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S686法案,“片板不能下海”!

美国民主党议员马克·华纳提交了S686《限制法案》,震撼了整个美国互联网。S680法案规定:美国人的个人和企业如果使用“敌对国家”生产的带互联网功能的一切硬件设备、使用外国电脑软件或者互联网服务,都有可能构成犯罪,最高可处以100万美元罚款和2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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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还包括“对于用户数大于一百万的app,政府享有一切监管权力”,监管范围包括一切软硬件,什么路由器、服务器、电脑、手机,都在监管范围——“老大哥正在看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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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觉得荒唐,不要觉得不可能实现,美国当年是连《排华法案》、《禁酒令》都通过的国家。标准可以严格,执行可以灵活,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嘛。到时候,看谁不顺眼,直接举报,说你是100万,就是100万,不是也是。不止是“片板不能下海”,是连海水都不能沾,按照标准这个执行下来,美国几乎所有企业都是“买办”企业,美国制造的军舰、飞机都是“中国货”,美国人是连苹果手机都不能用,美国人不允许用VPN翻墙去看抖音,美国ID更不能出现在中文互联网上。不止是针对美国公民,但凡是在美国境内的,都得被监控,也就是说美国人、绿卡持有者、留学生、各国企业……只要沾过中国的边,都有坐牢20年、罚款100万的机会。不止是监视、处罚当下,还追溯过往,哪怕你在tiktok看过女菩萨,曾经玩过原神,那也是有机会坐牢20年、罚款100万的……我们天天念叨50万,人家美国直接升格到100万,还是美元。这玩意儿不是什么“回旋镖”,而是美国回归自己的“优良传统”,当年他们就是个迫害钱学森,逼疯海明威,逼死梦露,驱逐卓别林,送罗森堡夫妇坐电椅,批斗奥本海默“通共”的超级利维坦。这一套他们熟极而流。希望美国尽快通过提案,皆大欢喜!

请以后文章评论区的美国ID们小心,你们在美国个个都值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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