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市民举报大公报招牌违建 屋宇署要求30日内清除
屋宇署证实,湾仔轩尼诗道国华大楼1楼外墙的《大公报》@大公報-大公網 招牌僭建(违建),下令招牌拥有人30日内清拆,60日内完成,据了解,该招牌已存在近8年。
屋宇署表示根据纪录,附建于上址2至3楼,面向轩尼诗道外墙装有发光二极体展示系统的招牌,是根据《建筑物条例》规定,获该署批淮竖设的,但在该招牌下方1楼外牆一个面积约为12米宽、两米高的招牌,竖设前未获屋宇署批淮,属违例招牌,但并没有明显危险。
由于该招牌面积属于该署针对大型违例招牌执法行动的目标招牌,该署24日已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条向有关人士发出清拆令。
湾仔区议员杨雪盈早前接获居民投诉,怀疑竖立在国华大楼外墙的《大公报》招牌及LED屏幕僭建,屋宇署23日回复杨雪盈,证实《大公报》招牌僭建,而LED屏幕则没有违反《建筑物条例》。
屋宇署人员24日早到国华大楼张贴命令,要求招牌拥有人于命令发出30天内展开工程拆除招牌,并于60天内完成,按照图则恢复建筑物原状。
杨雪盈表示,僭建招牌影响途人安全,《大公报》身为传媒机构,应以公众利益为首,尽快遵从命令,拆走僭建的招牌,而非透过违例方法宣传。
她又说,屋宇署应有定期巡查违规招牌,但该招牌存在多年,该署竟迟迟未执法,要靠居民投诉才采取行动,责无旁贷。杨雪盈议员办事处社区专员罗伟珊称,虽然LED屏幕没有违反《建筑物条例》,其光污染问题十分严重,故此希望《大公报》尽快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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