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犯罪和过失犯罪可以在政审制度中优化

【本文来自《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不能把人一棍子打死 》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银河大咸鱼
  • 我不同意这位委员的提案,对于犯罪分子及其后代就是要严家约束,老话说的好有其父必有其子,什么样的家长就有什么样的子女,家风家教对后代影响是最大的,绝对不能让罪犯的后代掌握权利,更不能让守法的好人与罪犯在同一起跑线

同意家风影响后人的说法,但这不是绝对的。轻微犯罪和过失犯罪完全可以在政审制度中优化,恶性犯罪可以继续保留。

政治审查制度从革命初期开始的目的是考察被审查人个人的情况,排除他个人是阶级敌人的情况。将政治审查扩大对社会整体没有任何好处,这等于“唯出身论”和“唯成分论”,一定程度上回到了察举制。

如果按照某些人“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逻辑,轻微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基因会遗传,那么鞠躬尽瘁的精神也会遗传,所以可以开始“举孝廉”让祖辈为人民服务的老领导,并且能安安稳稳没有出现违法乱纪情况的老干部的孙辈直接当公务员或者降低公务员录取门槛,子承祖业,他们也一定能继续为人民服务,你说这种想法理性吗?在举个例子,某公务家属如果酒驾,那作为公务员自己是否要被开除?这种情况不是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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