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1935年公布的第一批简体字,短暂执行过半年
1935年8月21日,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共计324个。
同时,国民政府还公布了《推行简体字办法》9条。《办法》规定:“凡小学,短期小学,民众学校各课本,儿童及民众该物均应采用部颁简体字……从1936年1月起,上述范围新编课本、读物不用简体字不予审定。”
但是由于战乱等原因,第一批简体字在1936年2月就暂缓执行,文字改革没有继续下去。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国民政府公布的简体字,主要来源于历朝历代的古字、俗体字、异体字、行书和草书的楷书化。
1951年,这个“表”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拾起来重新改革发展。
从下表可以看出,我们现在的简化字与民国时期大同小异。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