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宝和某东公开售卖大麻制品,是怎么回事?
今天刷风闻,刷到了这么个帖子:我发现某宝公开出售大麻制品。给我吓得一激灵。某宝现在连白加黑(我说的是伪麻黄碱治感冒的那个,不是现在搜出来的阿司匹林+维生素C的泡腾片)这种药都不能卖,还能卖大麻制成品???
马上去某宝和某东搜了一波,嘿,还真卖啊……
卖的店还不少,而且贼贵的样子
某东也有,不过只有第一个是油,其他是书
那好了,CBD,大麻二酚,妥妥的大麻制品,举报一波走你……等一下,这到底是啥玩意?
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必应谷歌用起来,搜索起来~
不过这一搜索不要紧,搜索到大麻二酚的相关内容都显示,这似乎是一种没有成瘾性的东西……
以下内容来源维基百科
大麻二酚:大麻的一种有效成分,具有保护神经、抗氧化的能力,可以治疗癫痫等病,但不会造成精神亢奋,也可以缓和四氢大麻酚的负面影响,是医疗用大麻的主要成分。
Scielo和Medline检索的报告描述了广泛浓度CBD给药的多项研究表明,CBD在非转化细胞中无毒性,不会诱发食物摄入变化,不会诱发全身僵硬症,不会影响生理参数(心率、血压和体温),不会影响胃肠道的转运和不会改变精神运动或心理功能。
研究报告指出,长期使用和高剂量 (高达1,500毫克/天) 的CBD在人体内耐受性仍然良好。尽管CBD与THC(既四氢大麻酚)具有分子相似性,CBD仅在非常高剂量(THC的100倍)下才与大麻素受体有相互弱作用性。另外,在CBD中亦未察觉到如THC般会引起对人体思维和感知的改变。不同药理学性质使CBD与THC具有完全不一样的安全性。
emmmm,这玩意到底啥情况,看看世卫组织怎么说。
WHO对于大麻二酚的一条问答记录
总的来说,世卫组织认为大麻二酚在纯态下是不会造成伤害的。世卫组织在认为,各国可以解除对于纯态大麻二酚的严格管制。
不过世卫组织说归说,中国怎么执行,还是要看我们的相关法规的。对大麻和大麻制品的管制,依照的法规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受到管制的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由《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进行限定。目前制定的品种目录是2013年完成,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
国家食药监局也有查询系统
我们来查查大麻二酚……
啊咧?怎么没有?
难道在2013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制定过程中,中国就已经超前WHO实现了解除大麻二酚的管制?
先别急,我们来查看一下大麻最主要的精神活性物质(也是被重点管制的大麻提取成分),四氢大麻酚(THC)的管制规定。
作为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四氢大麻酚有一条备注,“包括同分异构体及其立体化学变体”。
恩,四氢大麻酚化学式是C21H30O2,我们来查查大麻二酚……也是C21H30O2。
得嘞,按现行的2013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相关规定,大麻二酚是四氢大麻酚的同分异构体,同样属于管制范围。
所以按此规定,严格意义上说,大麻二酚的出售方应该持有相关的许可证照,在电商平台这种渠道出售当然是不被允许的。相关电商平台的监管不力问题,肯定是跑不掉了
但是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根据相关研究,大麻二酚不同于四氢大麻酚,并不存在成瘾性,使用也相对安全的多。从这个方面来说,要卖,似乎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吗?
不管怎么说,依照现行法规,大麻二酚是不应该出现在电商平台这种销售渠道的,点波举报没错误。至于大麻二酚以后是否要解除管制,那就是食药监局未来应该考虑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