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科技脱钩的分析

近年来,中美科技脱钩已从单一的贸易摩擦升级为全方位的战略博弈,呈现多维度渗透、深层次博弈、长期性胶着的特征。美国试图通过技术封锁、供应链隔离等模式,在半导体、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关键领域构建排他性技术圈层,让中国在多个领域面临“卡脖子”压力,阻断我从“制造大国”迈向“创新大国”的转型升级路径,从而维持美国的全球科技霸权地位。对此,中国需通过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增强产业链韧性、拓展国际合作网络、健全保障体系等多措并举,在维护自身发展利益的同时,推动全球科技治理向多极化方向演进,最终实现从“跟跑”到“领跑”的战略转型。

一、美对华科技脱钩的主要模式

(一)技术封锁模式

技术封锁是美国遏制中国科技发展的核心手段,其主要通过出口管制政策层层推进,旨在切断中国获取前沿技术的渠道,从源头上限制中国科技进步。一是法律框架的体系化构建。美国以《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为基础,将中国视为“战略竞争对手”,通过《出口管理条例》(EAR)对敏感技术实施许可证限制。例如,2022年10月出台的半导体对华出口管制新规,直接禁止向中国出口先进制程芯片(如14nm及以下逻辑芯片)及相关制造设备(如ASML的EUV光刻机)。2024年初,美国进一步收紧对量子计算技术的出口限制,禁止中国企业获取相关硬件和开发工具,以遏制中国在下一代计算领域的潜在突破。二是“长臂管辖”的延伸执行。美国利用“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将管制范围扩大到第三国企业的对华技术出口。典型如2023年美国联合日本、荷兰限制对华出口光刻机,进一步掐断中国获取尖端半导体技术的国际供应链。2024年,美国还针对印度企业出口含有美国技术的服务器到中国的情况,施加额外的合规审查,直接影响中国云计算企业在数据中心扩建和AI算力部署方面的进度。三是针对关键技术的定向阻击。美国利用“实体清单”和“军事最终用户清单”(MEU)等单边霸权工具,对中国科技企业实施精准打击与封锁。例如,2019年将华为、中芯国际列入“实体清单”,禁止其获取美国软件(如EDA工具)和硬件(如5G射频芯片)。2022年底,长江存储也被列入“实体清单”,美国随即强制要求美国企业禁止向其供应先进晶圆厂设备,蓄意阻碍长江存储在NAND闪存技术上的升级进程,试图以此遏制中国存储芯片产业的发展。

(二)供应链隔离模式

美国近年来全力推行对华科技脱钩,试图重构全球科技供应链,减少对中国科技制造与创新的依赖,打造“去中国化”的科技产业生态。美国以半导体行业为突破口,通过政策引导、技术限制和国际协作实现供应链的全面隔离。一是通过立法和经济激励重塑供应链格局。以半导体产业为例,2022年8月,拜登签署《芯片与科学法案》,该法案拨款超500亿美元,旨在通过提供补贴、税收抵免等措施,吸引半导体企业在美国本土或盟友国家(如韩国、日本、欧洲)建设芯片制造工厂,重塑美国在全球半导体制造领域核心地位。二是以技术禁运推动供应链硬性脱钩。2022年10月,美国商务部颁布的芯片出口禁令,禁止向中国出售7纳米及以下先进制程芯片及相关生产设备(如EUV光刻机)。这一措施不仅限制了中芯国际、华为等中国企业融入全球半导体供应链,还迫使荷兰ASML、日本东京电子等美国供应商调整对华业务,遵守美国规则。通过阻断技术流动,美国将中国隔离在高端半导体供应链之外。三是推动“友岸外包”转移生产布局。美国鼓励企业将生产转移至印度、越南等与中国供应链无直接关联的国家,形成以西方为核心的产业布局。如2024年12月,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组织英特尔、安培、Marvell、Cirrus Logic、英飞凌、Skyworks等美国领先半导体企业代表团赴越南进行参观考察等工作,有意在越南布局半导体产业;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苹果公司在印度组装了价值220亿美元的苹果手机,产量较上一年增加近60%。

(三)市场壁垒模式

美国通过制度性扭曲市场机制构建起重重壁垒,试图全方位遏制乃至阻断中国科技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发展。一是贸易限制。一方面挥舞关税大棒,增加中国科技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成本,削减其竞争力。自中美贸易摩擦爆发以来,美国多次上调中国科技产品的进口关税,如2019年美国将20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提升至25%,涉及电脑主板、显卡、电信设备等众多科技品类。另一方面无端设置市场准入障碍。美国政府依据《安全和可信通信网络法》《安全设备法》等法案,多次以“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为由禁止联邦政府乃至美国民营企业采购华为、中兴、海康威视、海能达、大华科技等设备。相关数据显示,2016至2020年期间,美国从中国进口电信设备、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金额呈断崖式下降,到2021年仅有5.37亿美元,仅为2016年的54%。二是资本管制。主要是通过强化对科技领域中资的审查机制、定向限制美国对华科技投资,切断中国科技企业与美国及全球市场联系。特朗普第一任期推动出台的《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将美国对外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的审查范围从传统的关键基础设施扩展到“新兴和基础技术”,包括半导体、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量子计算技术、生物技术和基因编辑、先进制造技术、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技术、能源技术等众多前沿技术。为此中国科技企业赴美投资或与美企开展合作时,常常因这一机制而受阻,如蚂蚁集团2022年以12亿美元收购速汇金就因所谓金融数据安全被CFIUS否决。美国政府还直接通过行政命令限制美国主体对中国科技领域的投资,2023年拜登签署的行政令就明确禁止美国企业和自然人对中国半导体、量子、AI三大领域投资。三是金融隔离。主要是指美国对中国科技企业赴美上市融资,以及在美上市中国科技企业正常运营制造障碍。2020年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出台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在美上市企业的审计监管持续收紧,使得中国科技企业赴美上市之路变得异常艰难,阿里巴巴等多家中概股甚至面临被美国证券交易所摘牌的风险,极大地限制了中国科技企业利用美国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机会。四是产权诉讼。即以知识产权纠纷为幌子,频繁对中国科技企业发起知识产权诉讼。这在5G通信等领域尤为突出,美国方面主要是声称中国科技企业的技术侵犯其专利而发起“337调查”,试图以此迫使中国企业支付高额专利费、禁止产品销售等。即使中国企业最终胜诉,也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应诉,增加运营成本,损害国际市场声誉,影响客户和合作伙伴信心,阻碍业务拓展与品牌建设。

(四)标准竞争模式

美国通过主导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推广和认证体系等,系统性限制中国参与全球规则制定,实质是将技术标准政治化,使之成为遏制中国科技发展的战略工具。一是企业层面的产业标准控制。如2019年,华为被列入美国实体清单后,蓝牙技术联盟(Bluetooth SIG)、无线宽带联盟(WBA)、Wi-Fi联盟、PCI-SIG及半导体工程协会(JEDEC)等多个国际技术标准组织,以“遵守美国出口管制法规”为由暂停华为会员资格,直接剥夺其参与5G、Wi-Fi、存储芯片等关键领域标准制定的权利。同时,美国还依托美欧贸易和技术委员会(TTC)等机制,迫使中国企业承担高昂适配成本。如蓝思科技为满足欧美电子产品技术标准,被迫高价引进国外生产设备,直接导致其2019年利润率大幅下滑。二是政治层面的标准话语权争夺。一方面诋毁中国破坏国际标准制定过程,如2023年美国商务部副部长唐·格雷夫斯(Don Graves)在信息技术产业委员会技术和政策峰会上,对中国标准化工作进行无端指责。同年发布的《美国政府关键和新兴技术国家标准战略》更是专章指责中国不遵守国际标准制定规则、破坏国际标准制定过程、胁迫或操纵标准制定等。另一方面,将技术标准与美国政治意识形态进行绑定,迫使各方以意识形态等非技术因素进行重新站队,继而扭曲和干扰全球市场的正常秩序。典型如2020年美国提出“清洁网络”计划,以保护美国公民隐私和公司敏感信息免受所谓中国等恶意行为者侵扰之名,要求从电信运营商、手机应用商店、手机应用程序等5个方面剔除华为、百度、阿里巴巴等中国企业。

(五)学术孤立模式

美国政府通过限制学术数据共享、干预国际合作项目、打压华人学者等一系列手段,阻碍中国科研界与国际学术界的正常交流与合作,试图将中国排除在全球科技体系之外。一是限制数据访问,构筑知识壁垒。美国试图通过“数据脱钩”在关键科研领域针对中国构筑“知识壁垒”。如2025年4月4日起,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禁止位于中国的机构访问NIH的受控访问数据存储库及其相关数据,包括SEER(癌症统计数据库)、dbGaP(基因型与表型数据库)、AnVIL平台、序列读取存档(SRA)、NCI基因组数据共享平台等。二是干预国际合作,切断学术联系。美国实行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立体化合作封锁。如美国能源部于2018至2019年连续发布政策备忘录,明确禁止其资助的科研人员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前沿领域与包括中国在内的“敏感国家”开展合作。在高校层面,2019年美国政府直接叫停华为与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顶尖高校的研究合作。最新的案例显示,2025年1月密歇根大学以国家安全为由终止了与上海交通大学的长期学术合作。三是打压华人学者,收紧留学政策。美国持续加强对华人学者及留学生的打压,通过司法和行政手段限制中美学术交流。2025年3月,美国俄亥俄州通过高等教育法案,对中美高校间的教育交流施加限制。2025年4月,据美国法庭文件、律师声明以及全美各学校发布的公告,特朗普政府已取消了88所高校至少529名学生、教职员工和研究人员的签证,其中不乏中国留学生。而此前,美国司法部曾于2018年启动“中国行动计划”,对与中国有科技、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美国科学家进行调查、起诉、抓捕。在发起调查的案例中,90%是华裔科学家。同年,美国政府亦收紧对中国留学生的签证政策,缩短高科技专业留学生的签证期限,并要求到期后离境重新申请。

(六)联盟协同模式

美国重拾冷战思维,竭力拉拢盟友等力量对中国科技进行围堵,试图从全球范围孤立中国科技产业。一是构建对华技术封锁联盟。美国极为重视利用其盟友体系在遏制中国方面的价值,《2021年战略竞争法案》即提出在关键新兴技术的研发方面实施与盟友“共享技术”战略,以减少对中国供应链的依赖。此外,美国促成与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组成“芯片四方联盟”,表面上以促进半导体产业供应链“安全”与“弹性”为旗号,实则意图垄断芯片核心技术,限制先进芯片制造技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向中国出口。美国政府还意欲构建“科技民主联盟”,妄图从技术、规则、标准、供应链、市场、监管等多方面形成所谓强大共识,实现“小院相通、高墙相联”的围堵局面。二是霸权手段施压盟友与小国。美国凭借自身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霸权地位,对盟友及其他国家采取高压态势,强迫它们加入对华科技围堵阵营。如在5G领域,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在美国施压下禁止华为、中兴参与其5G网络建设。英国前商务大臣凯布尔表示,英国政府禁止华为5G设备和服务的决定“与国家安全无关”,而是迫于美国压力,是因为“美国告诉我们应该这么做”。对于一些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小国,美国更是毫不掩饰其霸凌行径,有美国高级官员恐吓塞浦路斯等国,要求这些国家不得与中国5G供应商合作,否则将面临“严重后果”。

二、应对措施

(一)强化自主创新,加快推进国产替代

近年来,美国对华科技遏制持续升级,显著加剧了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外部压力。在中美技术博弈中,高端芯片、集成电路、操作系统等核心领域“卡脖子”问题凸显,重大原创成果储备不足的短板亟待破解。鉴于此,建议一是应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开展核心技术攻坚。聚焦国际前沿及关乎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领域,系统部署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大力推动6G通信、生物技术、深海开发等战略领域重大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强化需求导向与技术创新的良性互动。通过实施专项工程,打破科技、产业、财政等领域的政策壁垒,持续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模式,引导华为、中芯国际等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中科院微电子所、清华大学等优势科研单位,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二是着力打造原始创新策源高地。一方面,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工作。政府需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基础科研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建立并完善多元化投资机制,通过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研发产业、探索联合资助和慈善捐赠等方式,引导创新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础研究。另一方面,构建数据主权保障体系。以国家基因库(CNGB)为标杆,在人工智能、材料科学等数据密集型领域建设国家级科研数据库,以自主采集为主的同时,完善国际数据镜像备份机制,有效应对外部数据断供风险。三是持续推动全自主制造进程。目前,我国在半导体制造领域加速推进设备去美国化进程,尤其是在28纳米制程领域已初步实现“非美化”生产线的落地。通过国产设备突破、日欧设备替代等举措,逐步构建自主可控的半导体产业链。未来,为实现完全国产化替代,可以继续通过政策引导和产业协同,推动设备、材料、设计等环节的国产化。以半导体制造为例,可从28纳米成熟制程起步,通过“阶梯式攻关”向14纳米、7纳米先进制程迈进。同时,充分利用成熟制程在汽车、航天等领域的市场需求,占据全球份额,形成对美反制筹码。

(二)增强产业韧性,实施精准对等反制

面对美国系统性科技封锁,需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构建多维反制体系,形成“内强产业根基、外施压力制衡”的立体化应对格局。对此,建议一是多元化供应链布局,破解“卡脖子”风险。包括建立供应链风险监测平台,实时追踪全球产业链波动,聚焦集成电路、工业软件、高端轴承等关键领域,分析产业链风险点,建立企业的重点保障名录。逐步减少对单一国家或地区的依赖,借鉴浙江企业在印尼建设镍铁冶炼基地的经验,推动在东盟、非洲布局稀土分离、锂矿开采等资源型项目或零部件供应基地。培育国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在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地区打造“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创新中心”的区域供应链网络。二是实施市场准入反向限制。聚焦美国对华依赖度超40%的关键领域,建立“技术分层反制清单”实施精准打击。在原材料领域,如将锂电池用碳酸锂纳入“出口管制核心清单”,对向美国出口实施特别许可制度;限制美国陶氏化学、康宁公司参与我国高纯石英砂提纯技术合作等。在中间产品领域,禁止美国高通、博通等企业向中国出口4G及以下通用芯片、传统医疗影像设备(如常规MRI整机)等,对其在华市场份额设置30%上限,通过市场份额置换技术让步。三是完善法律反制工具箱。以《反外国制裁法》《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为基础,动态更新《不可靠实体清单》《阻断清单》,建立“技术封锁-市场禁入-资产冻结”的联动制裁模式。针对参与实施对华技术封锁的企业,除禁止其产品在境内销售外,同步限制其在华设立合资企业、获取政府补贴,对其在华子公司实施银行账户监控。此外,建立反制效果评估机制,每季度对美企在华营收、技术合作项目数量等指标进行监测,根据美方制裁强度动态调整反制等级,切实提升“以制裁对冲制裁”的实际效能。

(三)深化国际合作,突破美国对华围堵

为应对美国科技封锁,中国既要对内凝聚创新合力,更要对外拓展合作版图。不仅应通过构建多元伙伴关系网络突破美国围堵,亦需要在全球科技治理中从“规则接受者”向“规则共建者”“规则引领者”转变,提升全球话语权。鉴于此,建议一是以技术合作“朋友圈”突破美“包围圈”。不断挖掘我国与西方国家的科技合作潜力,深化与欧洲、日本、韩国等经济体在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的务实合作,聚焦各方产业互补需求,打造利益共享的科技合作共同体,形成国际创新合作布局,打破美国科技封锁。二是不断深化新型南南合作针对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国家的发展需求,持续推动5G通信、数字农业、清洁能源等技术和产业合作,助力当地数字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同时拓展我国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空间,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和创新链中的影响力。三是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利用WTO、联合国等多边平台,坚决反对美国的单边制裁行为,倡导建立公平、公正、包容的国际科技治理体系。在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关键技术领域,主动发起多边技术联盟,联合各国力量共同推动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制定等规则的协商与完善,减少“技术脱钩”带来的全球科技产业分裂风险,为国际科技合作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四)健全保障体系,激活科技创新生态

人才是科技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完善的政策则能为科技创新提供清晰路径和坚实保障。通过强化人才支撑力量、构建制度保障体系,能够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潜能,助力我国科技事业实现从受制于人到引领发展的转变。为此,建议一是实施人才培育与引进双轮驱动战略。一方面革新教育体系,培养本土创新人才。从基础教育阶段起,将创新思维、批判性思维培育融入课程体系,广泛采用项目式学习、探究式学习等多元教学法,鼓励学生自主探索和解决问题。在高等教育领域,推动高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跨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培养复合型科技人才,同时可深化校企合作,确保人才培养与科技产业需求无缝对接。另一方面吸引海外人才,促进高端人才回流。可利用美国对华人学者打压的契机,积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发放“人才绿卡”、提供高薪职位、制定个性化发展方案等,鼓励他们将先进技术和科研经验带回国内。同时持续推进国际专项引才计划,重点引进在前沿基础研究、产业技术创新等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外国专家,推动我国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还可扩大外资研发中心准入,例如广东省2025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明确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并通过税收优惠、出入境便利等政策吸引全球科技人才,为我国科技发展注入多元活力。二是以制度保障夯实科技创新基石。首先要完善科研管理政策,包括优化科研项目管理机制、改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如在项目立项与评审环节引入市场、用户等多元评价主体,提升项目评审的科学性与实用性,或是运用信息化手段简化项目申报流程,提高科研管理效率,还可制定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拓宽科研资金来源渠道。其次要健全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构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设立国家科技创新奖给予科研人员物质与荣誉奖励,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再者制定产业创新扶持政策,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明确技术创新指南,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产学研合作,对承担重大项目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还可完善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设创新基金助力其开展技术创新,营造良好产业创新生态。

发表于北京市
04-17
国际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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