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里,还有一种“风俗”是把妻子典当、租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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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梅撷满袖
  • 还有一种情况是典妻,就是把自己的妻子“租”给别人生孩子,生完孩子之后妻子回到本家,孩子留给“租户”。

    “租”别人妻子的人可能是因为家贫娶不起妻子,也可能是有妻子但不能生育,因为与“典妻”并无婚姻关系,所以名义上不算一妻多夫,但实际上好像也可以算。

的确有这样的风俗,各省都有,江苏泰州流传着一个清末典妻契,是这么写的:“兹因侯保珍,久欠杨玉峰白银四十二两,实无力偿还,愿将妻子王氏押于杨某名下,为妻三年,所生子女为杨某后代,期满以四十二两白银赎人。可延期半年,过期不赎,王氏将永远为杨玉峰所有。通人说合,两厢情愿,立字为凭。”

42两白银就是妻子王氏的身价,相当于娶妻彩礼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柔石烈士的著名小说《为奴隶的母亲》是浙江宁海县典妻的故事,主人公春宝娘被丈夫点给秀才三年。典妻可以算一妻多夫的一种形式,因为她和原丈夫没有断绝婚约,但是在她被典的几年时间是典方的妻子。据《浙江风俗简志》记载:“受典者有因其妻久未生育,有系独身穷汉为求子嗣而无力结婚者。典妻进门,以薄酒谢媒,不举行仪式,所育之子归典方,其继承权须宴请亲族长老获得认可方为有效。典妻期满回原夫家。”

我上大学的时候,学校剧社的同学想选一些剧目排练,结果看到这部小说,很多女生都哭了,说她们没想到旧社会居然是这样的,还以为女人都像金粉世家那样光鲜而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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