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的城市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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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期推送的是密歇根州立大学助理教授Xuefei Ren发表于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的文章From Chicago to China and India: Studying the city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过去四十年内,以中印为代表的南营国家经历了高速城市化。本文批判性回顾了全球城市研究领域主导理论范式与研究现状,并介绍了中印城市研究的主要问题。

这是社论前沿第S1313次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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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的城市研究(下)

后殖民主义

自21世纪00年代中期起,全球城市论纲和新自由主义范式都备受批评。多数批评来源于后殖民主义传统的学者。他们提出三大关切。首先,他们反对只注重于全球城市,却忽视了其它较小的地区。其次,他们质疑了经济主义(economism),即在研究中,对经济在城市化进程中对其它社会、文化和政治势力的破坏性影响的绝对强调。最后,他们也挑战了新自由主义论纲在特殊性上和新马克思主义城市政治经济学在普遍性上的强决定论本质观。随着越来越多的学者对较小、较不发达的城区进行研究,学界已经部分克服了只注重分析全球城市的倾向,但经济主义和强决定论的问题依然在全球城市研究中十分普遍。一些后殖民主义学者已尝试提出了对城市分析的不同的分析框架。

我以为,城市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将取决于我们是否能超越新自由主义和后殖民主义之间的争论。全球城市研究领域已在这两极重摆动了近十年。然而,不论是企图消解差异的新自由主义还是首先强调地区特殊性的后殖民主义,都不足以解释不同城市重构的不同路径。中国和印度城市研究将在下一部分进行讨论,它们体现了这两种主导理论范式以及超越两者的新趋势。

中印的城市化时代

20世纪80年代起的中印城市研究发展遵循着一般全球城市研究的轨迹。经验方面,这些研究关注现有环境转变和社会空间不平等的加剧。理论方面,它们很大程度上采取了全球城市论纲和新自由主义范式,以解释中印在全球化和去规制改革背景下的城市重构。直到最近三至五年,才有少数学者开始质疑西方的理论概念与中印的城市现实的“勉强匹配情况”(“uncomfortable theortical fit”)。

自1975年起,城市化的中心由北营向南营转移,尤其是亚洲的城市区域。中印两国都发生了高速城市化。这种城市化规模导致了许多治理难题,尤其是在住房、基础设施、城市规划和环境方面。这也使得中印两国成为研究二十一世纪资本主义背景下的城市化的完美场所。

中国城市:住房、土地和迁移

中国城市研究主要关注住房不平等、土地投机(land speculation)和居民迁移现象。

中国在改革开放前,多数城市居民住在国企提供的公租房中。改革开放后,住房开始私有化,中国迅速成为了一个房屋私有的国家。在这一过程中,学者发现了住房不平等原因的一个共同变化:在20世纪90年代,党员身份、工作单位关系等政治地位强烈影响了某人获得更好住房的机会;但至本世纪初,收入取而代之成为了决定性因素。除了收入,户口制度将人口分为城市和农村,也强化了住房不平等。农村的迁居者由于无法享受经济适用房补助政策,又无力承担房价,就暂时住在城中村(urban village),这是一种独特的安置区,它开发城市区域的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原先村民以所有者(landlord)身份获得住宅并租借给这些迁居者。

关于住房不平等的研究聚焦的另一主题是动迁与再开发(demolitions and redevelopment)。起初,再开发计划旨在升级旧社区,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但不久就变成了纯粹的投机计谋。动迁与再开发是本世纪发现的新城市贫困的主要原因。被动迁的家庭由于缺乏金融手段无法重返市中心,他们常被重新安居在边远地区,而这些地区工作机会较少,基本设施不完备,社区资源也缺乏不足,这就成了一个不平等循环。

中国城市问题本质上是土地问题。中国的土地被分为地方政府和国企所有的城市用地和由农村住户共同拥有的农村土地。研究主要关注这两个现象,即城乡的双轨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和市政府的基于土地的融资行为。这两个问题被视为驱使以在基础建设和房地产领域过度投资为特点的中国特色城市建设的最关键机理。它们也导致了许多在土地霸取(land grabs)、动迁和驱逐和不规范安置点涌现等方面问题。

城市土地公有制使得城市政府和国企成为最大的地主。在双轨制土地市场中,城乡土地存在的巨大价格差异导致一批城市政府的物理空间拓张,城市吞并周围地区并获取农耕土地却不提供足够的补偿。这种涉及国家的土地霸取产生了上千万无地农民,由于缺乏必要的技能与教育,其中多数陷入了愈发严重的贫困。城市政府通过将土地作为抵押从国家银行获得巨额贷款并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应地,城市政府也通过土地获得营收:它们将土地出租给私人投资者,并获取土地出租费用,这种费用占政府收入的30-70%,这也就意味着政府高度依赖这种基于土地的融资方式。若土地不足,政府会竭力从现有使用者中挤出更多的土地,这就导致了新一轮的创造性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

关于中国城市研究的另一大主题是迁移。目前,中国内部的移民人数已超过三亿,这个数字已大于全球的移民数量。移民研究主要关注于公民权利(citizen rights),也就是说,在本地和外地人之间的不平等条例是如何制定出的,以及这些条例又是如何在就业、住房、后代教育等方面反作用移民的生活机会的。研究结果展现出了一副十分悲观的图景:移民的进步条件,尤其是缺乏教育和技能的农民工,较同等城市居民要差很多。即使在最近几次的标准改革之后,户口制度还是对移民充当了一种严峻的制度屏障,使得他们不能获得城市居民所有的社会保障权利。

印度城市:贫民窟、土地和原地城市化

印度城市研究主要关注在住房和土地领域的政治斗争,比如清洗平民窟(slum clearance)和土地获取(land acquisition)。其理论框架摇摆于新自由主义和后殖民主义视角。学者们纪录了印度都市中心如何在全球势力影响下发生转变,产生更为严重的极化和排他现象。

至上世纪末期,首都德里已从行政中心蜕变为具有重要金融、商业生产功能的巨大城市。一系列企业型治理计划旨在通过道路、铁路投资以及举办2010年联邦运动会(Commonwealth Games)等将德里发展为一全球城市。中产阶级的明确出现已经刺激了对基础设施、服务和其它城市美观的需求。这就导致了无数贫民窟的动迁,并迁移了超百万居民。德里高院常通过拒绝对居民居住权利诉求立案的方式,站在中产阶级一边帮助进行平民窟清洗,而类似的住房投机(property speculation)、平民窟清洗和社会空间极化现象在各大城市都有发生。

印度城市研究尤其关注就塑造全球城市的精英愿景展开的争论。在高度政治化的印度社会,即使有强大国家和私人利益推动支持,新自由主义计划也很难能一帆风顺地推行。比如,被称为亚洲最大平民窟达拉维,拥有超过一百万人口。自20世纪80年代起,几次动迁达拉维都被成功抵制。它能如此顽固地存在,在于印度相互交织的社会和政治势力:来自当地居民的抵抗,代表贫民窟居民的强大住房权利NGO的动员,不同政治干预党派的冲突以及城市与国家层面负责贫民窟安置的碎片化科层。研究显示,新自由主义行动并不必能在这些势力中取得胜利,城市化计划、政策和项目的道路实际取决于这些特定而多元的行动者和联盟。

同时,在激烈的党派间竞争的背景下,土地获取作为了一个政治分裂性问题(a wedge issue)在党派选举宣传活动中,被广泛而深入地争论。从国会到印度人民党,没有一个主要党派可以就土地获取问题保持意识形态上的一致。党派一般只是随便选取能帮助他们赢得选举的态度。而印度的司法系统也为土地争议增加了不确定。以2006年辛格乌尔的案件为例,加尔各答高院和印度最高法院分别给出了不同裁决。加尔各答高院裁决不归还土地,而这一裁决在政治党派和活动家的十余年动员下,被印度最高法院驳回。

另一印度城市研究的关注点是印度小城镇。越来越多的印度研究者着手研究小城镇,尤其是原地城市化(in situ urbanization)。许多印度小城镇在其普查统计中被归类为农村并由村级议会(gram panchayats)治理。然而,其地方经济和就业情况已经从农业显著转移至服务业,相应产生的社会服务的需求则是村级议会无法满足的。学者们认为,这种印度小城镇中的由下而上的原地城市化,即属下阶层城市化进程,是印度城市化的独有特征,因此,这些小城镇所面临的难题也应当获得足够的关注。

结论

中印城市研究主要采取了全球城市论纲和新自由主义范式。这两个理论视角存在着过度泛化的问题和对地方历史和制度作用的忽视。很多研究将中印的城市重构描述为新自由主义,却未考虑到其制度环境与西欧和北美相比有着巨大差异,而新自由主义论纲原先只是建构于西欧和北美的。作为纠正,最近的中国城市研究已经强调国家在决定城市事件上的重大作用,后者在西方民主体制下是不存在的。印度城市研究更倾向于采用后殖民主义,尤其关注就建造世界级城市的精英愿景展开的争议。在这两个领域,学者们都开始质疑这些来源于西方的元概念(meta-concepts),并着手自行理论化中国和印度的城市化现象。

2019-06-13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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