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新伟、朱光磊|一场影响“九亿农民”的“阶层换位”正悄然发生

内容提要

新世纪之交前,中国规模最大的阶层一直是农民。改革开放以来,包含农民工在内的工人群体,逐渐取代农业劳动者成为规模最大的阶层,实现了职业维度上的“换位”,并先后带动“农”和“工”在地域、户籍等广义上的位置交换。在此过程中,农民数量不断减少且其成员构成不断变化,工人在群体构成、劳动方式、行业分布和所有制分布等方面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工阶层换位”整体上是一场具有进步性的社会现象,与缩小贫富差距、优化社会结构和推动政治发展等在趋势上是一致的。当下,需要加强职业教育,注重职业农民与技术工人的培育,坚持城乡融合,在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中,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消融“二元社会”,推进“农民”与工人实现更加全面的阶层换位。

“农工阶层换位”:基本含义、外部效应与优化策略

裴新伟|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中国政府发展联合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朱光磊|南开大学讲席教授、中国政府发展联合研究中心主任

本文原载《探索与争鸣》2022年第12期

具体内容以正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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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关注“农工阶层换位”问题

长期以来,关于选择什么样的城镇化道路,始终是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顺应农村人口转移的现实,以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县城是城镇化发展的中坚力量。围绕这一《意见》展开的相关讨论中,有学者认为,在城镇化进程中,青壮年劳动力转移会导致农村空心化,引发粮食安全危机和农村经济发展迟滞等问题;也有学者认为,由于县城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农业转移人口县域市民化面临诸多困境;另有学者对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予以高度肯定。笔者以为,无论选择什么样的城镇化道路,都需要顺应人口流向,特别是农民与工人之间的转换趋势,其可研究的空间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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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成员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农民数量的减少与工人规模的扩大,农民与工人实现了阶层规模含义上的位置互换,即包含农民工在内的工人取代农业劳动者,成为最大的阶层。在此过程中,中国真正完成了从农业国到工业国的历史性转变,完成了从“乡村社会”到“城市社会”的转变,从而也就基本完成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人们的思想文化观念也随之日益现代化,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得以不断扩大。因此,及时了解“农工阶层换位”这一现象的变化动向及其主要影响,对于在人口规划、城乡公共设施规划以及区域和产业布局等方面作出前瞻性安排,可谓价值重大。

中国农民与工人的规模与结构问题,一直为学界所高度关注。早在世纪之交,就有学者注意到,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九亿农民”中真正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已大幅减少;有学者指出,农民总量急剧减少,但工人阶层的规模持续扩大;有学者分析了农民减少与工人规模扩大间的关系问题;也有学者认为新工人阶层(农民工)的发展是实现农民阶层向工人阶层转变的中间环节,也是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必然结果。

学界关于农民和工人的规模与结构问题研究已经比较丰富,但仍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在中国语境中,“农民”拥有农业劳动者、农村人口和农村户籍人口三种含义,三者重叠构成了一个复杂的“三圈结构”。由于在使用中一直没有注意三者之间的差异,因此农民规模与结构变化的认识比较混乱,致使在决策和舆论工作中出现诸多模糊空间。第二,既有的关于工人的研究,多数聚焦于工人阶级,对工人阶层的规模与结构变化则关注不够。1978 年以来,工人阶级已由干部、工人两个阶层演变成工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多个阶层,他们在整体利益或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又形成了各自特殊的阶层利益。特别是随着农民工群体的崛起,工人阶层的规模迅速扩大,其内部构成发生了深刻变化,研究工人阶层的构成与群体利益的变化意义重大。因此,本文拟以“农工阶层换位”为主线,着重研究这一“换位”背景下农民与工人构成的变化,以及其在国家治理领域发挥的外部效应。在此基础上,探讨这一“换位”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社会成员构成问题及其优化策略,以期为决策与政策制定提供有效依据。

农民与工人阶层的“三维换位”

目前,中国主要存在着职业、地域与户籍三种意义上的农民。与之相对应,农民与工人的阶层换位,也需要从这三个维度进行分析(见图1)。其中,职业维度的换位是原本意义上的“农工阶层换位”;地域、户籍维度的换位随着阶层换位的深入而出现,是延展意义上的“农工阶层换位”。这里的“工”,大体相当于“工农差别”含义上的“工”,实际上是指城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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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农民与工人的阶层“三维换位”示意图

1.职业维度换位:工人数量超过农业劳动者

从职业维度看,农民主要是指农业劳动者,即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为主要生产活动的社会成员;工人,则是指直接从事物质生产以及各种产品、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与交换,并以工资性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社会群体,又被称为“工人阶层”或“狭义的工人阶级”。它与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相区别,广泛存在于不同产业、行业之中,是工人阶级的主体部分。

表1 1978 年以来主要年份农业劳动者与工人阶层的规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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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相应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和《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推算。

改革之初,农业劳动者规模为2.83 亿人,在三个产业就业人员中的比重为70.5%,意味着包括工人阶层在内的非农产业就业人员在三个产业就业人员中的占比尚不足30%。此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个体工商业与私营企业的崛起,特别是随着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大量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非农产业就业人员的规模迅速扩大。同时,由于仍处于人口高速增长期,这一时期农业劳动者的规模也在扩大。1991 年,农业劳动者的规模高达3.91 亿人,达到历史上的最高峰,且仍大于非农产业就业人员的规模,但二者间的差距已缩小至1.27 亿人。此后,农业劳动者的规模和比重开始同步下降。1997 年,农业劳动者的规模首次低于非农产业就业人员,其在三个产业就业人员中的比重也首次低于50%,标志着中国从此跨入了工业国的行列。

2005 年,农业劳动者的规模下降至3.34 亿人,工人的规模则扩大至3.50 亿人,也就是说,包含农民工在内的工人数量开始超过农业劳动者,职业维度的“农工阶层换位”得以完成。这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对阶层格局、利益关系和贫富差距等都具有深刻影响。此后,随着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工群体的扩大,职业维度的“农工阶层换位”进一步发展。2012 年,工人规模扩大至3.62 亿人,农业劳动者与工人间的数量差距扩大至1.07 亿人。同时,作为工人的主体,农民工的规模扩大至2.63 亿人,首次超过作为其母体的农业劳动者阶层,而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涉农阶层。2020 年,工人的规模粗略估计在4.25 亿人左右,已然成为规模最大的阶层(见表1)。

2.地域维度换位: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数量

与农村相比,城市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机会和社会资源等方面拥有更多优势,便于发挥集聚效应以充当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从而为解决社会问题提供更多资源与手段。因此,地域维度的“农工阶层换位”对于优化城乡关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缩小贫富差距和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表2 1978 年以来主要年份农村人口与城镇人口的规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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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2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978 年农村人口为7.90 亿人,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为82.08%,属于典型的“乡村中国”。此后,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开始下降,但由于人口增长,农村人口的规模还在扩大,1995 年扩大至8.59 亿人,达到历史上的峰值。此后,农村人口的规模和比重开始同步下降,城镇人口的规模及其比重则继续同步上升。2011 年,城镇人口的规模达到6.99 亿人,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上升至51.83%,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表明地域维度的“农工阶层换位”得以完成,标志着中国从此跨入城市时代。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深入,地域维度的“农工阶层换位”进一步推进,2021 年城镇人口规模超过9.14 亿人,其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已达到64.72%(见表2)。

在阶层换位过程中,以人口空心化为核心的农村空心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优化社会结构的必经阶段。同时,根据诺瑟姆S型曲线理论,中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未来仍会有大量人口向城市转移,所以不宜对有关现象予以简单、片面化评价。

3.户籍维度的换位:城镇户籍人口将超农村户籍人口

传统户籍制度使得大量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农村转移人口缺失城镇户籍。户籍维度的“农工阶层换位”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户籍人口的数量经历了先增后减的变化,并于1999 年达到历史最大值9.37 亿,此后开始逐年下降。与此同时,城镇户籍人口的数量及其占总人口的比重则持续上升,特别是2014 年以来,受城市落户政策松动等因素影响,城镇户籍人口的规模迅速扩大,2021 年达到6.59 亿人。值得注意的是,近40 年来,城镇户籍人口的规模始终小于农村户籍人口,也就是说,户籍维度的“农工阶层换位”尚未完成,但二者之间的数量差距在逐年缩小。其中,城镇户籍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20% 到30%、由30% 到40%,分别用了16 年与12 年的时间,表明换位的速度在加快。按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约1 个百分点的增速计算,城镇户籍人口规模预计将在2025 年超过农村户籍人口(见表3)

4.“农工阶层换位”的历史意义

“农工阶层换位”这一重要社会基本面的变化,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建设将会带来极其重大的影响。尽管这些影响或许在八至十年内并不明显,但从长远来看,其所带来的利益一定是普遍的。因此,我们需要站在时代的高度、历史的高度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来分析这一变化。

首先,这一变化初步转变了人们的思想文化观念,深度影响了人们的社会心理活动。人们的市场观念、利益观念、竞争观念、效率观念甚至时间观念日益成熟,以安土重迁为代表的乡土观念逐渐动摇。社会成员的对立意识、斗争观念明显淡化,各阶层间的相互态度也更加宽容。

表3 1978 年以来主要年份农村户籍人口与城镇户籍人口的规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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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相应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其中,当《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与《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数据出现差异时,由于需要做连续性研究,故而以后者数据为准。

次,换位过程中形成的日益扩大的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社会结构稳定。当从事效益低、强度大的第一产业的农业人口不再是社会成员的多数,大部分人在效益更高的第二、三产业从事生产、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部分广义白领和部分技术蓝领、民营企业所有者或管理者、部分个体劳动者等。这些中等收入群体从“两端”向“中间”靠拢,有助于增进不同阶层间的理解,达成“谁也不容易”和“谁也离不开谁”的共识。

最后,这一变化必将推动国家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小生产者无疑是一种不利于民主和法治因素生长、壮大的要素,农民的分化和重组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非民主、非法治因素的社会根基。李培林认为,改革开放40 年来中国面临的最大变化之一,在于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这一判断无疑是准确的。当中国农民这个庞大的群体开始发生分化,这一变化推动了中国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的转化,农民突破身份约束而迈向广阔市场,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开始流动化、松散化、灵活化,更多社会成员逐渐有意识地依靠法律(契约)保护自己。这是实实在在的社会进步!

“农工阶层换位”背景中农工构成的变化

在“农工阶层换位”过程中,农民数量不断减少,且各类农民内部的成员构成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作为“农工阶层换位”过程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规模获得显著扩张的中国工人在群体构成、劳动方式、行业分布和所有制分布等方面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农民数量不断减少且其成员构成不断变化

2021 年,农业劳动者减少到1.71 亿人,其在全社会就业人员中的比重下降到22.9% ;在农业劳动者阶层内部,传统农民的数量及其比重不断下降,初级意义上的职业农民已超过2000 万人。农村户籍人口减少到7.53 亿左右,在农村户籍人口内部,以进城农民工、进城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为代表,有着农村户籍的城镇常住人口的规模至少为2.55 亿人。

同年,农村人口已经不足5 亿人。在农村人口内部,农业劳动者不断减少与现代农业经营者持续增加;以乡村个体劳动者、乡村私营企业主为代表的乡村个体民营经济就业人员的规模持续扩大,但其在农村人口中的比重仍然不高。同时,城镇化发展导致农村人口大量减少和乡村消费市场规模相对缩小,乡村民营经济及其就业人员日益向城市转移。进城农民工规模约有1.33 亿人,这是导致农村人口规模大幅缩小的主要原因。本地农民工规模约1.21 亿人,其在农村人口中的比重达到24.30%。非进城的外出农民工规模也有3863 万人,约占农村人口的7.76%。乡村社会管理者、乡村专业技术人员的规模略有缩小。近二十年来,乡村0~14 岁人口数大幅减少,少儿抚养比总体下降到22.15%。乡村65 岁及以上人口在农村人口中的比重达到16.57%,标志着中国全面进入了“老龄社会”,他们的社会与家庭保障等问题日益紧迫。

2.工人阶层的规模持续扩大且其成员构成更加多样化

虽然工人的规模已扩大至4 亿多人,但与发达国家农业劳动者在三个产业就业人员中的比重普遍低于10% 的水平相比,中国农业劳动者的比重仍然过高,预计仍有约1 亿农业劳动者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也就是说,在未来长时期内,职业维度的“农工阶层换位”将会持续推进,工人阶层的规模亦会随之进一步扩大。同时,工人的构成也会更加多样化。从所有制角度来看,他们包括公有制企业工人、民营企业工人、外资企业工人以及各种复杂的股份制企业工人,同时在各类工人内部又都包含着“蓝领”和“白领”两个部分。从户籍与地域角度来看,他们既包括拥有城镇户籍且在城镇就业的职工,也包括仍是农村户籍且在农村就业的本地农民工,还包括仍是农村户籍却在城镇就业的进城农民工。近年来,随着城乡资源的双向流动,拥有城镇户籍但在乡村就业的工人也初具规模。从就业方式与劳动关系角度来看,他们中既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工,也有临时工、派遣工等非正式工。当下随着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共享经济和移动支付的发展,以劳动关系“虚拟化”、工作地点灵活化、工作时间弹性化为特征,与互联网技术密切联系的工人规模迅速扩大。成员构成的多样化,使得工人内部的收入差距也有所扩大,比如外出农民工收入整体高于在地农民工,国企和大型民企工人的收入一般要高于中小民企工人。

3.农民工群体的规模整体扩大与增速逐渐放缓

1980年代,外出农民工规模为1.2亿人左右。90年代初,作为在地农民工的前身,乡镇企业职工规模也超过1亿人。此后二十多年,各类农民工数量持续增加,且增速逐年提升。进入新时代以来,由于各类农民数量持续减少、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及经济发展方式“换挡减速”等,农民工群体的规模增速总体下降,叠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农民工群体在2020年首次出现负增长。此后,随着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其规模得以再次扩大,2021年达到2.93亿人。同期,农民工在工人阶层中的比重,从2013年的82.44%下降至2020年的67.20%,但他们仍然是工人的主体部分。整体而言,农民工从户籍角度看属于“农民”,从职业角度看则具备了工人的基本特征,应属于工人的一部分(见表4)。

表4 新时代中国农民工的规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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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相应年份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其中,工人阶层的数据根据相应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和《中国工会统计年报》数据推算。

4.白领工人与蓝领工人的规模均在扩大但比重在变化

随着就业结构轻型化、智能化,工人的劳动特点已经由体力、重体力向轻体力、智力型转变,由单一的体力劳动者群体,演变为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两个大体平行的群体。近些年来,由于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私营企业中的蓝领工人与农民工中的蓝领工人规模持续扩大,其结果是蓝领工人的总体规模随之扩大,2020年达到2.93亿人,但其在工人阶层中的比重则不断降低。与此同时,由于产业转型升级与职业教育发展,从事各种管理、技术工作以及部分营销、服务工作的脑力劳动者,即白领工人的数量迅速增加,2020年达到1.32亿人,其在工人阶层中的比重也逐年上升,已由2012年的18.08%上升至31.06%。当然,与发达国家白领工人的比重普遍在70%左右的水平相比,中国白领工人的比重仍然很低,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优化工人内部结构的任务仍然很重(见表5)。

表5 新时代中国蓝领工人与白领工人的规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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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相应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和《中国工会统计年报》数据推算。

5.第三产业和新兴行业的工人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第二产业工人向第三产业工人转变也成为一个重要趋势。近十年来,“三新”经济蓬勃发展,平台就业、灵活就业大量出现并呈加速增长态势,大量去产能行业职工、大学生和农民工向第三产业的“三新”领域转移,三个行业的就业人员情况继续发生深刻变化。2020年,三个产业就业人员的比例结构从2012年的33.5%、30.4%、36.1%演变为23.6%、28.7%、47.7%,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下降7820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下降1683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则增长8313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中的工人数量也随之大幅增加。以农民工为例,截至2020年底,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从2012年57.1%下降至48.1%,同期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则从42.5%上升至51.5%。

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和农林牧渔业等传统行业的工人数量不断减少,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新兴行业的工人数量则持续增加。2020年,上述传统行业就业人员从2013年的9111.1万人减少至6396.6万人,新兴行业就业人员则从2650.1万人增加至3799.3万人。预计大批蓝领工人将会不断地向第三产业、新兴行业转移,白领工人将在2035年前后达到较高的比例。

6.与非公有制经济相联系的工人数量大幅增加

1978年以后,特别是1992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与非公有制经济相联系的工人数量大幅增加。比如,2019年全国私营企业就业人员超过2.28亿人,其中,工人数量在1.75亿人左右,5年内增加5489万人,年均增幅接近1100万人。同时,由于地域维度“农工阶层换位”的发展,居住在城镇且与非公有制经济相联系的工人数量及其比重大幅增加,居住在农村的工人数量略有增加但比重不断下降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增加就业、推进“农工阶层换位”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农工阶层换位”在国家治理领域的外部效应

农民与工人的阶层换位,直接导致中国阶层结构、利益格局和城乡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并在诸多方面对国家治理产生了明显的外部效应。尽管这一“换位”难以避免一些负面效应,但它总体上是一个进步性的社会变化过程,是推动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现代化的基础性力量。

1.经济效应:缩小了以城乡差距为核心的贫富差距

中国目前最大的贫富差距是城乡差距。从基尼系数看,由于人口规模庞大与城乡二元结构的作用,衡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需要借助三种基尼系数。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的最高值是2005年的0.342,此后逐渐下降至2015年的0.30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在2011年达到顶峰0.384,此后逐渐下降至2015年的0.377。城乡各自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始终在0.4以下。但是,在城乡差距的加持下,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则比较大,在2008年达到最高值0.491之后,至2020年才小幅下降为0.468。从贫富差距的区域差距角度看,贫富差距的区域差距主要取决于区域间的农村人口所占比重,即城市化水平的差距。非常明确的一点是,一个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与该地区的城乡基尼系数呈反比例关系,在几个沿海省份,其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低,而在城市化水平不高的地区,这一比例则普遍偏高,贫富差距也相对较大(见表6)。

表6 部分地区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城市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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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21)》

可见,“农工阶层换位”对于缩小城乡差距,从而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积极作用。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首先,随着大量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家庭收入大幅增加。工资性收入早已成为农村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21年,工资性收入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为42.0%,对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54.7%,是增收的第一推动力。其次,可以扭转人多地少的局面,有助于推动农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从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最后,能够增加各类农民人均可享受到的转移支付与捐赠等资源,对提高农村人口的整体收入水平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分流出去的农村人口可以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在减轻相对薄弱的农村公共服务压力的同时,通过家庭纽带实现收入反哺。实践已经表明,随着社会成员构成的改善,上述三种基尼系数均已跨过峰值转而稳定下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也在2007年达到峰值3.144之后,逐年下降至2021年的2.505。

2.政治效应:在推动政治发展的同时提出若干挑战

农民与工人的阶层换位,通过“以时间换空间”的方式,为政治发展创造了良好空间。首先,维护了政治稳定。由农业劳动者转变而来的农民工、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等,虽然作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面临着二元社会结构的限制,但与务农相比,其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其次,增强了政治生活的“弹性”。改革40年来,农民工、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与“民间社会”相联系的阶层逐渐兴起。他们往往有着较强的市场意识、契约观念,致力于通过个人努力实现美好生活,不仅加大了社会成员流动、分化的余地,而且减轻了政府的就业压力、财政压力,提高了社会抵御经济和政治波动的能力。

同时,“农工阶层换位”也带来社会利益结构转型,导致阶层矛盾复杂化,增加了政府意见整合的难度,激化财富因素对于社会敏感现象、政府权力运作的负面影响,从而对政治发展提出若干挑战。一方面,对社会成员的政治社会化提出挑战。近40年来,随着社会流动性加大,大量农民工、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游离于正式的政治组织之外,加之国民的受教育水平总体不高,对各种错误思潮予以辨别的能力有待提高,由此对政治社会化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增加了协调不同阶层利益诉求的难度。随着“农工阶层换位”,传统农民开始流向不同阶层,收入差距随之凸显,民众对于收入差距的感知也日渐强烈。更为复杂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富裕起来的一部分农村户籍人口,有着明显的“暴发户”心理和“炫耀性”消费行为,很容易引起低收入群体的不满、反感甚至是厌恶。同时,阶层类型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以及利益关系复杂化,都会增加协调阶层间利益诉求的难度,从而对维护政治稳定提出一定的挑战。

3.社会效应:在优化社会阶层结构的同时引发一些认知误区

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意味着在收入分配领域存在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农工阶层换位”就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渠道。从收入分配角度看,近40年以来,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呈现由扁平的“飞碟型”经由“金字塔型”向“葫芦型”转变的态势。在“葫芦型”收入分配格局中,主要由城镇人口构成的高收入众数组位于上半部分,以农村人口为主体的低收入众数组位于下半部分,并且由于低收入众数组的平均收入增长缓慢,导致两个众数组之间的中等收入群体增加缓慢。这一“换位”可以使农村劳动力转向收益更高的非农产业,使农村人口转变成可以享受更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城镇人口,对于增加继续留在农村的人口的整体收入具有积极作用。也就是说,通过非农化、城市化与市民化等方式,可以让大量农村人口走出低收入人群范畴。

一般认为,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约为3.5亿人,主要分布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白领工人、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劳动者等阶层中,城市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通常大于农村。随着“农工阶层换位”,农村人口会向工人、个体劳动者、专业技术人员等阶层持续转移,中等收入群体随之稳步扩容,整个社会结构也会更加优化。但是,农业收益下降、城镇化进程放缓等因素,也阻碍着一些农村人口走出中低收入群体。因此,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与优化社会结构需要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社会群体从两端向中间靠拢,中间成分也要积极联系和覆盖两端,共塑橄榄型社会结构。

这一“换位”也引发了一些认知误区。1978年以前,受严格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限制,“农民”几乎没有机会走出农村,农村人口圈与农村户籍人口圈近乎重叠,整个社会成员构成比较简单。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大规模、高速度的农民分化,社会成员构成日渐复杂化,“三圈”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叠加信息不对称或是问题分析不深,引发了社会舆论对部分社会现象的误判。比如,“寒门再难出贵子”的论调,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农村学子升学劣势解读的一种放大。这样的认知或多或少会限制进一步的“农工阶层换位”,并增加国家协调各阶层利益诉求的难度。

“农工阶层换位”过程中的政策重心与问题优化

尽管“农工阶层换位”在国家治理领域的外部效应是双重的,但是如果从长时段和多视角来看,其正面效应依然是主流。不过,在新的历史基点上面对新问题,特别是农民减少和工人增加等社会成员构成方面的问题,我们仍然需要高度警醒,坚持城乡融合,在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中逐步消融“二元社会”,并通过创新治理体制机制来寻求解决办法。

1.要注重职业农民的培育,以及“兼业农民”“假农民”的剥离问题

中国农业劳动者比重仍然过高,但随着农业劳动力转移而显现的“老年农业”也可能危及粮食安全。因此,需要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与推动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职业农民。职业农民的出现,不仅表现为传统农民数量的大幅下降,而且体现为农民性质的变化。例如,传统农民以维护生计为主要追求,职业技能不强,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职业农民不仅具有较高专业素质,而且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追求充分进入市场。要充分借鉴各国的有益经验,通过完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改变城市偏向的资源配置机制,鼓励高素质人口回流等方式,大力培育职业农民,并通过农地规模化、农业机械化等方式,为他们提供适宜的生产经营环境。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农民同时经营“两业”成为普遍现象。从1993年至2015年,兼业农户在总农户中的比重始终在40.8%~44.7%范围内。这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主要包括剩余劳动力资源合理利用的需求、农民增收的诉求等内在因素,以及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农业技术的进步、宽松的政策等外在因素。这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家庭的整体收入。但是,兼业行为在客观上也会降低农地流转意愿,不利于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所以,农户由兼业化劳作、小规模经营向高度专业化生产和较大规模化的经营活动的转变将是一个长期过程。这需要在培育职业农民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机制,宅基地、承包地的有偿退出机制,稳妥、审慎地推进“兼业农民”与农业或非农业相剥离。此外,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农村户籍潜在价值的上升,出现了一批拥有农村户籍却在城镇稳定居住、或在体制内拥有稳定工作的“假农民”。他们为了保留集体产权权益,有意保留原有户籍。这就需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与户籍挂钩的配套福利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切实推进“假农民”与农村户籍相剥离,保障其在剥离过程中得到必要的补偿,以及在剥离后能够充分享受城镇居民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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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着力解决进城农民工的未来走向问题

进城农民工是增添城市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城市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主力军。近年来,他们的规模在波动中呈下降趋势,但还是维持在1.3亿人以上,其在外出农民工中的比重也一直大于75%。厘清并解决进城农民工的未来走向问题,对于科学决策与制定政策,从而优化社会阶层结构,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进城农民工的走向无非两种,即市民化与返乡。市民化是大多数进城农民工的未来走向,但由于户籍制度改革以及与其相挂钩的福利制度改革还在进行之中,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不够完善,加之农民工的个体特征和家庭因素等影响,这一进程比较缓慢。因此,需要坚持“共享而非偏惠”的原则,通过深化户籍制度与相关福利制度改革、完善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以及营造有助于农民工城市融入的社会氛围等措施,着力加快进城农民工市民化的步伐。返乡生活是部分具有乡土情结且愿意返乡的农民工的未来出路。这能缓解城市就业压力、为农村发展注入活力,是破解城乡发展双重难题不可或缺的途径。但是,受制于农村城镇化发展潜力不够、就业机会不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农民工资本积累薄弱等因素的影响,他们普遍面临着“融城难题”且“返乡无力”双重境况。因此,对于计划返乡的进城农民工,需要通过政策扶持、技能培训等措施,助其向职业农民转变,从而成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3.要尽快解决当前社会各阶层统计数据的精细化问题

厘清社会阶层状况,是科学制定公共政策、合理调节阶级阶层关系的基础。随着“农工阶层换位”的发展,当前中国社会阶层类型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化,迫切需要改进相关统计工作,为全面厘清社会各阶层状况提供可靠依据。但是,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国的统计工作长期存在着重视经济数据,忽视或淡化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统计内容的问题。比如,我们知道有多少农业劳动者,知道有多少“职工”,但缺乏关于狭义的工人的综合与总和数据。这极易导致方方面面对社会成员构成的误判,也会导致舆论对相关社会现象的错误或过度解读。如前所述,基于传统观念、数据缺陷,社会对农民规模的变化存在着诸如“寒门再难出贵子”等认知误区。又如,随着“三新”领域的发展,中国新就业形态工人的规模高达数亿人,对当前的就业结构、消费结构和生活方式具有重大影响;但实务界、理论界都尚未就新就业形态工人的规模给出确切、细化的数据,对其内部的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和网络主播等社会群体的规模问题也少有涉及。因此,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状况,丰富统计内容与调整统计口径,在追求时效性的同时保持数据的连续性,增加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内容,现有的统计数据科目也要不断细化。同时,党和政府、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也需要改进相关宣传工作,在分析有关社会结构等问题时,以更加科学与准确的口径进行衡量与表述,加强跨部门综合分析,以更好地理解、推动社会全面发展。

概言之,农民与工人的阶层换位,是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对于协调与平衡各阶层利益关系,更好发挥国家治理效能具有积极意义。值得注意的是,共享发展追求的是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这就需要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有序的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打破二元社会结构,推动全面的“农工阶层换位”。更进一步,需要通过完善职业教育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农业补贴制度,以及健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土地流转机制、土地有偿退出机制、社保成本分担机制等措施,破除阻碍“农工阶层换位”的制度藩篱,辅之以必要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优化社会阶层结构。

中国的“农工阶层换位”,整体上是进步性的社会现象,得大于失的人远远多于失大于得的人,其对国家治理问题所带来的压力,主要根源于有限的城乡发展水平以及尚未完全消除的二元社会结构。因此,优化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措施,是进一步推进“农工阶层换位”,重点是推进地域和户籍维度的“农工阶层换位”,以此推动形成“橄榄型”社会阶层结构。这些“农工阶层换位”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有必要坚持放在优先位置解决,协同发挥城市作为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发动机”,以及农村作为社会发展的“稳定器”与“蓄水池”的功能。

当前,“农工阶层换位”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都是非对抗性的、非破坏性的,对此需要采取包容性态度,坚持“以时间换空间”,在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中、在持续的农业劳动力转移中、在社会实践不断涌现出新技术和新经验中,逐步解决或缓释其中的各种问题。比如,解决城乡社会成员构成调整中的问题,需要加快城市化发展步伐,重点是坚持大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加快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圈、城市群、城市带发展,同时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优化第二产业发展,以此扩大“农民”向工人转变的容量。同时,需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特别是职业教育,加快培育职业农民,从而释放更多的农业劳动力,以此巩固农民向工人转变的乡村基础。此外,需要通过深化制度改革以进一步破除二元社会结构,促进农村人口的稳妥转移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中国社会和谐包容发展和城市治理结构转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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