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在滴滴事件中甩锅警方的大V,造过的谣还不止这一件……
这几天,整个中文网络都在为乘坐滴滴遭遇不幸的女孩子默哀、追究滴滴公司在此事中应负的责任。这时,却有个微博大V@张洲 出来造谣,为滴滴洗白,将责任推到警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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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他的这一条微博获得了数十万的转发,引导了当时还不明真相的群众对警方的误解和谩骂。
但其实通过警方的声明和被害人朋友的反馈来看,不论是永嘉县上塘派出所的民警还是乐清方面的民警,都在尽职尽责的调查此案。反倒是滴滴最初对此案并不重视,还一度误导警方说遇害者没上车,之后宣称要3-4小时才能给凶嫌信息……
这种造谣带节奏,真是其心可诛啊。
去翻了翻张洲这个人的微博,发现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
大家应该还记得那件著名的“刺死辱母案”吧,山东高利贷黑社会人员当着儿子的面凌辱其母,其中一人被儿子刺死。
当时@张洲 发微博表示,黑社会“当着儿子的面掏出生殖器抽母亲的脸”,才引发了儿子的极端行为。
这条微博当时被转评14万次,获赞8万,还有许多知名媒体人转发:
但是事实真相真是如此吗?
据法制日报对此案的后续报道表示,这激起了广大网民愤慨的事情并不是真的。
11名催债人员对苏银霞母子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不实。在案证据证实,杜志浩等9名讨债者进入接待室后,仅是杜志浩一人辱骂于欢、苏银霞,像唤狗一样喊“欢欢”,且实施了裸露下体、脱下于欢的鞋让苏银霞闻、拍打于欢面颊等行为,持续的时间从21时53分至22时17分,不超过24分钟,其他讨债人员没有实施辱骂、拍打于欢或苏银霞面部的行为。
杜志浩脱下裤子,一只脚踩在沙发上,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的事实不实。在案证据证实,杜志浩站在茶几旁边,将裤子褪至大腿处裸露下体,朝坐在沙发上的苏银霞、于欢、张立平、马金栋等人左右转动身体,距离苏银霞的右胳膊约三十公分左右。接着在马金栋、李忠劝阻下,杜志浩穿好裤子。并无证据证实杜志浩一只脚踩在沙发上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且与当事人苏银霞关于“我坐在东边北侧单人沙发,于欢坐在东边南侧单人沙发,张立平、马金栋坐在西边长沙发上。杜志浩站在茶几北边脱裤子露下体对着南边,没有直接对着我,但杜志浩距离我的右胳膊很近,也就三十公分左右。杜志浩露出生殖器时,我把脸扭向南边,不搭理他。经杜志浩旁边的人劝说,杜志浩提上裤子”的证言相矛盾。
这是来自造谣与真相的总结:
1、——查看经过警方侦查、调查现场证人证言、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庭上双方律师辩论质证之后,最终法院审理认定的《判决书》,当事人于欢的陈述的情节是:”这个人(死者杜志浩)进来吓唬我妈妈和我,然后脱掉裤子,露出下体,马金栋等人就劝阻这个人。”其母苏银霞陈述的情节是:“晚上九点多,他们吃饭过后还是逼我还钱。在办公楼一楼接待室,(死者杜志浩)说一些难听的话糟蹋我和我儿子于欢。还脱裤子,裤头露出下身对着我们几个。”——不管是《判决书》中当事人苏银霞、于欢本人的陈述,还是其他证人证言,均只有“露出生殖器”情节,但找不出“掏出生殖器抽母亲脸”这个引起网民极大义愤的“污辱情节”。——编导@张洲 显系捏造情节造谣,@李庄 等人传谣。
2、看媒体报道,给人的感觉是:“于欢刺人,是因为其母亲被污辱,民警不能阻止,情急之中,为了阻止母亲被侮辱而刺死一人伤三人。”——但从《判决书》的信息来看,于欢并不是对方“脱裤露出下身”“辱母”时出的手,而是对方“露下身”、被同伙劝阻之后,民警出警,他趁机要离开,而对方以“欠债人不能走”为由,不许他走。随后双方发生冲突,他用接待室的刀子捅死一人,重伤二人,轻伤一人。
当事人于欢自己陈述:“派出所的人劝说别打架,之后就去外面了解情况了。其他人让我坐到沙发上,我不配合。有一个人就扣着我的脖子往接待室带,我不愿意动,他们就开始打我了。我就从桌子上拿刀子朝着他们指了指,说别过来。结果,他们还是过来继续打我,我就拿着刀子冲围着我的人肚子上攮了一刀。一共攮了几个人记不清了,不是两个就是三个。”
伤者郭彦刚陈述:“派出所的民警说,‘恁要账归要账,不能打架。’然后派出所的民警出去接待室了。于欢和苏银霞也要跟着出去,我们这边的人说‘不能走,恁欠俺的钱不能走。’我们让于欢坐沙发上,于欢不坐。然后他走到办公室南边那里去了,我们几个也跟着过去了。。。然后我看见于欢拿出刀捅了一人一刀。。我扭头往北跑,于欢一下子抓住我后领子了,捅了我后背一刀。于欢当时嘴里还说‘弄死你’”。
这么一看,张洲又带了一把好节奏。
现在去查辱母案百度百科,都写着“被刺死者掏出生殖器往其母亲脸上蹭”……
除了这两件传播比较广的事外,他还发表过许多“段子”,可以说是“谣棍”了
说中国老人在日本摔倒碰瓷:
真相呢?
还有
评论都是:
如果造谣被打脸了,他就一删完事,反正也不用负责嘛。
看看这次被打脸后他是什么态度:
可以说是很无耻了。
放个彩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