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出售学生信息?左右困难学生资质的认定?让任课老师改考勤、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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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大学,有学生干部利用掌管贫困生名额要求贫困生女生与其交往,发现后老师口头警告。
有学生干部利用手里掌管的学生信息,卖给小贷公司,信用卡公司赚取收益,指导有一个学生开通相关业务,无意间触发后台的某个程序,全系的学生都收到了自己在银行开卡的信息,也是仅警告。
查寝,没收的东西,拿去卖被学生发现,老师未关。
作弊改分,改考勤收费,这都是正常业务。
一、学生干部掌管不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更触及不到资助金的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由院(系)的老师审核,报学校审批,全程公示。在此项工作中,学生干部只不过是协助老师完成资料收集,由班委会讨论并出具一份初步意见给院(系)审核作为参考。学生干部无法决定和左右认定工作。以此要挟贫困女生强求交往,老师发现后口头警告是对的,最好持续跟进,以观后效,若此学生干部执迷不悟甚至变本加厉,老师和院系一定会依规处置。
二、出售公民信息涉嫌违法犯罪了。警告的处理似乎轻了点。我不清楚实际情形,没法深入讨论。
三、大功率的电器影响宿舍用电安全,宿舍大楼在建造前,并未预留很大的用电容量。学生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是绝大多数高校保障用电安全管理的必要措施,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亦明文规定。检查发现并暂扣学生宿舍里出现的大功率电器,需要统一登记在册、编号,集中统一保管于仓库,定期清点核对账目,经批评教育后,在期末放假时统一返还给物主,提醒物主两点:1.不得在宿舍再次存放和使用,务必在放假回家时带回去,或者自行处理(比如转卖给社会人士、送亲友等)。2.若在以后的宿舍检查中再次发现就没收处理,并且院(系)给予书面通报批评。老师(包含宿管)、学生干部均不得私藏、私卖,管理规范就没有漏洞,一一登记在册的东西,进、出每个环节都要登记、签名。私卖几乎不被出现。若是出现了,应严肃处理这样的学生干部。
四、作弊改分。这个就比较扯蛋了。你要每学期的考试会有少数学生作弊,这个我认同,每年都有极少数学生因考试作弊被处分。但要说改分(改分数),我就只能说呵呵了,你当任课老师是面团啊,你想怎么捏(任课老师)就怎么捏。任课老师评卷有完全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而且一评完试卷,算完分数马上录入教务系统里。你(学生)想改分,就只能在梦里成功入侵教务系统的服务器去改分了。
五、改考勤收费。以前怎么做、其它学校怎么做,我不清楚。我校考勤由班的学习委员当堂拍照并录入系统,完全不经过学生会。由辅导员与班的学习委员直接对接。若有学生或学生干部敢拿改考勤收钱,等待他的就是学校的处分。你说的“正常业务”过于夸大了!若是一所高校存在大量此种“正常业务”,恐怕这所学校的书记、校长要下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