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扶持,也要分民族?!

首先,表个态:我不反对少数民族创业者获得创业扶持,但反对单纯以民族身份给予额外的优惠和扶持,因为这不但不能促进民族团结,反而很可能起到反作用。

大家好,我是绿洲猎鹰。再怎么不情愿,春节假期结束咱还是得回来上班,我呢也恢复“非著名民宗领域博主”网上友好理性讨论的习惯。今天咱要聊的是某地让人一言难尽的创业扶持政策。

事情是这样的,某地发布了一篇关于创业扶持的宣传稿件,标题就让人迷糊——《少数民族创业缺资金?快来看看这场发布会》。主文内容是当地推出了少数民族企业贷款专属产品“石榴籽·团结贷”,该贷款针对“少数民族企业”,较一般经营主体有差异化优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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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创业是一股潮流,对创业者进行一定的帮助也是好事,可某县这“团结贷”看得人真是无比别扭。别的不说,我想问问啥叫“少数民族企业”?是看法定代表人的民族成分?员工民族成分比例?还是企业所在地少数民族比例?看新闻内容,这个“团结贷”应该是针对少数民族创业人员,那问题来了,以民族成分为依据给予差异化利率优惠是否合适?

如果政策性贷款利率优惠是针对某些行业,比如农业、重点战略行业、基础制造业,或者针对具有一定特征的人或企业,如创业大学生、扶贫企业、贫困地区投资创业等等都可以理解。

因为综合起来看,这些优惠都具有普惠性的特点。注意,“普惠”不等于“每个人都有”,因为政策性优惠、扶持的目的就在于弥补单纯市场手段以实现社会公平,天然具有“扶弱”“救急”“抓重点”的特性。比如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等各方面不如非贫困地区,企业经营成本高风险大,为了鼓励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以实现造血式脱贫,国家通过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给予这些地区的企业以贷款优惠,根本上还是为了实现公平。

那对照一下某县的“团结贷”,咱就发现这并不符合上述条件。以民族成分为依据给予贷款优惠的理由是什么?少数民族企业是像农业一样关关乎国民经济基础、像高新产业一样关系产业升级、像扶贫企业一样关乎社会公平和脱贫攻坚还是?“扶弱”“救急”“抓重点”似乎一样也沾不上。

其实这个问题的处理逻辑和高考以民族加分差不多。早先,全国普遍存在少数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落后区高度重合的状况,因此出台了一些带有民族因素的倾斜,如民族加分、对民族地区的额外投入等等。然而随着时代变迁,很多情况发生了变化,少数民族已经不必然和贫困落后挂钩。具体到这个“团结贷”,少数民族创业者取得额外扶持和优惠的原因何在?看了半天,除了民族身份我没找到别的理由。这样,对其他民族创业者是否公平?

注意,我不是反对创业扶持,也不反对少数民族创业者获得创业扶持,我反对的是单纯以民族身份给予额外的优惠和扶持。因为这不但完全没有必要,反而由此破坏了社会和市场公平,并埋下了民族隔阂的种子,有违“团结贷”名字的初衷。

个人建议,当地以及其他地方最好重新审视类似优惠政策并予以必要的调整,可以考虑改为不限创业人员民族成分而限制投资区域、方向和行业(比如投向少数民族聚居区域)。

作者:绿洲猎鹰,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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