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念上去除大部分普遍性的无法自控的孩子,再在实际中接受小部分特殊性的孩子
【本文来自《杭州一书店禁止7岁以下入内:你觉得这样弄一个入店年龄限制合适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无人陪伴的婴幼儿进入书店的情况实际上不存在,这不是理由。
拒客要有正当理由。在这里,看不到正当理由。如果孩子吵闹影响其他顾客,店主有权拒客,但这不只对7岁以下,多少岁都一样。
仅仅因为7岁以下拒客,属于年龄歧视。不好。
有大人带着,但实质上并无人看管,大家都知道那是什么情况,这里没有必要咬文嚼字。
我是赞同你说的“如果孩子吵闹影响其他顾客,店主有权拒客,但这不只对7岁以下,多少岁都一样”,我昨天一个评论里也是这样表述的。
但在文中的实例里,首先是绝大部分的婴幼儿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理想(不打扰他人或不乱翻书籍)——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虽然我知道还是有像我小时候那样的特例的,其次是店主还是默认允许“孩子安安静静的和家长呆在一起”的情况。
所以,在理念上去除大部分普遍性的无法自控的孩子,再在实际中接受小部分特殊性的孩子,我觉得这样做没有任何问题。
就像我们之所以允许成人进入大部分区域,就是在理念上知道大部分成人没有问题,再在实际中去除那些有问题的成人,把他们给请出去。
至于是否“歧视”,如我前面一个评论所言,这个属于道德标准,得看社会的“公序良俗”。如果绝大部分人觉得不是歧视,只是小部分人觉得被歧视,那对于社会来说,就不是“不好”。
当然,你也可以坚持这样是“歧视”,是“不好”,这没有什么问题。就看社会大环境是否会逐渐转向罢了。
就像过去叫同志,现在叫同志,不就是这样一点点被潜移默化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