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不再只有“稿”,新修《清史》要完成了!字数超3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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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灭亡已经超过百年,虽然民国时期曾经组织编写《清史稿》,但至今仍没有一部官方认定的“正史”《清史》出版,不过,这一状况即将终结。

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于3月26日发布消息,指新修《清史》送审稿已于2018年11月报送上级部门。 预计年内可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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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清史编纂委员会主任戴逸,将于近期亲自主持和组织《清史》最后书稿交叉通读的工作,便能顺利出版。

戴逸教授之前曾表示,清史的资料在当年充满变数,连原始档案都差点付之一炬。上百年的档案由于宫内库房的倒塌差点儿被直接送往造纸厂,“当年很少有人懂得这些文件的重要性,外国人也没有兴趣,因此在一次次浩劫中幸存了。在运往造纸厂的途中,被一位爱国志士以4000块大洋的价格买了下来”。

这些资料整整放满了五层楼的楼房。清朝近300年出版的典籍就四十几万种,目前研究出版了4万余种,800余册。戴逸和修订清史的工作人员把清史分为“民族、宗教、科技、典籍”等几个部分,完成了105册送审文稿共计3000余万字,预计今年出版问世。

自清政府被推翻以后,距今也超过100年,但《清史》仍未有个最终版本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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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早在1914年,北洋政府即已经设清史馆,至1927年大致纂成一部合乎传统正史体例的史稿,但因时局变化,来不及细加核改,便匆匆推出《清史稿》而告终。

新中国成立以后,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史学界,都很快注意到了民国时期清史纂修的不良状况,故而出现了重新纂修一部《清史》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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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50年代,董必武向中央建议写一部正式的清史,得到毛泽东和周恩来首肯。1958年,周恩来委托吴晗负责这项工作。时任北京市副市长的吴晗是历史学家,当时正在主编《中国历史小丛书》,戴逸是这套丛书最年轻的编委。吴晗对戴逸很赏识,所以当周恩来委托他搭班子起草编纂清史的方案时,吴晗自然想到了戴逸。

吴晗的计划很大,要建清史馆,要多方延聘人才。当时北京正在修运河,吴晗对戴逸说:“以后我们讨论编纂清史体裁时,可以乘船边游览运河边讨论。”戴逸向吴晗提出建议,在大学里招生,设立清史培训班。吴晗笑答:“把学生交给你吧,你教他们读《清史稿》《清实录》。”

就在吴晗和戴逸畅想纂修清史的时候,中国遭遇了三年困难时期,清史培训班的事情泡汤,清史纂修方案的起草工作也中止了。

1980年代初,有人致信邓小平,建议由国家组织专家编修清史。邓小平将这封信批转给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前身)。1981年,哲学社会科学部在长沙举行会议,清史编纂作为重点项目列入国家社会科学“六五”规划,并延至“七五”。戴逸感到,编撰清史即将变为现实。

谁知,当时中国正处于拨乱反正时期,史学研究尚未恢复元气,国家也没有足够的财力投入清史编纂,社科规划对清史编撰逐渐淡漠下来。长沙会议上筹划编写的清代人物传和清代通史,前者完成了80% ,后者则根本没有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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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纂修一波三折,戴逸也从壮年进入古稀之年。

进入新世纪,戴逸在报上大声呼吁:“纂修清史,此其时也!”2001年3月,戴逸和人大清史所同事、清史专家李文海以及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王晓秋磋商,分别以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向“两会”提交议案,吁请政府出面组织编纂大型清史。4月,戴逸又和季羡林、任继愈等十三位著名学者联名给中央写信,吁请编纂清史。

2002年8月,中央领导经过详细调研和缜密考虑,认为重修清史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经批准,做出了启动清史纂修工程的重大决定。在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下组成了由文化部、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部、中宣部、中央文献研究室、国家计委、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文物局、国家档案局、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国家第一历史档案馆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编纂委员会主任组成的领导小组。

2002年12月12日,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成立,并在京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由清史学界的专家学者组成,全面负责清史纂修的学术组织工作。编纂委员会由著名历史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戴逸教授出任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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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工程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标志性学术文化工程,是建国以来最大的学术文化工程。工程由中央财政划拨专项资金,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完成。

按照戴逸的设计,清史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和基础工程两大部分。主体工程用10年时间,以三千五百万字篇幅,写出一部囊括近三个世纪的清朝历史;基础工程同样用10年的时间,整理编译出大约二十亿字、相当于三部《四库全书》数量的档案和文献资料。

主体工程包括六个部分:通纪、编年、典志、传记、史表、图录。


从拟定的清史目录看,通纪分为清建立、入关、康熙之治和雍正改革、乾隆统一中国、清朝中衰、外国侵略和农民战争、清自强运动、最后衰亡8卷。典志分为天文历法、地理、人口、民族、法律、农业、手工业、商业、外贸、交通、财政、学术、西学、诗文小说、戏曲书画等35志39卷。传记分为22卷,将记载有约3000人的传记。史表将有29卷。

作为传统体例的新形式,图录部分将有10卷,反映清朝的舆地、生产、商贸外贸、军事、民俗、建筑、艺术、宗教、历史人物肖像等情况,其中肖像包括画像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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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纪是《清史》的总纲和主线。为克服以往部分史书存在的“类例易求而大势难贯”、“大纲要领,观者茫然”等缺陷,《清史》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通过设立通纪,将清代近300年历史分成8个前后相承的卷章,全面记述有清一代的历史脉络和发展大势,如实反映清代“兴、盛、衰、亡”的历史发展进程。

典志是《清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篇幅占全书1/3强。以往史志主要记载典章制度及其源流变迁,很少反映民俗特别是普通劳动人民的社会生活和实践活动。《清史·典志》与专门史研究相结合,从唯物史观出发,既保留了清代的国家大政与典章制度,也注意社会风貌、民风习俗等,更加全面地反映清代丰富的社会生活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

《清史·典志》所设41志,除保留部分传统志目外,为反映时代特点,特别是反映清代后期中国走上近代化的历史进程,将原食货志分解为农业、手工业、交通、对外贸易、财政、金融、近代工矿等志,并根据今天我们对历史、自然的新认识和学术研究的新发展,增设生态环境、人口、民族、边政、华侨、宗教、民俗、教育、医药卫生、台湾、香港、澳门等志。

传记是大多史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旧史列传,主要叙述人臣勤劳王事,明君臣之分,叙人臣之职守,记其官阶之升转降革。

《清史·传记》在传主的选择上,既考虑其在历史上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又考虑其在不同阶级、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代表性。传记收录人数约3000人,其中既有传统的重臣名士,也有反映清代新特点的近代教育家、科学家、企业家、医生和华侨人士;既有“大人物”,也有具有代表性的“小人物”。在写法上,坚持实事求是,秉笔直书,不溢美,不隐恶,努力写出传主的个性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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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表是用表格的形式反映历史史实,具有言简意明、便于查阅等特点,历来为史家所重视。《清史稿》设表15种,全部为人表。《清史·史表》分人表和事表两类,共立表35种,不仅新增议政王大臣表、四大活佛世表、册封使表、历科进士表等11种人表,还增设反映清代历史变迁和晚清新生事物的8种事表,如史事年表、中外约章表、报刊表等。在表的内容设计上,突出不同表群的特点,增设信息点,表文内容更加丰富、信息更加准确,并对以往史表中存在的讹误缺佚多有匡正和补充。

图录是《清史》的一大创新。我国古代向有“左图右史”的传统,但由于书写载体及印刷技术所限,二十四史均未收图入史。在清代,不仅存留了大批传统意义上的图,而且随着照相技术的传入和流布,也存留了大量照片。为此,专门设立图录,拟收图和照片近万幅。通过图录,以图明史、以图证史、以图补史,不仅可以为印证史实提供直观证据,也可以形象地展示清代社会风貌,补充文字史料的不足,发挥文字叙述所不能替代的特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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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清史》拟分100卷,总字数约3500万字。经过多年努力,参与修史的专家学者达到近2000人,整理了200多万件原始档案,出版了合计超过18亿字的200多种图书,成果惠及国内外学术界。

如今,《清史》已准备进入最后尾声,只要再等半年的工作时程,待通读专家提交稿件交叉通读工作鉴定意见书,同时对稿件质量进行评估后,就能为历经近100余年来的《清史》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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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总称“二十四史”,是获历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 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不过,也有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 此外,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成“二十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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