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深合区朝向「共管」走出坚实一步

  昨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了第48/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贺一诚决定,以临时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二十九名公务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下称「执委会」)或其工作机构担任职务,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起为期两年。上述人员的每月报酬相等于「附表」所载的澳门特区政府的官职或原职位的报酬及特别补助之总和。其中所指的每月报酬,以及按「附表」所载的澳门特区政府的官职或原职位的报酬中属薪俸的部分而计算的、继续为医疗福利、退休金及抚恤金制度、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部门本身设有的退休保障制度或其受约束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出扣除的雇主实体负担,由原部门承担。

  横琴深合区执委会下设九个部门:行政事务局、法律事务局、经济发展局、金融发展局、商事服务局、财政局、统计局、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民生事务局。

  而按照「附表」所示,在这二十九名澳门特区公务员中,除了出任执委会副主任的苏昆(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吴子健(法务局)之外,有四人出任局长,分别为行政事务局局长曹晋锋(澳门基金会)、法律事务局局长锺颖仪(法务局)、经济发展局局长李子蔚(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张国基(政府总部事务局);有七人出任副局长,分别为金融发展局副局长鲍伟春(澳门金融管理局)、商事服务局副局长丘润华(经济及科技发展局)、财政局副局长郭日海(财政局)、统计局副局长李秉勋(统计暨普查局)、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谭惠芳(市政署)、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汪云(市政署)、民生事务局副局长冯方丹(行政公职局)。

  也就是说,执委会所设的九个局,都有澳门公务员出任其正副局长,而且有四个局是由澳门公务员出任正局长,五个局是由澳门公务员出任副局长,其中城市规划和建设局还是澳门公务员「双副局长制」。显见,广东省方面是作出了重大的「礼让」。当然,这更契合中共中央、国务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第五项「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中的「共管」规定。

  此外,还有六人出任处长,六人出任副处长,三人出任高级行政专员,一人出任中级行政专员,分布在各个局。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必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除了是建立合作区开发管理机构,粤澳双方联合组建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并实行双主任制,由广东省省长和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共同担任,澳门特区委派一名常务副主任,粤澳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广东省和澳门特区有关部门、珠海市政府等之外,还组建合作区开发执行机构,在管委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履行合作区的国际推介、招商引资、产业导入、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民生管理等职能。执委会主要负责人由澳门特区政府委派,广东省和珠海市派人参加,协助做好涉及广东省事务的协调工作。粤澳双方根据需要组建开发投资公司,配合执行委员会做好合作区开发建设有关工作。合作区上升为广东省管理,成立广东省委和省政府派出机构,集中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国家安全、刑事司法、社会治安等工作,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能,积极主动配合合作区管理和执行机构推进合作区开发建设。

  从深合区设立中共广东省委派出的工作委员会,及设立工委会的一应党的下属机构,另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广东省检察院都在深合区设置下属的法院及检察院,而执委会则是偏向于澳门特区主持,而且也是主管行政经济等领域的业务的情况看,深合区既突出党的领导,又契合深合区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协助澳门特区进行经济适度多元建设所需,以及实施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因而可以说,也是丰富了「一国两制」的内涵,及展现澳门特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一种新颖形式。

  执委会的管理队伍是由澳门公务员与内地公务员共同组成的。在工作中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互学互鉴、交心交往,在「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下进行努力创新探索。按照澳门特区经济财政司司长、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主任李伟农的说法,就是在这个全新的实践中,大家既做「加法」,也做「减法」。「加法」就是将双方的优点互相叠加,找出一个新的管理模式;「减法」就是尽量将可能影响合作效率的环节减去。执委会的澳门公务员与内地公务员朝夕共处,双方「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主动靠拢、相向而行,就一定能够取得很多创新和突破,尤其在粤澳的机制衔接、规则对接方面。而抽调到深合区执委会各职能部门任职的二十九名澳门公职人员,透过临时定期委任方式到深合区工作,有关人员与原有单位联系并没有中断,就可让他们既没有后顾之忧,又可充分发挥潜能。

  不过,在磨合过程中,还需注意若干问题,并适时妥切地予以解决,避免产生矛盾冲突。其一是澳门公务员与内地公务员「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澳门公务员的薪酬本来就比内地的同级公务员高得多,再加上昨日颁布的行政长官批示,抽调到横琴深合区的澳门公务员,除了领取其相等于澳门特区政府的官职或原职位的报酬之外,还可领取约在一万二千多元至二万四千多元的「特别补助」(有人戏称为「外派津贴」甚至是「发配边疆费」),再加上各种福利,其总薪酬可能是同级的内地公务员的数倍。因此,必须注意在工作中发生矛盾冲突。当然,这个工作主要是由中共横琴工委来承担。

  其二是由澳门公务员承担的各局正副局长,与该局的中共党组织的协调合作的问题,避免重演当年在新四军中,叶挺(再过几天就是其殉难七十七周年)虽然是军长,但由于他不是中共党员,不能参加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的军事会议,因而他作为堂堂的军长,却没有军事指挥权和决策权的尴尬情况。因为按照党指挥枪的原则,新四军当时在新四军军分会和东南分局的领导下,但凡作出重要决策,都是由新四军军分会作出决定,然后才由新四军具体执行,而军分会的书记是副军长项英,他才是新四军实际上的最高领导人。而身为新四军军长的叶挺,在新四军中更多的是象征性职务,新四军军分会开会,他是没有资格出席的。再加上项英主观刚愎,总爱用对党外人士的眼光看待叶挺,导致矛盾重重,叶挺多次被迫离开新四军返回澳门。

  当然,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每一位中国公民都有权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横琴深合区工作的澳门公务员也不例外。如果能够在这方面摸索出一条新路,也是对「一国两制」体制的新贡献,更为契合把维护中央对特区全面管治权与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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