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时代,怎样调整行政区划比较好?

行政区划调整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对本地人来说,区划变动影响着他们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现行区划在历史进程中顺其自然地流变到今天,也确实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许多人尝试从不同角度提出各式各样的方案,而本号认为,区划调整的关键在于:与城镇化发展相匹配。

我国的区划历史源远流长,但直到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主体社会始终是农业社会,大多数人口是农民,行政区划的设置沿革也是为了配套农业时代的管理。

农业时代,人们的生产资料是土地。以“县”这个拥有两千年历史的区划单位来说,绝大多数“县”就是人为划定的一片农业区域(或牧业),县城则是管理机构所在地和物资汇聚流通的地方,不是很大。大多数时候,县的实力强弱,综合取决于耕地面积的大小和土壤的好坏,因为这就决定了这个县农业产出的多少,是否能“兵强马壮”。

直到解放后的三四十年内,有工业基础的地方都是稀有区域,是要单独提拔设市的。比如安徽铜陵、陕西铜川、江西新余、黑龙江的四大煤城等等。这些工业区域当年设市之时并没有附带很多的农业县,所以在今天看来,他们的区划比较“袖珍”,成为了所谓“功能型小市”。但是,他们的主城区可不比周边的所谓“大市”小多少。

而现在,时代变了。工业化、城镇化已经如火如荼地进行了数十年,大多数人的居住地点从农村转移到城镇。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8%变成2021年的65%,人们从事的是不需要多少土地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新的区划变动,要充分考虑到城镇化、市民化的事实。

区划调整需要消耗不少费用和成本,就连“襄樊市”改名为“襄阳市”都花了上亿。在城镇化仍未完成的进行时,频繁调整确实不必要也不现实。而本号的看法是:在若干年后城镇化完成之际(如达到80%以上),确实值得从顶层设计开始,进行一次全国范围的调整,以适应未来的市民化、工业化管理需要。

如何调整呢?在城镇化的进程中,我们现在很多所谓人口大量流失的县,其实减少的主要是县域内的乡村人口,而大多数县城还是能保持人口增长的。下图是安徽省安庆市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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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目前的现状是:中大城市人口继续扩张,县城人口保持增长或不变,农村人口越来越少。当若干年后,城镇化率达到80%以上,城镇和乡村的人口比将进入相对的稳态,不再剧烈变化。届时,就是大规模调整行政区划的时机。

与城镇化相匹配,就要以城市为主体来配置行政区划。每一座自然意义上的城市都单独配套一个市级区划进行管理,一一对应。只要这个城市的建成区与周边城市不相连,就应看做一个单独的城市。而目前,这个地方的区划现状可能是地级市的某个市辖区,可能是县城、县级市,甚至可能只是一个镇。

这时,要规定一个城市的规模下限,比如说以5万人为下限,偏远地区和重点地区再适当放宽标准。凡是5万人以上的居民点,都配套一个市政管理机构,如上所述进行一一对应。然后,根据城市的真实人口规模划分等级,比如可以叫甲乙丙丁级,或者像现在的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等等。这样在统一出台城市管理政策时,也便于根据城市等级分门别类,精准调控,避免一刀切。

有人可能会觉得这样会使机构变得臃肿,认为会增加管理人员的人数,增加工资成本。其实仔细算算,并不会增设多少机构,而且,同样名称和级别的机构,人数是可以大不相同的。小的城市,甚至还可以若干部门合一,由一个部门负责大城市多个部门的事务。

比如: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常住人口50万,即墨区常住人口134万,两区检察院编制数量如下图。从编制数量和区内人口的比例来看,没有很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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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足发展用地的基础上(在城市人口已经达到峰值的情况下,未来新的发展用地需求其实已经很小了),每个以城市为主体的区划范围只划入该市的城区、产业园和周边一小块区域。也就是所谓“适域市”,既非广域市也非狭域市。

而广大的乡村地区,此时人口已经很少,可以由省里专门成立一个乡村管理局进行分片管理,只设置与乡村有关的农业、环境、建设、水利等部门,再选取部分城市设置办事处方便乡村百姓办事。对于矿业区域,城市附近的可以划归城市,不在城市周边的可以由省里直接管理,收益归省,再对涉及工人居住的城市进行财政转移支付。

当然,也可以将乡村管理局设置到附近的市下面。如果采用这种方式,其实目前的大多数县市都不用动,等待乡村人口自然减少,一个以原本县城为城市主体的区划就自然形成了。需要调整的,就是目前那些各式各样的功能区、飞区,以及要提拔县域内的特大镇。就如同近年来浙江龙港从镇升级成单独的县级市一样。

这些数量众多、大大小小、每个省几十上百的城市相互之间如何隶属呢?可以考虑大市由省直管,若干中小城市组成一个“郡”、“道”。这个区划相当于省的派出机构,叫什么都可以,甚至叫县也行。主要是考虑避免大市管小市,压制小市的发展。

当然,这种办法下的“县”跟现在的县性质完全不一样了。今天的县是由一个县城带着周边的乡村区域,而这种办法的县相当于省的派出机构,管理若干城市,本质上还是如今地级市的思路。可以发现,本文的方案并不是撤销地级,其实是对地级和县级一并进行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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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总人口转入下降通道的大背景下,城镇化完成一段时间后,总人口将降至10亿人甚至更低。由于人口的减少,甚至为目前的五级区划(省-地级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和村庄)压缩为四级提供了可能。

简单计算一下,区划分为ABCD四级,假设平均每个最基层的D级区划(社区)为5000人,C级区划包含20个D级,则每个C级区划10万人;B级区划再包含15个C级,则每个B级区划150万人;A级区划(省)包含20个B级,则每个省3000万人;全国34个省级区划,则全国人口一共10.2亿,未来完全可以实现。

那么,B级和C级区划如何分配,大市、中等城市、小市,包括市下边的区或街道,如何对应到两个级别去,个别实在难以对应的地方能否设置所谓副B级、副C级,是届时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但是,通过刚才的计算,因为总人口数量是有上限的,所以一一对应在技术上问题不大,难点是如何理顺、平衡各方的人为利益关系。

这里还要反驳一个观点,有些人仅从区划大小的角度,提出要撤并小县、小市,这是不对的。从城市化的视角,我们不能仅看市域或县域的大小、人口,而是要看他的县城规模如何、市区发展如何。很多时候随意撤销一个县市,不经充分论证,只会给被撤销城市的居民生活办事造成极大不便,而整体也得不到什么好处。

以安徽宿州和淮北为例,有人看淮北市域面积小,宿州市域面积大,就觉得不合理,要撤销淮北并入宿州。但是,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淮北的城区人口是82万,这还没加上与主城区无缝相连的濉溪县城的人口;而宿州的城区人口是64万(埇桥全区166万,城镇83万,主城区64万)。显然把淮北划给宿州是不合理的。

真正需要合并的,是那些主城区已经融合在一起的地方。比如新疆的奎屯、独山子、乌苏三个县级单位,主城区是相邻的,完全可以三合一看作一座城市,如今却分属三个地州。如若可以融合发展,很容易就会形成一座区域中心城市。再如湖北的鄂州黄冈,主城区一江之隔。如今他们分属不同区划,如果遇到特殊时期,给当地本应在一起工作生活的居民造成了多少不便?

我国还有两个特例:长三角(核心区)和珠三角。这两个地方已经高度城市化,且人口密集,各城市之间建成区相连,形成了范围巨大的城市网。对于这两个地方,可以考虑单独赋予特殊的省级地位,实行都市圈性质的新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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