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以后在美国说这些东西都将被打为“反犹主义犯罪”
正当亲巴学生抗议如火如荼的进行之时,美国众议院光速通过了一部《反犹太意识法案》(Antisemitism Awareness Act),以后谁要是说美国国会效率低的,你可以拿这个案例去“打脸”。
我们今天就来介绍一下这个法案的具体内容。
该法案由众议员里奇·托雷斯(Ritchie Torres)和迈克·劳勒(Mike Lawler)于去年10月26日提出,这个话题当时没有多少关注,直到4月29号该法案在学生抗议的背景下被提上投票议程,并“光速”通过。若按照法案建议的定义,学校里那些抗议的学生将可以被定性为“反犹犯罪分子”。
首先经美国国会组织的调查认定美国存在以下情况:
(1) 反犹太主义热度在美国呈上升趋势,并影响着 K-12 学校(从幼儿园到12年级)、学院和大学的犹太学生。
(2) 国际大屠杀纪念联盟(简称“IHRA”)关于反犹太主义的定义是帮助人们理解和识别“反犹太主义具体表现形式”的重要工具。
(3) 2019年 ,美国第13899号行政命令将1964 年《民权法》规定的免歧视保护范围扩大到在学院和大学校园内遭受反犹太主义的个人,并要求联邦机构在执行该法案第六章时考虑 IHRA关于反犹太主义的定义。
(4) 自2018年以来,教育部在调查违反该第六章的行为时使用了IHRA反犹太主义的工作定义。
(5) 使用反犹太主义的替代定义会增加多种标准,从而损害执法工作,并且可能无法识别反犹太主义的许多现代表现形式。
(6) 2023年5月25日,白宫发布了第一份美国打击反犹太主义的国家战略,明确打击反犹主义是两党优先事项,必须在整个政府和社会贯彻。
这些调查总结起来就只有三点:1,遏制在美国已经抬头的反犹主义迫在眉睫。2,IHRA关于反犹主义的定义非常重要。3,美国应当按照IHRA的定义来立法帮助界定和打击反犹主义。
那么IHRA是个什么样的机构,他们又是如何定义反犹主义的呢?
法案所提及的那个IHRA关于反犹主义的定义截图翻译如下:
第二条就非常有意思:“对犹太人本身或者犹太人集体力量提出虚假、非人化、妖魔化或刻板印象的指控——例如,特别是但不仅限于关于世界犹太人阴谋或犹太人控制媒体、经济、政府或其他社会机构的神话”。
但是这个法案在美国国会光速通过这件事本身不就印证了第二条吗?
基于以上定义,我们不难得出以下结论,在美国以及美国控制的平台上:
批评以色列搞种族灭绝的时候不能谈到犹太人,否则是反犹。
提到犹太人的时候,不能说他们控制美国政府和媒体等,否则是反犹。
美国、欧洲国家都不愿意做的事情,如果还要求以色列做,那就是反犹。
提到以色列对巴勒斯坦政策的时候,如果用德国纳粹进行对比,那就是反犹。
任何犹太人团体、或者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犯下的罪无论真实如否,不能将锅扣到犹太民族头上,否则视为反犹。
不能将以色列等同于犹太人,让犹太人对以色列国的行为负集体责任,否则视为反犹。
总而言之,以色列是以色列,犹太人是犹太人。以色列/犹太人可以做,但是美国人不能说。美国需要基于犹太人是大屠杀受害者这个出发点,全力帮助以色列。但是美国人不能将以色列等同于犹太人,更不能将以色列跟纳粹相提并论,不管他们做了什么都不能,否则都是反犹主义。
看来美国已经沦为半殖民地国家是实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