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点“强奸案”翻盘案例
来点普法教育案例分享
2018年,河北滦南男子邸某与相亲女子王某在见面当天发生关系后,王某反悔并通过婚介所索要2万元补偿。邸某拒绝后,婚介所老板报警称其强奸。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邸某有期徒刑三年,唐山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邸某服刑期间坚持申诉,2023年10月,唐山中院再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2024年3月,邸某获国家赔偿57万余元,唐山中院工作人员登门道歉。此案暴露了司法程序中对“半推半就”性行为认定的争议,以及婚介机构可能存在的敲诈风险。关键证据缺失(如无暴力痕迹、女方未及时报警)成为改判核心,邸某的坚持申诉也推动了冤案平反。
2023年,浙江女子兰某某因多次与男友郭某协商分手未果,蓄意构陷报复。她主动与郭某发生性关系后报警谎称被强奸,并向他人透露“通过诬告让对方坐牢”的真实意图。警方调查发现,宾馆房间无暴力反抗痕迹,双方体表无伤痕,且兰某某在微信中明确表示“要让他进去”。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证据矛盾,决定不批准逮捕并撤销案件。2024年1月,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判处兰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认定其虚构强奸事实并报案,导致郭某被刑事拘留7天,严重破坏司法秩序。
再来个进行时
安徽籍男子与甘肃籍女子相恋五年后订婚,男方支付38万元彩礼并在无锡购置房产。双方在杭州见面期间,因男方拒绝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发生争执,女方随后报警指控男方强奸。案件细节显示,两人此前曾多次自愿发生关系,此次入住酒店由女方主动预订,监控记录显示双方举止亲密,退房后共同外出送酒水,期间女方未表现出异常或反抗迹象。关键证据方面,酒店床单因清洁未留存生物痕迹,女方身体无明显伤痕,主要争议集中在事后微信聊天记录及报警时间合理性。目前男方被取保候审,案件仍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