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离婚协议和善意第三方算计配偶?

【本文由“盎撒霸权必将被打倒”推荐,来自《如何看待男子2400万买房儿媳离婚分走1500万一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儿子儿媳合谋坑公公,或者儿子坑儿媳。

所谓“离婚协议中要求小刘向张某所负的义务明显高于一般离婚协议,不能排除其二人存在借助离婚协议损害刘某利益的情形”,实际上就是以二人的离婚协议损害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公公的债权,所以判定离婚协议无效。

我看过律师科普这个套路,用离婚协议和善意第三方算计配偶。

比如一方出轨又不想分财产给另一方,就先跟第三人签个借条,再跟配偶签个明显不利于己方的离婚协议,让配偶以为这是出轨方的补偿,先把离婚证领到手。然后找债主作为“善意第三方”,以该协议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要求法院判定离婚协议无效,这样无过错方只能退回多分的财产。

发表于北京市
04-12
社会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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