏”,以及他作为大秦一百二十石军吏所必须拥有的“武猛强健”,为他日后的征战胜利所积攒的条件,其实已经对传统的说法有所颠覆。
这里,先从“高祖斩白蛇”说起。
见《史记·高祖本纪》:
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郦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止饮,夜乃解纵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徒中壮士原从者十余人。高祖被酒,夜径泽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径,原还。”高祖醉,曰:“壮士行,何畏!”乃前,拔剑击斩蛇。蛇遂分为两,径开。行数里,醉,因卧。后人来至蛇所,有一老妪夜哭。人问何哭,妪曰:“人杀吾子,故哭之。”人曰:“妪子何为见杀?”妪曰:“吾,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为赤帝子斩之,故哭。”人乃以妪为不诚,欲告之,妪因忽不见。后人至,高祖觉。后人告高祖,高祖乃心独喜,自负。诸从者日益畏之。
这段故事人们耳熟能详,翻译下就是刘邦以亭长的职务为县里送干活的人到骊山陵墓工地,路上跑了不少,自己盘算着到地方人都跑光了,到老家丰邑西边的湖泊沼泽停了下来喝酒,晚上就把人都放跑了,自己也准备逃亡,这群人中有十几个壮士愿意跟随他,他喝多了就带着这十几个人行进,派了一个人探路发现有大蛇挡道,刘邦趁着酒劲上去就把大蛇砍成两段,又走了几里地,喝多了,躺下就睡。后面跟着的人来到蛇的地方,看到一个老太太哭诉自己儿子是白帝子,被赤帝子斩杀了,这群人不信想打她,老太太一下子不见了,这群人找到刘邦,告诉他情况,刘邦乐得不得了,很是自负,跟随他的人却越来越敬畏他。
在《汉书·高帝纪》中,这段记载只是改了几个字,没什么新增信息,另见于《史记·封禅书》:
汉兴,高祖之微时,尝杀大蛇。有物曰:“蛇,白帝子也,而杀者赤帝子。”
如果是现代人,砍了一条大蛇,绝对想不了这么多,但是在战国、秦、汉之际,这个故事就很有现实意义,见《史记·高祖本纪》:
旗,帜皆赤。由所杀蛇白帝子,杀者赤帝子,故上赤。
由于这个故事,刘邦在沛县初起之时,就竖起了红色的旗帜,以对应他的“赤帝子”身份。
现代人读了这个故事认为是“真事儿”的,恐怕没多少了,多数还是将其视为“鱼腹丹书”和“篝火狐鸣”的神秘主义造势,也就是“变戏法”糊弄无知群众跟着造反。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赤帝子”斩杀的“白帝子”,也就是那条“白蛇”的象征。
众所周知,秦始皇定秦为“水德”,服色尚黑,刘邦作为当时的“秦吏”,哪怕是编故事神化自己,也应该是“黄帝子”斩杀的“黑帝子”,或者“黑蛇”,这才合乎“土克水”的基本道理,否则怎么也没法和“灭秦”扯上关系。
正因为如此,在《史记索隐》注释此条时引用:
应注云“秦自谓水”者,按秦文公获黑龙,命河为德水是也。又按:春秋合诚图云:“水神哭,子褒败”。宋均以为高祖斩白蛇而神母哭,则此母水精也。此皆谬说。又注云:“至光武乃改”者,谓改汉为火德,秦为金德,与雨金及赤帝子之理合也。
这段注释包含了几个信息来源,在“五德终始说”盛行的两汉,如何将王朝兴废与五行征应结合,是绝对的政权合法性问题,所以这就出现了两种解释:
前者是认可秦为“水德”,而白蛇与“水德相关”,哭诉的老妪就是“水精”;而后者则依据汉光武帝改汉武帝认定的“土德”为“火德”,秦为“金德”,火为赤色,金为白色,所以,对应“火克金”。
后者也是东汉通行的解释,见《史记集解》注释:
应劭曰:“秦襄公自以居西戎,主少昊之神,作西畤,祠白帝。至献公时栎阳雨金,以为瑞,又作畦畤,祠白帝。少昊,金德也。赤帝尧后,谓汉也。杀之者,明汉当灭秦也。秦自谓水,汉初自谓土,皆失之。至光武乃改定。”
应劭为东汉人,用东汉光武帝改定汉为“火德”,秦为“金德”的说法,来解释“赤帝子”杀“白帝子”,也就是“火克金”,看起来绝对自圆其说,但作为现代人,我们能够相信200年前的刘邦能够预知200年后的刘秀的变革吗?
这不由得人不怀疑,刘邦斩白蛇起义的故事是东汉人为了塑造了刘邦政权的神性而伪造的故事,但是,“赤帝子”的说法,直接关系着刘邦在沛县起兵时的旗帜颜色,在其他记载之中也有旁证,汉军起兵后为“赤帜”,且在西汉末年刘歆撰写的《西京杂记》中有“高祖斩白蛇剑”之说,也就是说,这个故事并非东汉光武帝定汉为“火德”之后杜撰窜入《史记》的。
基本确认了这个故事出自刘邦之手,就揭示了更大的秘密。
二
在《史记·韩信卢绾列传》中有这样一句话:
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又相爱也。
这可能是《史记》中有限的关于高祖本人学问养成的记载,其他如他厌弃儒生,往儒生的帽子里撒尿,洗脚的时候接见儒生郦食其,以及陆贾提醒他马上得天下却不能马上治天下的道理,一系列的轶事,塑造出的都是一个无心向学,厌弃儒学,乃至于“不学有术”的“浪荡子”形象。
但是在他刚刚起兵的时代,乡里豪杰长者对他的看法却是:
诸父老皆曰:“平生所闻刘季诸珍怪,当贵,且卜筮之,莫如刘季最吉。”
注意理由,“平生所闻刘季诸诊怪,当贵”,也就是我们一直听说刘邦身上发生了很多神奇的怪事,命里就该发达。
除了“赤帝子斩白帝子”之外,还有“吕后望气”的故事,见《史记·高祖本纪》:
秦始皇帝常曰“东南有天子气”,於是因东游以厌之。高祖即自疑,亡匿,隐於芒、砀山泽岩石之间。吕后与人俱求,常得之。高祖怪问之。吕后曰:“季所居上常有云气,故从往常得季。”高祖心喜。沛中子弟或闻之,多欲附者矣。
这个故事的“戏法”就比较好变了,刘邦和吕后商量好,每次都让媳妇找到,再说“云气”的说道,自然就凑得上了,但是,秦始皇经常念叨“东南有天子气”,刘邦是怎么知道的?这个疑点,姑且存疑,后文再提。
同理,“赤帝子斩白帝子”的故事,一样也可以这么串通好了演戏。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两件事情都发生在刘邦“纵徒逃亡”、“聚众山泽”之后,先是只有十几个人跟随,一直到沛县令请他“反秦”响应陈胜之时,他的部下才不过百人(《史记》作“数十百人”,《汉书》作“数百人”),他的“神话故事”全都直指“天子”、“赤帝”,乃至于“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
反观聚众九百人的陈胜,哪怕是“神化”自己的想象力,也仅限于“大楚兴,陈胜王”,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是知识,是眼界,在那个时代,更代表着社会的阶层。
具体可见《史记·封禅书》:
周东徙雒邑。秦襄公攻戎救周,始列为诸侯。秦襄公既侯,居西垂,自以为主少昚之神,作西畤,祠白帝。
……其后十六年,秦文公东猎汧渭之间,卜居之而吉。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其口止於鄜衍。文公问史敦,敦曰:“此上帝之徵,君其祠之。”於是作鄜畤,用三牲郊祭白帝焉。
……作鄜畤后七十八年,秦德公既立,卜居雍,“后子孙饮马于河”,遂都雍。雍之诸祠自此兴。用三百牢於鄜畤。
此为“秦”之始祖祭祀“白帝”之肇始,之后数百年间,才陆续增加“青帝、黄帝、赤帝”的祭祀,至刘邦入关中后,方才补上了“黑帝”,也就是说,唯有“知古者”才能联系到“白帝”与秦国诸侯的关系。
而“秦”开始受到“五德终始说”的影响,也就是“五方帝”开始于“五德”挂钩,要到战国时代,见《史记·封禅书》:
后四十八年,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秦始与周合,合而离,五百岁当复合,合十七年而霸王出焉。”栎阳雨金,秦献公自以为得金瑞,故作畦畤栎阳而祀白帝。
也就是在秦孝公父亲秦献公的时代,秦国的都城栎阳天上“下金雨”,所以,秦献公认为自家得到了“金德”的祥瑞,所以在栎阳建“畦畤”祭祀“白帝”。
秦献公在秦一统前150多年,“五德终始说”与诸侯秦国的“白帝”崇拜结合,“白帝”也就代表了“秦国”,但是到了秦始皇二十六年并吞天下,官方口径大改,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
自此至陈胜发难凡十二年,“里耶秦简”显示,秦朝政府甚至不允许楚人称猪为猪,而必须按照秦人的叫法为“彘”,这样的细致管理,不可能遗漏了沛县,刘邦这个秦吏更不会不知道“秦朝”已改“水德”,“色尚黑”。
那么,“赤帝子斩白帝子”的传说是高祖为了“神化”自身而伪造的,这个知识层次也远远超过了平民,而相当于在“知古”的前提下完全否定了秦始皇的“秦朝”法统,而只将其视为“周天子”任命西陲的一介诸侯国。
更重要的是,得到刘邦生前认可的,由秦柱下史,汉朝“计相”张苍所主持的“汉为水德”的认定工程,绝非无的放矢,见《史记·高祖本纪》:
(汉二年)二月,令除秦社稷,更立汉社稷。
(汉二年)六月,……引水灌废丘,废丘降,章邯自杀。更名废丘为槐里。於是令祠官祀天地四方上帝山川,以时祀之。
在还没有全取关中的情况下,刘邦已令废除“秦社稷”祭祀,换成“汉社稷”,并在四个月后,关中彻底平定后,命令祠官恢复秦国的所有祭祀,也就是说,仅仅是汉王的刘邦,将自己视为“秦国”的继承者。
正因为如此,尽管史书并未明言张苍的理论依据,借助《吕氏春秋》中“十二月纪”体现的“五行相生”论调,“木—火—土—金—水”,“秦国”之“金”恰生“汉国”之“水”。
而这也是汉初真正的官方解释。
三
结合刘邦的诸多“造势”传言,逃亡、起兵前可以算作一类,往往有所节制,只是“贵”、“大贵”、“天下大贵”。
之后,则具体得多,“赤帝子”、“天子气”,这已经不是“好为大言”了,而是“狂妄无边”,但是,从刘邦起兵时的举动来看,他的这种“狂妄”绝非因为“无知”。
见《史记·高祖本纪》:
众莫敢为,乃立季为沛公。祠黄帝,祭蚩尤於沛庭,而衅鼓,旗,帜皆赤。由所杀蛇白帝子,杀者赤帝子,故上赤。
对照下《史记·封禅书》:
高祖初起,祷丰枌榆社。徇沛,为沛公,则祠蚩尤,衅鼓旗。
……天下已定,诏御史,令丰谨治枌榆社,常以四时春以羊彘祠之。令祝官立蚩尤之祠於长安。
集中说一下,就是刘邦在刚刚聚众的时候,在丰邑东北十五里的“枌榆社”,有人说是刘邦所居住乡的“里社”祈祷发愿,待到进入沛县成为沛公起兵时,为黄帝立祠,又在沛县县廷之中祭祀蚩尤,而《封禅书》的信息显示,刘邦可能只是祭祀了蚩尤,因其与“枌榆社”一样灵验,才在定天下之后指示地方政府必须以“诸侯礼”的“少牢”祭祀“枌榆社”,并在长安为蚩尤立祠。
我们一般所知就是黄帝战蚩尤,但在《史记·封禅书》中记录的秦汉官方信仰之中,要复杂得多:
于是始皇遂东游海上,行礼祠名山大川及八神,求仙人羡门之属。八神将自古而有之,或曰太公以来作之。齐所以为齐,以天齐也。其祀绝莫知起时。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齐。……二曰地主,祠泰山梁父。……三曰兵主,祠蚩尤。……四曰阴主,祠三山。……五曰阳主,祠之罘。……六曰月主,祠之莱山。……七曰日主,祠成山。……八曰四时主,祠琅邪。
也就是说,这“八神”属于“齐地”的神明信仰,在秦始皇的眼中,属于仅次于“封禅泰山”的重要宗教活动,而蚩尤在“八神”之中排“第三”,为“兵主”,顾名思义,就是“军神”、“战神”。
刘邦此时仅为自立的“沛公”,因为响应自称“楚国”的陈胜起义,才沿用了楚国的县官名,相当于自居于陈胜属下,就去祭祀“兵主蚩尤”,他的志向不问自明。
这也恰恰是上文《一个被<史记>遗忘的王朝》中刘邦本人只承认自居“张楚”陈胜正统之后的核心原因。
按照《史记·秦楚之际月表》的记录,“沛公初起”为秦二世元年九月,与“项梁号武信君”正在“同时”!
如果从此时算起,刘邦属“张楚”,比秦二世二年正月才接到召平“矫诏”的项梁归属“张楚”还“早三个月”,所以,站在刘邦个人的角度,心理足够膨胀的情况下,当然可以认定自己接续“张楚”天命大任,“与项梁共立义帝”,也就是说,“义帝”并非“沛公”之君,只是“先入关中者为王”的“主约者”,一个“盟主”、“中人”,直至刘邦入关中受降秦王子婴,秦国的天命已经自动转移到了刘邦手中,汉王的社稷取自秦王,而非出自项羽“裂地分封”,之后的几年时间,都是为了“止暴定乱”的“天命讨伐”。
当然,这只是结论之一,另一个重要的现象对比就是,不知是《史记》漏记,还是当时根本无人顾及,从陈胜到武臣、韩广、魏王咎、楚王景驹、齐王田儋、赵王歇、韩王成,项梁自号武信君、拥立楚怀王、项羽自为诸侯主伯,所有的政权,没有一个有记载立国之初“祭祀”、“立祠”的。
在这方面唯一有一些“建树”的,可能只有陈胜,见《史记·儒林列传》:
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卒与涉俱死。
也就是鲁国的儒生抱着孔子家族遗留下来的礼器去投奔陈胜,陈胜任命孔子后人孔甲为博士,后与陈胜一同死难。
至于项羽灭后,鲁地诸生不降汉,很大程度上应来自于项羽“鲁公”之封,君臣之义既然缔结,当事君以忠,所以,哪怕面对刘邦的屠城威胁,仍旧坚持己见,也算乱世儒生的一点亮色。
不过,对于太史公这样的专业人士而言,“礼”、“祭”,都是他非常敏感的信息,哪怕西汉初年官方销毁了档案,他的寻访也不会不重视这些信息,那么,确实有很大可能就是这许多政权,根本就没有在这方面下心思,或者说,“没当回事”。
这么一对比,刘邦这个“起于微末”的豪杰,恐怕要比其他“起于微末”者要“高级”不少,说得直白点,同为“造谣生事”,刘邦的是拿“高级知识分子”、“厅局级以上官员”圈子里“特殊信息”搞事情,而陈胜则是拿“乡村知识分子”、“县处级以下官员”圈子里的“大陆货”下功夫。
四
所谓知识改变命运。
刘邦家族距离战国时代最顶级的“学问家”,远比其他人近得多。
他的幼弟刘交,受业于浮丘伯,是大儒荀子的再传弟子,更有意思的是,这样一位风流人物,在《史记·楚元王世家》中没有一笔的事迹,反倒是“羹颉侯”的得名故事写得绘声绘色。
如果没有《汉书·楚元王传》,很多事实可能我们永远无从知晓:
楚元王交字游,高祖同父少弟也。好书,多材艺。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伯者,孙卿门人也。及秦焚书,各别去。
高祖兄弟四人,长兄伯,次仲,伯蚤卒。高祖既为沛公,景驹自立为楚王。高祖使仲与审食其留侍太上皇,交与萧、曹等俱从高祖见景驹,遇项梁,共立楚怀王。因西攻南阳,入武关,与秦战于蓝田。至霸上,封交为文信君,从入蜀汉,还定三秦,诛项籍。即帝位,交与卢绾常侍上,出入卧内,传言语诸内事隐谋。
这里详细写明了楚元王刘交的师承,又提到了兄弟四人,伯、仲、季、交,刘伯早死,在景驹自立为楚王时,刘邦留二哥刘仲与审食其守家,带着少弟刘交和萧何、曹参一起见景驹,又遇到了项梁,一同在薛地拥立了楚怀王,自此后,刘交参与刘邦一系列的战事,直到刘邦称帝,仍与卢绾这个“发小儿”一起“出入卧内,传言语诸内事隐谋”,也就是最亲近的个人参谋和传声筒。
也就是说,刘交在汉初得天下的过程中是绝对“亲贵”的人物,在《史记》中却不见一字,恰恰印证了三解在《七国之乱:一个复仇者联盟的集体自杀》文中的判断,在“诛除诸吕”的大变革时代,这位宗室长者站在了齐王刘襄一边,在之后的文帝一脉统治下,属于被“禁忌化”的人物,直到改朝换代,很多信息才重新面世。
这些都是题外话,刘交的重要角色,恰恰说明,汉高祖并非厌弃“儒学”,恰是因为幼弟的“多材艺”,而对“儒生”的眼界过高,又通过他秦吏本性的“实用主义”而有所取舍。
见《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叔孙通儒服,汉王憎之;乃变其服,服短衣,楚制,汉王喜。
高帝悉去秦苛仪法,为简易。……叔孙通知上益厌之也,说上曰:“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高帝曰:“得无难乎?”……上曰:“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
这两段话都能看出来,刘邦对于“繁文缛节”的厌恶,所以,憎恶“儒服”,讨厌“繁礼”,那么,他的这种讨厌的来由是什么?
恰恰是“知儒”,也就类似于墨子“非儒”,实在学儒之后看到了儒家要求的“厚葬”而愤怒,因为了解,所以厌弃,就算他本人不了解,荀子的再传弟子,汉初诸多儒学大家的供养人——楚元王刘交也不了解?
至于说刘邦作为“秦吏”对儒生的厌恶,完全可以理解,一直到东汉年间的王充写《论衡》时,在东汉这样一个“儒化程度”远远高于战国、秦、西汉的时代里,仍然可见对儒生的“厌恶”,见《论衡·程材》:
文吏理烦,身役于职,职判功立,将尊其能。儒生栗栗,不能当剧,将有烦疑,不能效力。力无益于时,则官不及其身也。将以官课材,材以官为验,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贱下儒生。
案世间能建蹇蹇之节,成三谏之议,令将检身自敕,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阿意苟取容幸,将欲放失,低嘿不言者,率多文吏。文吏以事胜,以忠负;儒生以节优,以职劣。
这两段话比较有代表性,前者说的是“地方长吏”选用属吏中的“文吏”与“儒生”之别,“文吏”能够完成复杂的业务,能完成“长吏”交付的职责,所以,“长吏”尊重“文吏”的能力。而“儒生”则哆哆嗦嗦地不能承担烦剧的工作,在领导有困难的时候,无从效力。
“力无益于时”,自然就没有官职升迁,而“长吏”又以官来考核你的才能,世俗自然会高看文吏而鄙薄儒生。
后一段话,则是说,世间有耿介之节操,对“长吏”进行行为道德匡正的,往往是儒生,而阿谀奉承,顺意取容的,往往是文吏。所以文吏胜在能办事上,却在“忠诚”大节上有亏,而儒生的节操优异,却在奉公称职上差得多。
注意,《史记·六经叔孙通列传》中也有类似“力无益于时”的话:
叔孙通笑曰:“若真鄙儒也,不知时变。”
诸生乃皆喜曰:“叔孙生诚圣人也,知当世之要务。”
太史公曰:叔孙通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卒为汉家儒宗。
其实总结一下上文一大段,就是俩字:
“没用”。
涉及具体业务、职守,儒生百无一用,身为“秦吏”的刘邦当然深知这一点,至于行为匡正,叔孙通、陆贾、刘敬、郦食其都有效验,并未因为他们的儒者身份而受到排斥,至于制礼作乐,也要等天下大定之后才有必要,这时候,任用、赏赐起来也绝不含糊:
叔孙通因进曰:“诸弟子儒生随臣久矣,与臣共为仪,愿陛下官之。”高帝悉以为郎。叔孙通出,皆以五百斤金赐诸生。
刘邦不是不懂,只是没到时候罢了。
五
说了这么多,终于要提到“那群人”了,可惜的是记载确实太少,还是要从刘邦说起。
在过往的讲述中,刘邦的“楚人”身份非常时髦,证据也很多,包括用“楚爵”、“好楚服”之类的,但是,《史记·封禅书》中有一条有趣的材料:
长安置祠祝官、女巫。其梁巫,祠天、地、天社、天水、房中、堂上之属;晋巫,祠五帝、东君、云中、司命、巫社、巫祠、族人、先炊之属;秦巫,祠社主、之属;荆巫,祠堂下、巫先、施糜之属;九天巫,祠九天:皆以岁时祠宫中。其河巫祠河於临晋,而南山巫祠南山秦中。秦中者,二世皇帝。各有时。
刘邦在长安设置的女巫,包含了“梁巫”、“晋巫”、“秦巫”和“荆巫”,在这之中,显而易见的是“梁巫”地位最高,负责“祠”天、地等,而“荆巫”排位最末。
对于这条记载,《史记集解》中注释:
应劭曰:“先人所在之国,及有灵施化民人,又贵,悉置祠巫祝,博求神灵之意。”文颖曰:“巫,掌神之位次者也。范氏世仕於晋,故祠祝有晋巫。范会支庶留秦为刘氏,故有秦巫。刘氏随魏都大梁,故有梁巫。后徙丰,丰属荆,故有荆巫。”
意思就是,这些国别的“巫”,正是刘邦祖先迁徙所在之国,先祖范氏世代在晋国出仕,所以有“晋巫”,范氏的支流在秦国为刘氏,所以有“秦巫”,刘氏随着魏国迁都大梁,所以有“梁巫”,后人徙居丰邑,丰邑又属楚国,所以有“荆巫”。
对此,李祖德在《刘邦祭祖考——兼论春秋战国以来的社会变革》(《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4期)一文中,对于这段记载中体现的刘氏先祖迁徙进行了详细的考证,指出,刘邦祖先公元前430年被魏国所获,移居大梁,至公元前275年避秦国进攻而迁楚国丰邑,距刘邦出生19年或28年,而据三解《其实你一点都不了解刘邦》考证,应以28年为确。
刘邦家族真正在丰邑的时间并不长,所以《汉书·高帝纪》中说“其迁日浅,坟墓在丰鲜焉”,也就是一家祖孙三代,其祖父丰公、父亲刘太公、刘邦本人。
也正因为如此,刘氏祖先坟墓在“梁”的时间远远超过在“荆”,“梁巫”的地位也远远高于远祖所居的“晋巫”、“秦巫”和自身所居的“荆巫”。
不仅如此,李祖德还指出,“枌榆社”应为刘氏祭祖之“巫社”,按照礼法,“家”的“社稷”要植树分明爵位,“枌”是一种白色的榆树,还是“榆”,而“士”家种“榆”,则刘邦一族当属“士”的阶层无疑。
因为有传承,有谱系,所以,刘邦家族有“氏”,属于典型意义上的“六国旧贵族”。
在司马迁的时代,已经明言姓氏混淆,不再遵循先秦的古制,出土的汉简中也体现出姓氏合一的特点,而在史书和律令公文中,往往又只称“名”,不称姓氏,也就导致了秦朝和之前的战国末期是否也已经普遍性不在分别“姓”、“氏”而颇多争论。
但是,正如在《六国旧贵族复辟毁灭大秦帝国》一文中引用的里耶秦简“户籍简”中的记录,“荆不更”与“不更”的最大区别,应该就是名前有“氏”,而在《史记》记录的秦末大乱之中,却没有一个没有“姓氏”的人物,反观出土简牍,“无氏者”绝对占大多数,当然,这也与相关秦代简牍多为基层政府运作相关的档案、公文有关。
也就是说,要么,《史记》上记录的“大人物”们,都有后人给他们“添上”了“姓氏”,要么,就是活跃在秦末汉初历史舞台上的人们,至少能够留名青史的,全部都是“士”以上阶层的人物,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平民,哪怕是陈胜,也是有“氏”、有“字”、有“爵”的“诸侯子”,所谓的“秦末农民起义”,仍旧是一场不折不扣的“身份战争”。
之所以这么说,证据可见《汉书·高帝纪》:
帝乃西都洛阳。夏五月,兵皆罢归家。诏曰:“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其令诸吏善遇高爵,称吾意。且廉问,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
这份高帝五年诏,发布的背景仍是高祖定都洛阳之时,所以,其对“诸侯子”优先强调,要对在关中的“诸侯子”复十二年,还乡的复六年,然后才提及编户齐民的部分,在“又曰”中,则直接指出了“诸侯子”和“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其实强调的就是“有爵者”。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中收录的“新郪信案”表明,至少到汉高帝六年七月甲辰(二十一日),在西汉的文书体系中,仍旧在区分“诸侯子”和“非诸侯子”,但这种区分的前置文字是“皆故楚爵,属汉以比士”,后面才是“非诸侯子”,也就意味着这种区分主要针对的是“属汉”时的身份,入汉之后,则不再强调,而直言其爵。
也就是说,“诸侯子”的必备条件应为“有氏”、“有爵”、“属汉”。
六
不过,在高帝五年诏发布后不久,就发生了刘敬、张良劝说刘邦定都关中的事件,刘邦又移都长安,所以几个月后,对“诸侯子”的处理又发生了变化。
见《汉书·高帝纪》:
后九月,徙诸侯子关中。治长乐宫。
后九月就是闰九月,五个月不到,“归家”的“诸侯子”又得进关中,在这之后的诏书与令文中,就不再单提“诸侯子”了:
(汉高帝十一年)六月,令士卒从入蜀、汉、关中者皆复终身。
(汉高帝十二年)三月,诏曰:“吾立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于今矣。与天下之豪士贤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辑之。……入蜀、汉定三秦者,皆世世复。吾于天下贤士功臣,可谓亡负矣。”
之前三解解释过,“士”、“卒”在秦汉之际实际为两个概念,所以,这个“士”实则已经包含了“诸侯子”,因为他们的爵位已经与普遍授“大夫爵”或是“晋爵一级”的“卒”混同了,所以,在汉高祖驾崩之前,这个群体在法律制度上,已经在累次迁徙和“爵位混同”之后,烟消云散。
而那些没有参与战争,在战国、秦朝已经失去“爵位”的,只剩下“姓氏血统”的“士”与“豪杰”,刘邦也没有忘记,见《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刘敬):夫诸侯初起时,非齐诸田,楚昭、屈、景莫能兴。……臣原陛下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桀名家居关中。……上曰:“善。”乃使刘敬徙所言关中十余万口。
这个政策的施行,见《汉书·高帝纪》:
(汉高帝九年)十一月,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与利田宅。
当然,如果只是单纯的迁徙,秦始皇也曾迁徙天下豪富十二万户到咸阳,以及各个名都的商贾到巴蜀等地,并没有阻止这些“士”的起事,更无法改变他们以血统、姓氏为纽带构筑的身份壁垒。
新兴的西汉王朝就找到了新的方式,在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的22起案例中,有4起为汉高祖时期,都涉及到“自占书名数令”。
所谓“自占书名数令”就是:
令曰:诸无名数者,皆令自占书名数。令到县、道官盈卅(三十)日,不自占书名数,皆耐为隶臣妾,锢,勿以爵赏免。舍匿者与同罪。
这条令文,最早见于汉高帝八年十月己未的案件,也有学者认为,可能是高帝五年诏的一部分定为令文,不过重点不在这里。
重点在于,“自占书名数”,“自占”就是自行主动申报,“书”自然是书写,“名数”即名字与相关信息,代指户籍,也就是说,要求自己申报户口,这一制度,对于普通的百姓、逃奴而言,最大的价值当然是确认身份,哪怕是秦朝的奴婢、刑徒也可以借机洗白成为庶民。
对于“有爵者”的意义无疑更大,“自占书”,恰恰可以让“有爵无氏”者添加“姓氏”,而偏偏在汉高帝五年之后,天下绝不缺少“大夫爵”,至少60万人,哪怕是“七大夫”、“公乘”以上的“食邑封君”也不在少数,这一制度的施行,无疑是一次混淆姓氏的大狂欢。
如果说,汉高祖迁移关中的十数万口算是个基数,再加上一、两万名曾经为汉朝服务的诸侯子和家口,二十万“血统贵族人口”不算少了,占当时天下总人口1500万—1800万的1/75或1/90。
一旦这个数字变成60万户300万人,比例就达到了1/5或1/6。
前者,或许还算是“稀罕物”,自矜血统、家门还有可能,后者,恐怕想“贵”也贵不起来了。
当然,这或许正是汉高祖刘邦所期待的。
毕竟作为亲身经历过秦末大乱的人物,他应该深知“这群人”的“同气连枝”的可怕。
七
由于史料缺乏,我们可能永远都无法复原刘邦的认知,只能猜测一二:
楚将项燕自杀之地在“蕲县”,其子项梁在栎阳入狱,是“蕲县狱掾”曹咎写信给“栎阳狱掾”司马欣得以脱罪,项梁由此率宗族避仇江东,杀人大罪,在绵密的秦法体系下,竟然因为两个“令史”,也就是“刀笔吏”的书信就抹平了,而这个前罪犯,在秦吏的眼皮子底下,铸造大钱、聚集甲兵、蓄养死士、训练宾客,一郡长吏还对他礼遇有加?
如果只是这些还就算了,秦二世元年七月,陈胜首义的大泽乡,就在“蕲县”。
见《史记·陈涉世家》:
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
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
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酂、苦、柘、谯皆下之。
在“蕲县”境内诈称“项燕”,攻大泽乡后,又攻“蕲”,所谓“下”,注释说,“兵临而即降也”,此时陈胜、吴广的兵马,满打满算,攻克一个“大泽乡”,也不过获得个把“亭部”的“五兵”储备,仍旧是“斩木为兵”的水平,人数也不可能扩张多少,重点,恐怕就在这个“降”字上。
而“蕲县狱掾”曹咎当然没有理由跟随项梁宗族避仇,肯定还在县中,他起到了什么作用呢?史无明载,当他再次于史书中出现,已经是楚汉之争守成皋,职务是西楚的“大司马”,位高权重,我们只能猜测,他很可能早在陈胜时代,就参加了“首义”,并为“陈王”贡献了“第一桶金”。
要知道,刘邦仅仅以沛县一城之地,“少年豪吏如萧、曹、樊哙等皆为收沛子弟二三千人”,一乡到一县,不是简单的人力数字的叠加,还有“县仓”中的粮食,“少内”的钱币、物资,“库”中足够武装数千人的兵器,如果说之前他们是“乱民”,此时就已经变成“叛军”了。
自此之后,“楚兵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这些人并不需要陈胜出兵攻打他们所在的郡县,只需要将“守、令、丞”引出治所,当地的“豪杰少年”就会斩杀长吏、聚众为兵,当然,非常吊诡的是,这种情景只是出现在“楚地”、“齐地”,“魏地”、“赵地”、“燕地”、“秦地”和“韩地”,都像“静坐”一样在等待“新主”的到来,大权仍旧掌握在秦吏手中,只有在“起义军”保障了他们的安全之后才会投效新朝。
毫无疑问,刘敬所说的“夫诸侯初起时,非齐诸田,楚昭、屈、景莫能兴”绝非虚言,但绝非因为他们是什么“既得利益”的“旧贵族”,而恰恰应该是“人口比例”的因素使然。
楚国长期施行的类似“西周”的军事移民政策,让淮北、淮南、江南的城邑据点,拥有更大比例的并不富裕的“有氏家族”,齐国的情况也类似,所谓的“宗强”,本质上就是人多,而非“大量占有土地”的“豪富”,这也让他们躲过了秦始皇以财富标准划线的强制移民。
也正因为如此,反秦的“齐”、“楚”豪杰中应该充斥着像刘邦家族这样仍需致力稼穑的“士”,尽管他们拥有远远超过自身经济条件的知识、见识和武勇,在秦帝国的治下,最好的上升通道,也不过就是成为“亭校长”、“令史”,乃至于“郡卒史”,为一群在秦国旧地犯过法或是因能力有限才被派遣到“新地”任职的“长吏”们服务。
这种境遇当然不能够令他们满意,所以,在有记载的反秦秦吏中间,有蕲县令史曹咎、沛县令史萧何、曹参、夏侯婴,东阳令史陈婴,泗水郡卒史周昌、周苛,上谷郡卒史韩广,他们都是本地的实权派,也是最熟悉秦制、秦吏的群体,他们对秦帝国的失望与他们在“有氏者”圈子中的“人脉关系”发生化学反应,当然会引发基层统治的“雪崩”。
他们当然不是为了“复辟”旧时代,他们只是为了“找工作”罢了。
但非常致命的是,秦帝国在10几年间施行的错误财政政策和巨大的管理成本(见《翻翻大秦帝国的钱袋子》),早已将“內史地”这个“基本盘”榨干耗尽,别说没有能力再打一次统一战争,哪怕是全面停战,咸阳的朝廷也是挺不过两年的,一个最直观的例子就是汉二年的“关中大饥”。
所以,汉高祖改变了一切。
除了绵密严苛的“秦法”,因为那是用来压榨底层老百姓的,而他们从来都没资格开口说话。
(本系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