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欺凌和暴力的校园,离我们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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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风闻社区@洛阳铲

在文章的开头,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组概念: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两者是完全不同的。

2017年,教育部发文对校园霸凌和校园暴力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说明: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学生之间、同学之间的一种失范行为,相互带有欺凌,但不是犯罪。校园暴力,是犯罪,是违法行为。二者之间有时候会有一些交集。校园欺凌可能有时候带有轻微的违法,我想对这二者要做一个区分,然后我们再来说校园欺凌的事。

校园欺凌的特点是发生在青少年之间,这是主体。第二是欺凌,不是玩笑,也不是过分的玩笑,和玩笑无关。第三个特点,还带有一些炫耀,是孩子不成熟的一种行为方式,炫耀力量、炫耀关系、炫耀地位。第四个特点,手段有的时候可能很残忍,这种残忍也许是他自己无法评估、自己把握不了的,他不知道后果的,这是校园欺凌。

在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校园欺凌是学生行为的一种“失范”,由于认识能力缺失、道德能力的缺位和社交态度的扭曲,他们以一种错误的方式参与了校园内外的同学交往。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对于自己的蓄意或者恶意行为是有认识和选择能力的,但是对于行为的后果和危害他们却没有评估和控制能力。

因此校园欺凌绝对不是“(过分的)玩笑、大闹”,而是对于他人的刻意伤害。这种欺凌有很强的隐蔽性,有肢体的冲突、有财物的侵吞、也有人际关系的欺辱,有时很难被察觉到。建立在“霸权”思维之下,施暴者会以个人或者团体的形式,对受害者(们)进行伤害。这种伤害是多方面的,可能是肢体的伤害(如故意碰撞、围堵、殴打),经济方面的伤害(勒索、“上贡”)和人际关系方面的伤害(诽谤造谣、排挤孤立等)。

校园暴力是犯罪,是赤裸裸的犯罪。但是校园暴力是伤害,校园欺凌何尝又不是呢?对于程度严重、危害深远、影响恶劣的校园暴力可以重拳出击,但是那些隐藏的很深的、所谓的“轻微欺凌”又该如何解决和防范呢?

更可怕的是,在日常校园生活中,“校园欺凌”本身甚至就很难被甄别出来。

比如对于欺凌行为本身的认知上,因为个体认知发育、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差异,有的孩子知道自己是施暴者,有的却“不知道”;有时只是一点点“小摩擦”,有的却是“大伤害”。

举例来说:长期以来在我国中学男学生群体中流行一种名为“阿鲁巴”(此为我国台湾地区叫法,在我国港澳地区称之为“Happy Corner” ,又称磨柱、锯人、开飞机等,在我国不同区域之间的称呼有差异)的游戏。作为一种游戏或恶作剧行为,阿鲁巴在学生同侪之间或者学生对男性老师之间时有出现。在“阿鲁巴”过程中,控制行为的一方基本违背和忽视了“受害者”一方的意愿,并且对受害者进行了身体或者心理层面上程度不同的损害和伤害。在教育环境中,或者说在教育的第一现场,大多数人就很难界定这种行为是嬉戏打闹还是人身欺凌。

这是留给教育工作者的问题,也是留给全社会的问题。“欺凌”和“玩笑”是完全不同的,但是绝大多时候,教育从业者非常难以甄别和判断。很多时候我们只能基于事后的伤害程度或者伤害次数进行总结,然后结合“施暴者”的年龄、认知水平和行为内容进行分析,判断该行为是否是恶意的欺凌。而这样“马后炮”式的分析,耗时费力,对教育工作者要求极高,对于防治来源深远、隐蔽性强、形式多元的欺凌行为,几乎是杯水车薪。

更何况教育工作者可以肉眼分辨出肢体恶意伤害、从往来上分析出财产财物勒索,但是学生之间的排挤呢?诽谤呢?孤立呢?人身攻击呢?加上受害人的性格柔软和施暴者的明确威胁,大多数时候这些暗中伤人的利爪,老师和家长是挖掘不到的——就算告诉了老师和父母,他们也很难提供充足的证据,反而会招致报复,这很大层面上让校园欺凌形成了固定的行为模式。

老师眼前装好学生,老师一走就欺负同学的人,这个社会有;明明知道自己“孩子不学好”,还要纵容甚至包庇的父母也有。女孩子在学校里受到了男孩子欺负,最后男孩子的父母还要造谣,甚至反过来和学校对受害人进行二次乃至于多次伤害的故事我身边当年就不止一例。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女生主导并参与的校园欺凌也一次次冲击着全社会的神经:谁能想到一个个弱不经风,不谙世事的女孩子也会是校园欺凌乃至于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呢?

流着血的校园暴力,让我们触目惊心;那么更多的那些“不见血”的欺辱呢?

校园欺凌,比我们想象的要可怕的多

从性质上来看,校园欺凌( School Bully)和校园暴力( School Violence) 有本质上的不同,这是就最后的裁决而言的。不过也有观点将校园欺凌归到校园暴力的范围内。今年9月,刊登于法学论坛的《 犯罪学视角下校园暴力的预防与处理》一文中总结了117例校园暴力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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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来源@中国文书网 数据来源@《 犯罪学视角下校园暴力的预防与处理》

能够进入司法程序,进行刑事化追责的校园暴力案件具有显著的法益侵害性、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非常容易甄别。但是校园欺凌却不然,所谓的“不那么严重”的“学生打闹”、“学生矛盾”、“学生团体”,我们能够“看到”的校园欺凌绝对比我们看不到的欺凌要多得多。

我们再援引同一篇研究中的犯罪人的年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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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犯罪学视角下校园暴力的预防与处理》制图@洛阳铲

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从年龄和身份上,以学生为主题其实有一个”分层“:外源性和内源性的。”内源性“的多是同学之间,仍是同学或者曾经是同学的;而外源性的多来自社会人员和学校教、职工。这种案件的实际情况比较容易辨识:内源性的案件,经济犯罪集中于高年级学生向低年级学生收保护费、人身伤害犯罪集中于殴打、猥亵和性侵,而外源性的案件,多集中于社会人员对在校学生的勒索、抢劫和侵害,以及部分教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对弱势学生进行猥亵和性侵。

但是就数据而言,即使在校园暴力行为中,"青少年"犯罪所占的比重也极大。这提醒我们,校园问题的“年轻化”趋势值得警惕。”内源性“的校园伤害,因为施暴者本体是学生,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没有具体统计数据的校园欺凌呢,其数量和程度也许远远超过我们的估计。可能我们到目前为主看到的都是冰山一角。

不分男女,学生之间的欺凌都有其固定的表现形式和产生原因。

比如,年纪或者”心理年纪大“的学生向低年级学生收”保护费“,很可能是为了在同伴面前炫耀,或者表现自己”老大地位“,每次”勒索“一只橡皮、一根铅笔,或者驱使弱势的一方给自己”干活“,比如给自己”跑腿“、代写作业。这些都对受害人带来伤害,但是实在太难定性、定量。

学生之间因为感情纠纷,为了抢”男朋友“、”女朋友“而出现一些争风吃醋、明争暗斗,乃至于拉帮结派、集体斗殴、蓄意伤害或者言语诽谤,受害人很多时候”有苦说不出“。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对异性进行一些故意为之的肢体触碰,说重里说,很容易成为猥亵和性侵行为的生长土壤;往”轻“里说,只是一种故意的摩擦,”武“的尚且不好界定,”文“的就更难说清——比如反复递”情书“、在班级环境中”造势“某某人和某某人是CP等等,这绝非很多老师和同学就能厘清的——而同性之间的呢?诸如上文所说的阿鲁巴游戏、男同学脱男同学裤子、乃至同性之间的猥亵和性情等。有的行为当事人和旁观者可以看作是玩笑,有的行为当事人却百般屈辱,无法保护自己,这是非常让人痛心的。

还有一个需要单独提出来的,校园污名化问题也值得重视。

比如造谣某某学生被包养、攻击或者嘲笑某些弱势家庭乃至于部分强势集体对弱势个体进行”蓄意的污名化“:性污名、身份污名和行为污名。很多事件中受害人在面对这种伤害时是非常无力的:譬如施暴者蓄意触碰女生的衣物和肢体,进行殴打、猥亵,甚至进行”荡妇羞辱“乃至于发展成暴力犯罪行为,反过来对当事人多重要挟,乃至于向老师诬告该学生“行为风纪”问题,致使受害人遭受同学、老师甚至于家长误会的,也绝非无中生有。我们不知道的案例一定会比我们知道的案例更多也更可怕。

校园污名化的问题非常得难以防止,比如对单亲家庭的孩子进行语言攻击,”他没有XX“,虽然只是陈述客观事实,但是这种蓄意为之的语言攻击伤害力不亚于直接的肢体伤害。就算老师能禁止施暴学生在校园里说,但是能禁止学生私下里讨论、网络上攻击和生活中孤立吗?一个小孩子说这样的话,能直接判断他是不懂事、“嘴欠”还是蓄意欺凌吗?很难。

校园欺凌,就算有些学生是带着“玩笑”“打闹”的心态来的,他们做的依然是恶魔般的事情。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但是在偌大的花园里面总会有几株害人的罂粟。

总会有洪水来蓄意伤害很多无辜的花朵,也总会有一些无知的水滴,选择成为洪水的一部分,

没有欺凌和暴力的校园,离我们还有多远?

令人绝望的身边事、血淋淋的案例、令人震惊的数据,这些都让我们想反思一个问题:

没有欺凌和暴力的校园,离我们还有多远?

防治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一直是国家教育工作的重中之中。近年来伴随着校园犯罪事件和社会事件的应对,国家也在不断推动着法制工作的完善。联系到社会对校园问题的认识逐渐理性化、普及化,一切都在往一个好的地方发展。随着法律、制度、人员和教育的逐渐到位,校园欺凌问题的应对必将迎来一个新的局面。

建立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并完善反校园欺凌体系、加强宣传和监管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努力下,我们的校园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

但是我们依然想聊一聊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学生自身的道德感与责任感。

可能有的学生会想,21世纪了大家都在讲自由、讲多元的、潇洒的生活,会有谁翻来覆去地讲责任,讲道德。这些东西不都是老调重提了嘛,自己心里都已经知道了还要讲有意义嘛?

其实我觉得很有意义。一个人怎么认识自己,选择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一辈子的”教育“事业。

很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ta们性格柔软、内向、容易自卑、容易因为别人的言论或者评价而否定自己。分不清”打闹“和”欺辱“,自己受到了欺负不愿给家长和学校反映,把自己蜷缩起来,这并不是保护自己的方式;而以暴易暴,自己也去拉帮结派,甚至自己转而也做”社会人“,这也不是一种好的方法。

在自己受到伤害的时候,不能被所谓的宿命论或者悲剧论影响自己的心态——事情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有坏人做了错事,不是因为你是女孩子、不是因为你长的好看或者长得丑、不是因为你学习好或者学习不好、甚至不是因为你身体差打不过别人——并不是说人类社会本身就充满了敌意,而是说在任何有阳光的地方都有阴影。在自己受到伤害的时候一定要勇敢:寻求帮助是一种勇敢,明辨是非也是一种勇敢,不是吗?

歧视也好、排挤也好、蓄意伤害也好,在寻求外部帮助的时候,孩子们也应该告别自己的内心和恐惧。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歧视和打击,而是自己在歧视和打击中失去了信心,失去了勇气。一次向外界寻求帮助被拒绝了,那就寻求第二次、第三次,自己合理的自卫受挫了,也不应该完全放弃自己,任人宰割,不是吗?学习是你最大的任务,知识也是你最有力的武器——你会用知识去改变自己和自己的命运,当你站在更高的地方,就不会有这些阴暗了。不过依然要有这个准备,在新的地方你会面对新的问题,很可能你同样会面临新的阴暗。但是你坚持内心的正直和勇敢,一直向上,你就在成为一个越来越好的人,一个越来越强,越来越可疑保护自己和他人,改变这一切的人。

以及最重要的,是那些施暴者。

没有欺凌和暴力的校园,离我们还有多远?

这个问题其实是留给这些人的。

有的人会为自己开脱,”他开不起玩笑“、”我也没有想到事情会这“、"我就是想给他一个教训"……这些借口从来都不是拿来骗人的,而是拿来骗自己的。

真正的强者,不是可以掌控他人命运的人,而是有能力去保护他人的人。

为了出风头、耍朋友、讲义气,自己的有些同学已经遭受了来自其它方面的打击,难道自己也要去“落井下石”,伤害自己的同辈吗?高高在上,威风凛凛,看上去是很“帅气”,但是建立在欺负弱小身上的名声,一点都不光彩。乃至于对同学动手,围殴也好,围堵也好,哪怕你要跟某个同学比个高低,你这样的行为也叫“胜之不武”,从古到今是会被人耻笑的。

暴力——不管是言语上的还是行为上的,乃至于人际关系上的,都不是一个人的“光彩”。恃强凌弱,只会让人生因此蒙羞。既然“在江湖上混”,就要懂得“哪有不挨刀”的道理,自己现在欺负人,有一天自己被人欺负了再去后悔吗?天下无恒强,无很弱。可能有的学生自己觉得家境好、身体好、“朋友好”,但是这些东西会伴随自己一辈子吗?有一天自己从高处跌落的时候,就不怕被人踩踏吗?

年轻不好好读书,放到年老了再去读吗?

很多年前,学生们是读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长大的,现在再去看,这部书真的“太无聊”,哪有现在丰富的小说和影视剧好看。但是作为一个学生,在老师和学校那里是受业、解惑、传道的。学习好,这个叫教学成功,学会如何做人,这个叫教育的成功。

大侠,是保护他人的人。

前人说:

“人最宝贵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拒绝做施暴者,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能够像大多数正常人一样拥有阳光的校园,可以安心的学习,真诚的交往,健康的成长,对于很多还在念书的青少年而言,这其实就是一项伟大事业,是自己举手投足之间就可以去促成的伟大事业。

人人力求如此,拒做施暴者和沉默的受害者,那么阳光的校园距离我们就不那么远。

希望有一天,我们的青年可以驱逐“冷气”,多一点“热”。

希望年少的你,不负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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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
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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