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成语,出自于《礼记·曲礼上》,其原文是“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后半句“礼不下庶人”的意思就是庶人根本没资格没能力配备车(当时的两轮车),所以低级贵族遇到高级贵族要行礼这个事情就不作要求了,因为你连个贵族都不是,这套玩法就不作要求了。《阿Q正传》里面赵老太爷说的“你也配姓赵?””就是差不多的意思。
前半句“刑不上大夫”要配合“刑人不在君侧”。我们现代是没有那么花样繁多的刑罚了,一般就是监禁(劳动改造)或者死刑,死刑也就枪决或者近些年推行的注射死刑。但以前可不是这样,统治阶级要靠残忍的刑罚来震慑被统治者服从他们的“基于规则的秩序”,所以越是残忍越是得到统治者的欢心。比如孙膑的膑就来自于他受到的膑刑,也就是挖膝盖骨。类似的还有刺字的墨刑、砍脚的刖刑、宫刑等等。这些残忍的刑罚一般在肉体表面就可以看见,比如刺字、比如挖了膝盖骨站不起来、比如砍了脚(发现和氏璧那块石头的卞和就两次砍了脚)等等,在仪态上讲就不是很好的样子(五官不正、肢体不全),在讲究礼法的当时,是不体面的,尤其是对贵族。所以“刑人不在君侧”意思就是受刑罚的人不能出现在君侯的身边(亲近之人或者定期朝见),或者反过来,君侯亲近之人是不能受到刑罚这样的处分的,对应的就是“刑不上大夫”。那么这些贵族不可能各个都是道德高尚之人而不存在犯事,所以针对他们的不是不予处罚,而是不予刑罚这样粗鲁对待,在保留体面地前提下予以惩处。
众所周知,新中国建立之前历代中国都是统治者压迫劳动者,而统治者在先秦时代是王族衍生出的公族、卿族、仕族。统治者跟劳动者之间存在天堑般的阶级隔阂。因此从文中的意思表达很清楚,就是统治者对被统治者有刑罚这套暴力工具就足够了,靠威压治国,被统治者连行礼这样的上下差别都没资格参与,更不用管统治者内部的矛盾;而统治者内部的矛盾不是通过刑罚处理,而是内部另有一套处理机制,而处理结果也无须向被统治者通报,以掩盖统治者内部的矛盾,毕竟八卦听多了肯定对统治者威严存在藐视。比如对统治者来说,像印度种姓那样老老实实各安其位就很好,像陈胜那样喊“宁有种乎?”就很不好。先秦以后,陆续标准化的,对高官们的犯罪采用三般朝典处理:一般是鸩酒、白绫、匕首三样(当然这个是小说话本中描述,我没回到古代当高官,也不知道是不是真这样)。当然也有说弓弦代替匕首的,主要时这三样死法外观都还可以。体面点的自己动手了结,不想体面的自然会有监督的人帮你体面。一旦“体面”地死了,也可以堵住舆论的嘴,就是死者情绪稳定,安然去世,反正死人是不会争权夺利了。所以三般朝典的作用就是掩盖和处罚,把矛盾的解决约束在统治者内部而不是全体国人。
所以这两句话的意思就是画两个圈子,区分不同的阶级。不同的阶级成员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当然,古代还有赎金的说法,就是统治者犯了罪,除非是谋反那种,可以通过缴纳罚金来代替。比如底层杀人是死刑,上层只要扔个钱包就可以堂而皇之对底层动手了。清乾隆年间有“议罪银”的处分,就是交钱免罪,小罪交小钱。大罪交大钱,甚至可以预交,所以乾隆时代贪腐是无处不在,反正查到了也就是拿点出来,转身又可以大捞特捞;没查到就是侥幸。“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典型的写照。乾隆时代真是无官不贪。甘肃王亶望,敢全省上下同心骗取补贴;征讨大小金川,实力远不如准格尔的能几十年不停地打,这也就是只有阿富汗的美军能比得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