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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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本文篇幅太长,所以分为三篇发,本篇为中篇。尚未看过上篇的请查看:《苏东坡(上篇)》)

上回说到,正当苏轼兄弟双双高中进士,春风得意的时候,突然故乡传来消息,他们的母亲程夫人去世了。

以下为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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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宅黄葛树,苏轼曾经在此树下玩耍/何加盐摄

5

回京

程夫人是四月初八去世的,当时正值苏轼和苏辙高中进士,意气风发。

但人生就是这么无常。谁知道,金榜题名的至乐,同时又伴随着母亲去世的至悲呢。

由于古代通讯的不便,消息传到京城,已经是一个多月后。父子三人匆匆离京,回家奔妻丧、母丧。

苏轼和苏辙从小跟着妈妈长大,前年离家远行,是第一次离开妈妈,没想到,第一次分别就是永别,伤痛可想而知。

这里也普及一下古代的丧制。古人认为,人生下来,三年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父母去世,也要为之服丧三年。前面说过,古人计算年份,是连头尾都算上,所以说是三年,其实是二十七个月。

在服丧期间,孝子不能出来做官,有官位的也要辞掉。所以,虽然苏轼和苏辙刚刚考中了进士,但是还不能出仕,必须等丧期结束。

于是,在安葬完母亲之后,苏轼和苏辙就在家乡守孝。守孝期间无事可干,就一边读书,一边在家乡周边会见朋友,游玩。

这期间,他认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王巩,是宋朝知名宰相王旦的孙子,当时他父亲王素在成都为官,苏轼去成都拜会王素,王素非常欣赏苏轼,让王巩跟苏轼学习。后来,苏轼和王巩成为一辈子的至交好友。

另一个是王箴,是苏轼妻子王弗的堂弟。苏轼当时也常常陪王弗回青神县娘家,常常会和王弗的兄弟们聊天,王箴当时才十几岁,但也是苏轼聊天的对象。他和苏轼日后还会有更深的关系,在此暂且不表。若干年后,苏轼会常常回忆起和王箴坐在大门口吃瓜子和炒豆的情景。

时间匆匆,转眼到了嘉佑四年(公元1059年),服丧三年时期已过,苏家必须得决定日后安家何处了。苏洵本人对故乡是没什么留恋的,他向往的地方是嵩山脚下,洛水之滨。由于苏洵的父母早已去世,现在程夫人也已经亡故,他决定带领两个孩子,从此离开家乡,永居他方。

这年九月,苏洵带着儿子和儿媳们,从乐山登舟,沿水路东下,经泸州、重庆,下三峡,抵达荆州后,才舍舟登岸,陆行至京。

这一次离开,前半程都是水路,舟中无事,父子三人就赋诗为乐,先后写了一百多首诗,后来以《南行集》为名,结集印行。这是苏轼兄弟自三年前名满天下之后,所写的诗集首次流传于世,一下子就风行全国。

当然,苏轼也是运气好。在此之前十来年,中国伟大的民间发明家毕昇,发明了活字印刷术。等苏轼成名之时,活字印刷已经在全国流行开来。

以前的文人要留下一点文字,是非常艰难的,因为只能雕版印刷,不是极其重要的文字,一般不会花那么大力气去专门雕版。而活字印刷术发明后,印刷效率极大地提升,成本极大地降低,因此苏轼这样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写出来的诗集,也有机会印成集子广为流传了。

到后来,随着苏轼的文名愈盛,他的诗文总是很快就会结集出版,风行全国,甚至形成极其强大的舆论力量。这既极大地提升了苏轼在文坛的影响力,但也给他后半生的悲惨命运埋下了祸根。此是后话。

到京城之后,朝廷很快就任命了苏轼和苏辙的官职,都是从九品的县主簿,但兄弟俩都辞不赴任,因为第二年,朝廷还会有一次重要的“制科”考试。

制科考试是在普通的进士考试之外,特别设立的一种招揽非常杰出人才的考试,要由大臣推荐,皇帝亲自策问。而选出来的人才,在授予官职和提拔方面,也会比普通进士要优越得多。

所以,苏轼和苏辙,都想着再等一年,通过制科考试后再出仕,这样走仕途会快得多。

但这个考试既然如此重要,也就必然特别慎重,每届应试者,不得超过五人。苏轼兄弟有两个难关要过:一是要找到足够分量的人推荐,二是要全力备考。

苏轼还好办,礼部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欧阳修直接担任推荐人;苏辙刚开始没找到人推荐,后来是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大臣杨畋因为惜才,主动找到苏辙,愿意推荐他,才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一届参与策论考试的,全国总共才四人,苏轼兄弟就占了两个名额。

制科考试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要提前写五十篇策论;二是考试时要在一天之内,临场写六篇论文,每篇不得少于500字;三是殿试时,由皇帝出题,亲自策问。

由于出题的方向是经史子集诗词歌赋无所不包,所以要准备的内容非常多,几乎相当于要把古代重要的典籍全部看过,背熟,写出读书笔记。苏轼兄弟提前半年就到城郊一个偏僻的驿站,闭门苦读。

苏家本来就贫穷,在家守孝三年无俸禄,更是所有积蓄都花光了。现在寄居驿站,每天只能以“三白饭”度日。所谓“三白饭”,就是白米、白盐、白萝卜。

苏轼和苏辙,白天临窗苦读,晚上对床而眠,谈天说地,倒也不以为苦。

有一次正读着书,风雨骤起,苏辙觉得冷,起来加衣,而苏轼正读到唐朝韦应物的诗“哪知风雨夜,复此对床眠”,突然觉得,兄弟俩一起读书、聊天、共眠的日子,不知道还能有几次,以后走上仕途,就身不由己了。

俩兄弟这一天聊了很多,都非常伤感。他们约定,以后绝对不能贪恋高官厚禄,更应该珍惜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家庭里面的亲情。

日后,这一天的情景,以及对兄弟再次卧谈的期待,将无数次地出现在他们憧憬中,也无数次地出现在他们互相写给对方的诗文里。

经过艰苦的准备,苏轼兄弟终于迎来了制科考试的日子。主考官是另一位赫赫有名的大臣——司马光。

考试结果,苏轼当之无愧地成为第一名,并且获得了宋朝立国百年以来,制科考试中最高的成绩,与前参知政事吴育并列。整个宋朝,考到这个成绩的,就他们俩人。

司马光则特别喜欢苏辙的答卷,想把他提为跟苏轼并列第一。但另一名考官胡宿认为,苏辙的答卷里批评皇帝的言辞出言不逊,坚持判为考试不通过。后来争执到皇帝那里,皇帝评价说,“其言切直,不可弃也”。最终决定降一等录取。

这次考试,总共四人符合应试资格,最终通过三人,而苏轼和苏辙就占了两个,是宋朝开国以来第一次。苏氏兄弟,再次名满天下。

而宋仁宗那天主持完殿试之后,更是兴奋地跟皇后说:“朕今天又给后世子孙得了两名太平宰相”。(昨天的文章里,误把宋仁宗的话放在苏轼兄弟第一次考进士时了,其实应该是这一次考制策时说的。特此纠正并致歉。)

通过制策考试后,苏轼被授为“将仕郎大理评事、凤翔府签判”。根据宋朝官制,前面那个是官名,主要是表示官位高低和俸禄多少,后面那个是差遣,表示得官者实际要做的事。所以苏轼实际上是要到陕西凤翔府(今属宝鸡)去任职了。

苏辙本来也得了官,但是由于当时朝中有些大臣反对他的任命,尤其是担任知制诰(代皇帝写文书的大臣)的王安石拒绝撰写他的任命书,同时由于他们的父亲苏洵此前得到朝廷特别提拔,以布衣身份,授官“文安县主簿”,授差遣“编撰礼书”,需要留在京中办事。苏辙一方面为了表示抗议,另一方面为了照顾父亲,主动奏请辞官,留京居住。

在一个寒风凄凄的冬日早晨,苏轼带着家眷踏上了西行的路程。苏辙一直送到城外,两兄弟才依依不舍地告别。苏轼突然感到极度凄恻,因为自从苏辙出生以来,两兄弟朝夕相处,从来都没有分离过,现在一下子就分开,要过好几年才能相见,觉得非常不适应。

苏辙匹马回城,苏轼一步一回头,走到很远的高岗上,还在回望弟弟。等弟弟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他才转身向着远方行去。

坐在马上,他写下了这辈子和弟弟分离后的第一首诗:

……

寒灯相对记畴昔,夜雨何时听萧瑟。

君知此意不可忘,慎勿苦爱高官职。

苏轼一边喃喃自语着想和弟弟说的心里话,一边惆怅地向着仕途出发。

这是苏轼一生为官的开始,也是他一生波折的开始。

这一年,苏轼24岁。


6

凤翔

苏轼所任的“签判”这一差遣,又称“判官”,是属于知州的幕僚,没什么实权,也难做出什么政绩。所以苏轼在凤翔,基本上不可能实现什么当官的抱负,也就是混资历而已。

不过,苏轼还是尽职尽责,尽可能地为老百姓多做一些事情。例如天旱的时候,他也心急如焚,帮忙写祷文,开坛求雨,还真的给他求来了雨。后来他还为此写了一篇《喜雨亭记》,成为千古名篇。

另一件大有功劳的事情,就是他上书改变了当地一桩繁重差役的服役方式。

宋朝有一种差役叫“衙前”,即老百姓被官府摊派任务,运送宫廷或官府需要的东西。凤翔位于秦岭地区,森林资源丰富,所以宋朝修建宫室、陵墓等用的竹木,很多都是由凤翔这边提供。凤翔老百姓负担最重的“衙前”,就是向开封运送竹木。

本来在古代而言,老百姓认为,服差役是正常的义务,不算什么大事。但一直以来,官府规定竹木送到京城的日期,却恰逢渭河、黄河河水暴涨之时,竹木损失多,人员失水淹死的也多,因为错过日期而被罚得家破人亡的,更多。

苏轼经过实地调研,发现其实只要允许老百姓自行决定运送日期,完全可以避开涨水期,在更安全的时候运送。于是他上书说了这件事,上级从善如流,立马改变了衙前规则。此举挽回的财产和生命损失,不计其数。

苏轼在凤翔三年,辅佐过两任知州,第一任叫宋选,第二任叫陈希亮。他和宋选相处非常融洽,但是和陈希亮却完全合不来。

陈希亮也是四川眉州人,本来都是老乡,应该相处很好。但他对苏轼却非常苛刻。苏轼写的公文,陈希亮常常给他改得面目全非;苏轼制科考试考的是“贤良方正极言尽谏科”,所以官府里的小吏尊称他为“苏贤良”,陈希亮听到后,大骂道“判官就是判官,什么贤良不贤良”,还把那个小吏打了二十大板——很显然,这打的不是小吏的屁股,而是苏轼的脸;陈希亮架子很大,接见下属时,经常让人等很久,等得都快睡着了,苏轼只能告诉自己忍耐再忍耐;后来苏轼实在忍不了了,有些官方宴会和仪式,他都故意不去,结果被陈希亮告到朝廷,被判罚铜八斤……

可想而知,苏轼这段时间,在官场上过得多么不如意。这恐怕也是古往今来,每一个在体制内任过职的人,都有过的共同经历。

后来,陈希亮在凤翔建了一座凌虚台,让苏轼写一篇《凌虚台记》,苏轼就毫不客气地写道:这个台子,早晚都要垮掉的,并说“台犹不足恃以长久,而况于人事之得丧,忽往而忽来者欤!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则过矣。”

这里明显是借台说人,隐含了“太守你也别猖狂,以后世道会怎么变还不知道呢”的意思。

他本想着,这么写,陈希亮肯定被他气死。不过陈希亮看了之后,展颜一笑,说道:“我和苏轼是同乡,他父亲苏洵都是我的后辈,我把苏轼当孙子看待。之所以严格对待他,是因为怕他年纪轻轻就暴得大名,骄傲自满而出事。这咋还生气了呢!”遂命令把这篇文章一字不改,刻在凌虚台上。但等苏轼明白过来陈希亮的深意,已经是很多年以后了。

苏轼在官场中抑郁不乐,于是就寄情于山水、朋友、文字之中。在游山玩水之中,他认识了两位好友,日后都将在他生命中占据重要位置。

第一位是陈慥,是陈希亮的儿子。虽然出身于诗书世家,但陈慥喜欢的却是游侠生涯,每天弯弓射箭,斗鸡走马,携伎浪游。苏轼和他一见如故,成为莫逆之交。

第二位是章惇,本来和苏轼是同年进士,但那年宋仁宗钦点章惇的侄子章衡为状元,章惇觉得,我是叔叔,怎么能居于侄子之下,一生气,就主动放弃那一年的功名,第二年重新考过,又考中了第五名。

苏轼在凤翔任职时,章惇到陕西游玩,苏轼作陪。在终南山黑水谷,他们见到一处极其危险的悬崖峭壁,章惇邀请苏轼去悬崖上题词,苏轼看到太危险了就连连摇头,章惇说“你不去,我去”,冒着极度危险,爬过去写了“苏轼章惇来”五个字。

章惇面不改色,但苏轼却吓得连连吐舌头,跟章惇说,“你以后必能杀人”。

章惇问:“为何”?

苏轼说:“你连自己的命都不顾惜,怎么会顾惜别人的命呢”。

苏轼走到哪都爱交朋友,但是他的问题在于,不善于择人。还好当时王弗夫人陪着他,每天苏轼做了什么事,晚上回去都会和王弗讲。王弗就帮他判断,哪件事做得对,哪件事做得不对。苏轼的朋友来访,王弗会在屏风后听他们说话。等客人走后,她会告诉苏轼:此人专会迎合你,没有主见,不可深交;彼人交友不长久,因为他跟人热络得快,冷淡得也会很快。后来这些人果然都如王弗所言。

有一年下雪,院子里积雪盈尺,独有一个地方没有一点雪。等天晴之后,这地方土块隆起。苏轼认为这里是古人埋丹药的地方,所以有热气涌出,便想挖出来看看。王弗说:“如果是婆婆在,她肯定不挖。”苏轼闻言而愧,就没有挖。

由上述事情可见,王弗是在思想上、事业上对苏轼有重要影响的人,而苏轼对她也非常尊重、敬佩和服从。不得不说,王弗真的是苏轼的良配,而苏轼对妻子的尊重,也是古人中很少见的。

7

亡故

按宋朝官制,外官一般是三年一任,所以苏轼在凤翔待了三年,任满就回京了。

在此期间,宋仁宗已经驾崩,继位的是宋英宗。英宗皇帝早闻苏轼大名,想任命他为翰林、知制诰,被宰相韩琦制止;英宗又想任命苏轼为修注(记录皇帝言行的官员),韩琦还是认为不可。最后经过考试,苏轼被任命为“殿中丞直史馆”。

这里也可以看出来宋朝皇权和相权之间的一种制约。理论上,皇权是至上的,但是相权也很重要。一般而言,皇帝都会尊重宰相的意见,遇事商量着来,如果宰相强烈反对,皇帝一般也不会强求。当然,如果是皇帝认为特别重要的事情,也可以独断,宰相必须遵守。但是通常而言,皇帝很少这样做。

韩琦不让苏轼担任知制诰和修注,给出的理由是说苏轼太年轻,经验不足,未经试用,不可骤与侍从之职。

关于韩琦这一做法,时人与后人都多有争论。有的认为韩琦气量小,不愿意破格提拔苏轼;也有人认为韩琦是对苏轼的爱惜和保护,因他年少成名,怕他骄傲,所以要压制一下。孰是孰非,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苏轼倒没有什么抱怨,只是说,韩公如此对我,“乃古之君子爱人以德者”。

对苏轼而言,回到京城,就可以与父亲、弟弟团聚了,这才是他最看重的。

但是,家人团聚的快乐日子没过多久,一个巨大的灾难就砸在苏轼头上:回京才三个月,夫人王弗就病逝了。死时,年仅26岁,遗下一个六岁的儿子。

这对苏轼来说,是极其沉痛的打击。如前所述,他们夫妻俩,不仅仅感情深厚,而且王弗是能够在事业上和思想上和苏轼对话,对苏轼有巨大帮助的灵魂伴侣。失去王弗,以后苏轼的人生道路,将会走得艰难和危险得多。

我有时不禁会想,如果王弗还在,后面苏轼会在仕途上犯那么多错误,经历那么多波折吗?有没有可能,经过王弗的提醒,苏轼人生中的一些磨难,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呢?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苏轼对王弗的思念,也一直持续到很多年以后。那一首千古流传的《江城子》,就是十年之后,他梦到王弗时所作: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这首词,如果称为千古悼亡诗词之最,恐怕没有人会反对。

但苏轼的灾难还没有结束。妻子去世后不到一年,苏轼的父亲苏洵,又一病不起,与世长辞。

才逢妻没,又遭父丧,苏轼心中的悲痛,已经难以形容。

苏洵去世的事情报奏到皇帝那里,宋英宗下诏,赐银百两,赐绢百匹,以兹慰问。苏轼上疏,辞去银和绢的赏赐,唯请皇上赐予亡父以官职——苏洵后半生孜孜以求,一直没能中举,最后是由于欧阳修力荐,才得了一个县主簿的官,应该说在仕途上留有巨大遗憾。

皇帝于是就追赠苏洵为“光禄寺丞”,并下诏派官船运送苏洵灵柩返乡安葬。

韩琦、欧阳修等与苏洵、苏轼、苏辙有旧的官员,也都赠送了丰厚的赙仪,韩琦赠了三百两,欧阳修赠了二百两,司马光等其他大臣也各有馈赠,苏轼兄弟都一一婉辞了。

除了心中悲痛之外,父亲的去世还给两兄弟的仕途画了一个休止符——依礼,苏轼和苏辙都要弃官回家,守孝二十七个月。

于是,他们把苏洵和王弗的灵柩运回故乡安葬之后,在眉州又待了两年多。

宋朝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七月,苏轼兄弟脱下了孝服。他们又可以回到朝廷来任职了。

同时,对苏轼而言,王弗已经去世三年多,父亲守孝期已满,他自己年龄31岁,只有一个儿子,按当时传统,他应该再续弦了。

这年十月,苏轼迎娶了第二任,也是最后一任妻子,王二十七娘。

二十七娘是王弗的堂妹,也是几年前苏轼坐在门口一起嗑瓜子的那个王箴的亲姐姐。虽然是同一个大家族,但是二十七娘家里比王弗要穷一些,从各种记载来看,二十七娘没读过书,是一位朴实的农家姑娘。

他们结婚的时候,二十七娘已经20岁,对当时的女孩而言,这个结婚年龄已经是太晚了。但这不是嫁不出去,而是因为要等苏轼守孝期满。

王弗去世时,苏轼作为丈夫,要为亡妻服“齐衰杖期”之丧,也就是服丧一年。在服丧期间,苏轼和二十七娘两家本已商定亲事,等出丧后即完婚,但不幸又逢苏轼父丧,为父守孝期间也不能嫁娶,就又等了两年多。

二十七娘嫁过来之后,苏轼给她起了名字,从此她有了自己的名字:王闰之。

办完婚礼后,苏轼兄弟把先人坟墓委托给亲戚邻居照看,携带全部家眷,再度离开眉山进京。

当时的苏轼还不知道,这一别,他以后再也没能回到故乡。从此,眉州的山山水水,只能长存于记忆之中。

苏轼也从此成为一个永远都没有了家,永远都在寻找家的人。

8

改革

在苏轼兄弟离开朝廷的两年,大宋朝已经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此时,宋英宗已经去世,皇长子赵顼(xū)继位,改元熙宁,日后他将有一个更被人们熟知的庙号:宋神宗。

回到朝廷的苏轼兄弟发现,原来熟悉的大臣们,很多都不见了,新任宰相,是王安石。

宋神宗和王安石,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大家就知道,大宋朝一场惊天动地的变化,就要开始了,史书上将其称之为:“王安石变法”。

这里先要岔开讲一下王安石变法的背景。只有了解了这个背景,我们才能明白苏轼后来命运变迁的外部环境和内在逻辑。

变法的第一个原因来自于财政压力。

宋朝于公元960年立国,到宋神宗继位时(公元1068年)已历百年,虽然经济和文化都有了极大的发展,但是财政上已经不堪重负,中央财政几乎维持不下去了。

当时的财政压力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军费。北宋面对辽国和西夏两个强敌,加上五代后晋皇帝石敬瑭向辽国割让了“燕云十六州”,导致北宋的北方疆域无险可守,边防任务极重。

而宋朝从开国皇帝赵匡胤起,为了防止五代时军阀割据乱象,又改革了兵制,把以前朝代常用的“有事则募民为兵,无事则归兵为民”的募兵制,改为了常备军的佣兵制;把以前州牧、节度使等地方上招兵养兵的权力收归中央,所有军队由中央负责招募和供给,导致每年的军费开支就极其庞大。

二是岁币。宋朝打不过辽国和西夏,就只能求和,每年要缴纳大量的“岁币”。

三是文官俸禄。宋朝优待文官,给文官的俸禄极高。在刚开始官员数量不多时还能养得起,立国百年之后,官员的数量极大膨胀,每年要给出的俸禄,就成了巨大的财政负担。

而在财政收入这一块,随着官员、读书人大量增加,土地大量兼并,他们的土地是不纳税的,需要纳税的普通农民,人口和土地都锐减,能收上来的税收也减少了。

幸好宋朝的商业经济比较发达,商业税相对丰厚,所以才能维持百年。但是财政支出只增不减,而财政收入却只减不增,早已入不敷出。如果再不改革,朝廷就无法维持了。

变法的第二个原因来自于宋神宗。

宋神宗登基时,年仅19岁,他人很聪明,有强烈的自尊心和建功立业愿望。他对大宋要向辽国称臣,要向辽和西夏缴纳“岁币”,感到极其耻辱。

有一次,宋神宗在朝堂上谈起宋太宗想收回燕云十六州,但北伐时兵败,随行器物和妃嫔都被抢走,自己身中两箭,每年都因此发病,最后也因此而死,不禁呜咽流泪。

他哭着说:“祖先遭受辽国如此大辱,我们和辽国有这样不共戴天之仇,但却还要每年给辽国进贡,这是做子孙的该干的事吗?”

宋神宗有远大抱负,希望效法唐太宗,成为一代明主,建立强盛的国家。而要做到这样,按照原来宋仁宗、宋英宗时的做法,肯定是办不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变法自强。

变法的第三个原因来自于王安石。

王安石在宋仁宗时期,就已经是众望所归的天下名臣。他在宁波、舒州、常州等地当地方官时,都把地方治理得非常好,为政的能力得到皇帝、大臣和民众的公认。他的文学才华和道德修养,也都非常高,是为人敬重的大名士。

王安石志向极其高远,他连唐太宗都看不上,认为如果自己辅佐皇帝的话,必定能帮皇帝成为尧舜那样的圣君。他曾经给宋仁宗写过一篇上万字的奏折,表明自己的政治主张,建议宋仁宗实行变法。但宋仁宗比较持重,没有听从他的意见。于是,宋仁宗和宋英宗时期,王安石屡次辞官,居家不仕。

别人都是求官做,而王安石则是皇帝让他做官他都不做,由此更是名重天下。当时人几乎认为他是“圣人再世”。

宋神宗上台后,王安石看到了致君尧舜的希望,于是上了一个《本朝百年无事札子》,指出现在大宋王朝已经危及四伏,之所以还没事,不过是上天眷顾。但上天是不能长久依靠的,必须得皇帝有所作为,才能继续维持太平。最后他说:“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可想而知,宋神宗看到这个札子的激动心情。别的大臣都是劝他不可轻举妄动,只有王安石劝他奋起作为。而且如此理解他,支持他的,还是能力这么强,品德这么好,名声这么高的再世圣人!

在这种情况下,宋神宗和王安石一拍即合,就开启了大宋朝轰轰烈烈的熙宁变法历程。

但这个变法也引起了一群老持沉重的大臣的反对。韩琦、司马光、欧阳修、张方平等,都是反对变法的。

他们认为,宋仁宗在位时,天下太平,老百姓安居乐业,这样不好吗?为什么要去搞变法折腾呢?

而且,所谓财政改革,天下财就在那里,不在于民,则在于官,政府增加了财政收入,不就等于老百姓减少了收入吗?老百姓已经够苦的了,为什么官府还要去抢夺他们的口食?朝廷应该仁爱养民,让利于民,怎么能与民争利呢?

由此,就逐渐形成了“变法派”和“守旧派”之争。刚开始只是政见之争,后来变成了权力之争,到最后则恶化成了你死我活的仇敌之争了。

苏轼兄弟回到京城时,变法刚刚开始。他们可能也想不到,兄弟俩就此卷入了北宋最惨烈的党争之中。

王安石对苏轼兄弟也很熟悉。可惜的是,这种熟悉,与欧阳修和司马光那种欣赏的熟悉不同,而是非常讨厌的熟悉。因为苏轼兄弟体现的特质,与他追求和欣赏的特质,完全相反。

苏洵带着苏轼兄弟首次来京时,到处拜见朝中大佬,想求个一官半职,王安石对此非常鄙夷。他认为,君子应该有自己的节操,应该特立独行,不应结交权贵以求仕进。

对三苏的文字,王安石只是欣赏其才华而已,对他们谈论的内容,则一点也看不上,认为只不过是苏秦、张仪那种纵横家的把戏,根本就不是正道。

所以,在苏轼、苏辙参加制策考试时,王安石看了二苏的论文,明确表示:苏家兄弟都是战国那一套,如果我是考官,这俩人就都被淘汰了。

当苏辙通过考试,要任命官员时,正好王安石在朝中担任知制诰一职,负责代替皇帝签写任命意见,他直接拒绝撰写苏辙的任命书,说苏辙“右宰相,专攻人主”(意思是攀附宰相,专挑皇帝的毛病)。

给苏轼的任命书,王安石倒是写了,但是其中说道:你年纪轻轻,就能博考群书,确实有点看头,但是我还要试试你从政的才能如何。你要学会“知其然而不违于道”,学东西要有所选择,守住重点。

这意思很明显,就是说苏轼虽然博学多才,但是有两个问题,一是看不出从政的才能,二是博而不专,心无所守。

有了王安石当政,兄弟俩人的仕途命运,基本上就已经确定不会顺利。

苏轼兄弟刚回京时,苏辙写了一封奏折给皇帝,其中谈到了财政问题,引起宋神宗的赏识,当天就召见了他,并把他提拔进了为变法而成立的“制置三司条例司”。

不过,苏辙在这里才待了一年多,因为在王安石推行新法的过程中,他老是提反对意见,就被王安石贬到河南府(洛阳),去当了一名“留守推官”(西京留守司负责刑事诉讼的官员)。

苏轼刚回来时,没有贸然上书,而是依旧担任此前的“殿中丞直史馆”官职,差遣为吏部“判官告院”,负责撰写一些吏部的官方辞章。

后来,神宗皇帝下诏要求百官讨论科举改革,苏轼才上了一份《议学校贡举状》。神宗一看,觉得自己原来没想明白的一些问题,经苏轼一解说,就有豁然开朗之感,于是马上召见了他。

这是苏轼第一次陛见时年二十二岁的宋神宗。宋神宗让他谈朝廷得失,他主要谈了一个意见:皇上您是生而知之的天才,有这份睿智,不怕您不圣明,不怕您不勤奋,不怕没有决断,就怕您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呀。

神宗若有所思,说:你提的这三条,我会好好考虑的。以后你要多多为朕深思治乱,不要有所隐瞒啊。

苏轼为皇帝的信任而感动,但是王安石知道了苏轼提的建议之后,就很不高兴。因为他正是觉得“时不我待”,要皇帝“急求治、广听言、锐进人”呢。苏轼说的完全都反过来了。

神宗皇帝觉得苏轼是个人才,几次想提拔他,都被王安石阻拦了。王安石直接说苏轼兄弟“基本上就是以纵横家那一套飞箝捭阖为能事”,又说“苏轼才华是很高的,就是所学不正。像他这样的人,才华能够为世所用的很少,但是成为祸患的却很多。”

但神宗皇帝毕竟还是喜爱苏轼的才华,虽然变法需要重用王安石,不能不尊重他的意见,但神宗心想,我不认命苏轼做近侍,而是任命文学方面的职位,总没有问题吧?就让苏轼做了熙宁二年国子监举人考试的主考官——这个任命,应该是前次苏轼所上的《议学校贡举状》给神宗留下的印象太深了。

苏轼也是政治上太幼稚,作为考官,他出的策论题目,是考生讨论这个问题:

当年晋武帝平定吴国,因为独断而成功;前秦皇帝苻坚攻打东晋,却因为独断而败亡;齐桓公专一信任管仲,取得了霸业;燕王姬哙专一信任子之,最终却导致燕国灭亡。这些人做的事情相同,但是最终效果却不同。为什么呢?

要知道,当时王安石为了尽快推行新法,基本上也是采用了独断专行的方式。大臣们对此多有嘲讽和进谏,让王安石非常反感。

而苏轼,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出这样的题目,等于把考试当成了反对新法、反对宰相的工具,让王安石怒不可遏,后来就找了个借口,说动宋神宗,任命苏轼为开封府推官。虽然苏轼任职的地方仍然在首都开封,但推官事务繁杂,又不能像在朝中任职时那样摆弄文字,这算是王安石的一个政治手段吧。

但没想到,苏轼到了开封府任职,没消停几天,就又开始上书言事。起初是一件小事,苏轼见春节时,宫廷低价在市面上采购花灯,而且禁止商人私自销售给别人,就上疏说:人家商人忙活一年,借了高利贷来做生意,就是为了春节卖个好价钱,现在官府把人家的生路都给毁了,是不对的。

上疏后,神宗皇帝马上下旨取消了花灯采购计划,并放开了禁售花灯的禁令。

苏轼觉得,皇帝是英明的,是从善如流的,于是胆子就大起来,就又上了一封八千多字的奏折,把新法逐条批驳,批得一无是处。

这回,皇帝就不再理他了,但是也没有惩罚他。

过了几个月,苏轼看皇帝一点反应都没有,他沉不住气了,就又写了一封言辞更激烈的奏折。由于心中愤懑,行文就毫不客气,有很多意气之词。

例如,他把新法比作毒药,认为施行新法就是让老百姓喝毒药,说施行新法后,“民忧而军怨,吏解体而士失望,祸乱之源,有大于此者乎?”又说搞变法的那群人是小人,是“希合苟容之徒”。还说,我们听说皇上近日有悔悟之意,都在庆贺,希望皇上尽快涣发德音,洗荡乖僻,不要再搞变法了。

可想而知,这样的奏折上去,不仅王安石生气,就连宋神宗都气坏了。

很快,就有人向皇帝告状,说苏轼当年运苏洵灵柩回乡时,利用官船贩私盐、木材、瓷器等。

本来这种事情,如果皇帝信任臣子的话,可以置之不理。但这时皇帝本来就对苏轼不爽了,头天收到奏折,第二天就下旨严查,派人把当时帮他们划船的船工,护送的兵丁,全部都找来问了个遍。

查了一圈,啥事都没查出来。司马光觐见皇帝的时候,气愤地说:当初韩琦他们赠苏轼他们那么多银子,他分文未收,难道还会去贩私盐牟利吗?这都是王安石他们要搞他,告状的谢景温,就是王安石的亲家。

虽然苏轼自问清白,并不怕查,但是这种无中生有的指控,令他不寒而栗。于是他便上书,请求外放,到地方上去任职。

神宗可能也是觉得,把苏轼放到外地去,让他别老是上书反对新法,会更好一点。于是就同意了苏轼的请求,批示道:“与知州差遣”,意思是让他当知州。

但王安石觉得,知州是一州之长,新法在一州是否能推行,就看知州给不给力,如果让苏轼当知州,他肯定在那州阻挠新法的实行。于是就给他定为“通判颍州”。神宗觉得以苏轼的资历和才能,通判给低了,但是也不愿拂王安石的意见,就折中了一下,给了苏轼一个好一点的地方,改为:通判杭州。

熙宁四年(1071年)十一月,苏轼一家抵达了杭州,开始了这位最有才华的文人和最美丽的城市的千古渊源。

9

杭州

苏轼作为杭州通判,虽然比凤翔时期升官了,但毕竟还不是一把手,所以在政绩上没有太多可发挥之处。但他的才华与杭州的美景,却是天作之合。

到杭州后,他马上就爱上了这里,觉得自己好像前世曾经到过这里似的。他有一首诗说道:“前生我已到杭州,到处长如到旧游”。另一首诗说:“我本无家更安往,故乡无此好湖山。”

神奇的是,有一次他到西湖寿星寺,进去就说,这个地方我前生来过,还记得后面有九十二级台阶,人们一数,果然是九十二级台阶。

西湖之美,让苏东坡流连忘返。他咏西湖的诗《饮湖上初晴后雨二首·其二》,成为古往今来写西湖的第一绝唱: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这首诗除了写景之外,更是蕴含了苏轼此时已经领悟到的意境:人生何必非要追求天晴呢?就算是下雨天,不也挺好的吗?只要有一颗会欣赏的心,什么样的景物都可以看;只要有一种闲适的心态,什么样的日子都可以过。

这种心态在《饮湖上初晴后雨二首·其一》里表现得更明显,只不过由于不是写景,这首诗就没那么有名:

朝曦迎客艳重冈,晚雨留人入醉乡。

此意自佳君不会,一杯当属水仙王。

由于这首诗的意境对于理解苏轼整个人生的态度非常重要,所以我们有必要解释一下。它是说:早上太阳还好好的,风景很美,结果晚上就下起雨来。想必有些人在抱怨这雨来得不是时候,苏轼就说,这种意境也是很美的,只是你没有体会到罢了。我们要给龙王爷(钱塘龙王又称“水仙王”)敬杯酒啊。

这种随遇而安,不管碰到什么情况都以享受心态处之的人生态度,正是苏轼留给后人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当然,苏轼虽然此时已经有这个意识,但日后还要经历多次反复,多次磨难,才能真正理解到其真意。但也正是这种心态,帮助他度过了那些磨难。

尽管个人的生活很惬意,但苏轼所见的民间疾苦,却也成为苏轼心中挥之不去的痛苦。

此时,王安石的新法已经在全国推行,虽然极大地改善了财政状况,但是也导致了很多地方民不聊生,哪怕富如杭州,都有无数老百姓在遭受痛苦。

例如新推出的“青苗法”,本意是好的。当时很多农民,在上半年急需用钱买农具、买种子、肥料、买粮食的时候,却没有钱,只能找富户借高利贷,后面还不上,只能卖地卖屋,甚至卖儿卖女还债。

王安石便推出青苗法,上半年由官府借钱给农民,下半年收成了,农民再把钱还给官府。这样农民也能救济,官府也能收点利息,补充财政收入。

但问题是,本来应该自愿借贷的,后来变成了强制借贷。每户农民上半年都必须找官府借钱,半年后再还钱,半年的利息高达20%;再后来,变成了下半年也必须借一次,利息也是20%;再后来,变成了城市居民也必须借。这样一来,很多老百姓直接被官府搞得没法活命了。

又如新的盐法,规定食盐专卖,严厉打击私盐买卖,并且鼓励互相举报,对被抓起来的盐民严刑拷打。这造成了两个后果:一是很多民间本来通过私盐贩子可以买到便宜的盐,现在买不到了,穷人几个月都吃不到盐;二是触犯盐法的人实在太多了,每天官府都有成批的罪犯,要拷打不绝,而他们很多其实就是普通老百姓。

苏轼当时作为通判,行刑都要他来签字画押。按照法律,他不得不签,但是他看着那些老百姓受刑,又心在滴血。所以每次签字,对他来说都是极大的痛苦。

诸如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苏轼无由排遣,只能都写进诗里。

而这些诗,由于写的是民间疾苦,帮老百姓出怨气,就流传得非常快。再加上活字印刷术流行而带来的出版业发达,苏轼成为了当时北宋朝最有影响力的KOL(关键意见领袖)。

杭州三年,苏轼就是这样在矛盾复杂之中度过。从个人生活来说,这三年应该是他这辈子最舒服,最闲适的三年;但从内心的痛苦来说,应该也是很痛苦的三年。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正是在杭州,因为与张先这样的大词人的交往,苏轼开始了词的创作(来杭州之前,苏轼没有写过词——至少没有流传下来)。不过此时,他所做的词特别有名的不多,而且这阶段的词,与前辈柳永、张先等婉约派风格相似,大体上都是写出来由歌伎唱的。

宋朝的歌伎文化很流行,士大夫宴游,一般都会有歌伎相伴。除了官方有专门的官伎外,有一定地位的官员家里,也会蓄歌伎。苏轼作为杭州城排名第二的高级官员,自然也不能免此俗,就买了几个歌伎在家里。

但苏轼有一点与别的官员不同,他是碰到自己不喜欢的俗客,才会叫歌伎出来相陪,说是“我这里有几个搽粉的虞侯,来接待大家”。而对于自己喜欢的客人,往往是清茶浊酒,谈心赋诗。

杭州的三年很快过去,转眼苏轼就任满了。虽然他很喜欢杭州,但是和弟弟相聚太远,他非常想念,就向朝廷申请,想去一个离弟弟近一点的地方。

此时,朝中形势也发生了变化。由于熙宁七年天下大旱,与新法带来的影响叠加在一起,造成了很多老百姓吃不上饭,只能流浪乞讨。反映这些情况的奏折像雪片一样飞向朝廷,其中最震撼的是一位名叫郑侠的基层官员画的一幅“流民图”。

所有这些都让宋神宗对新法产生了怀疑,而恰好这时,神宗皇帝的祖母和母亲,也对神宗哭诉,说“王安石乱天下”。神宗只好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位,让他到江宁(今南京)去当了知府。

也就是在这个间隙,苏轼的奏折被皇帝批示,任命他为密州(今山东潍坊诸城)知州。现在没有王安石的阻挡,任命被顺利下达。于是,苏轼离开杭州,直接到密州去上任。

10

密州

密州比起杭州来,条件要艰苦得多。由于地方穷困,加上新法施行后地方政府减少了财政拨款,密州每年的官费很少,又恰逢连年蝗灾、旱灾,老百姓日子极其艰苦,需要用钱的地方多,所以苏轼作为知州,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在杭州过惯了舒服日子,苏轼到密州一度很不适应。这一时期的诗文里,就多了很多哭穷的句子。他在《后杞菊赋》这篇文章里写道:

以前唐朝的陆龟蒙说自己以枸杞和菊花为食,那玩意儿贼难吃,我怀疑陆龟蒙是在骗人。读书人就算是再穷再饿,哪能啃草木呢?

但我现在当官十九年,越过越穷,连衣食都快供不上了,到密州之后,想要吃顿饱饭都难,饿得我只好和通判刘廷式俩人,每天到古城废弃的园子里去找枸杞和野菊花吃,这才知道陆龟蒙说的是真话呀。

虽然说这篇文章写得很夸张,但生活艰难,毕竟是苏轼面临的现实。而比生活更难的,是州县的治理。

苏轼从杭州而来,刚进入密州境内,就遇到了蝗灾,所以行李都来不及放,就投入了指导灭蝗的工作。灭蝗没搞完,又由于久旱不雨,必须得搞抗旱,向朝廷求援,组织救灾。

连年灾祸之下,人民流离失所,很多人活不下去,聚而为盗,苏轼又要组织抓捕盗贼。

尤其令苏轼难过的是,人民活不下去,家里的孩子养不了,就直接遗弃了。所以整个密州,几乎到处都是弃婴。

苏轼劝慰百姓不要放弃孩子,并承诺对这些孩子,官府每个月都会拨出一定的粮食养活他,等养到一年多之后,孩子和父母感情深了,到时候他们就舍不得遗弃了。

由于官钱有限,苏轼把自己的俸禄也捐了出来。他自己的生活穷困,和这也有关系。

苏轼给朋友写的诗,描述了这段时间的情形:

何人劝我此间来,弦管生衣甑有埃。

绿蚁濡唇无百斛,蝗虫扑面已三回。

磨刀入谷追穷寇,洒涕循城拾弃孩。

为郡鲜欢君莫叹,犹胜尘土走章台。

(加盐试译:谁让我跑到这鬼地方来的呀,乐器都生锈了,米缸里落了一层灰。酒没喝上几次,蝗灾倒是闹了好几回。我亲自率领兵丁去山里追盗贼,又流着眼泪满城拾捡被遗弃的孩子。当个破郡守,没几件事是开心的,不过你也不用为我叹息,起码比在京城富贵之地经历那些尔虞我诈要好一些。)

不过,在密州也并不全是苦闷的日子,作为一州之长,身份不同了,心态也不同了,苏轼也有过豪兴大发的时候。这在《江城子·密州出猎》这首词里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这首词是苏轼的得意之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它的出现,使得中国词的风格从此踏出了别开生面的一条新路,由传统上适合十七八岁女孩用吴侬软语演唱的婉约词,一变而成为适合关东大汉执铜琶铁板慷慨高歌的豪放词。

从此,词有了婉约派和豪放派的划分。词题材的扩充,以及以苏轼词为代表的的一大批优秀作品的涌现,也让这一体裁成为与唐诗比肩的艺术形式。

但苏轼在密州期间创作的巅峰,还不是这一首,而是他因怀念弟弟而写下的中秋词《水调歌头》: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这首词一出,古往今来所有写中秋的文字,全部变得黯然失色。往前五千年,往后五千年,它都必将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歌咏中秋第一词”。

除这两首外,悼念亡妻王弗的《江城子》,也是在这期间所作的。前面写王弗的时候已经说过,在此不表。

苏轼在密州,仅仅三年,不仅留下了很好的政绩,更是留下了千古传颂的“密州三曲”,迎来了人生第一个创作高峰。

我们很难说,他在此期间生活的贫困,事业的艰难,心灵的痛苦,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尽管文学上有这些成就,但苏轼离开密州的时候,是带着深深的愧疚和遗憾而走的。因为面对老百姓的苦难,他虽然尽了力,但是又无能为力。

在写给继任知州的信中,他如此说道:

“……

永愧此邦人,芒刺在肤肌。

平生五千卷,一字不救饥。

……

何以累君子,十万贫与羸。”

11

江南

三年又三年,人生几三年。

苏轼的下一站,被派到了徐州。

他这个人,确实是命不好,到密州,碰上了蝗灾、旱灾、盗灾。到徐州才两个多月,又遇上了大水灾。

那年黄河决堤,河水一路狂奔,直冲徐州而来,差点把徐州城淹没。苏轼冒着生命危险,全力组织救援,每天睡在城墙上,历时七十多天,才把这座城市救下来。

第二年春天,徐州又大旱,苏轼形容为“东方久旱千里赤,三月行人口生土。”

救济完旱灾,那个冬天徐州又出现寒灾,而徐州城缺木少炭,苏轼又要到处找炭……

徐州人民跟苏轼说,感谢您救了我们呀,要不然我们都喂鱼了。而苏轼则惭愧地说:是我对不起你们呀,都怪我这个人命恶,跑到哪儿都招来灾凶。

苏轼再也受不了密州、徐州这样条件恶劣的地方了。他无比怀念风和日丽的江南。到徐州没多久,他就向熟悉的朝中大佬求助,请求他们帮忙把自己调到江南去任职。

在他的一番活动之下,这个请求居然成功了。所以在徐州待了没满两年,苏轼就被调到湖州去了。

湖州离杭州就几十公里,苏轼在杭州任通判时,曾经多处出公差到湖州,对这里印象非常好。这次能到湖州当知州,绝对是苏轼梦寐以求的理想职位。

湖州,江南,我苏轼又回来啦!

苏轼高兴地给弟弟写信说:“此去渐佳境,独游长惨神。待君诗百首,来写浙西春”。

到了湖州后,又开心地写诗道:“得意诗酒社,终身鱼稻乡。乐哉无一事,何处不清凉”。

给朋友写的信上,苏轼说,“湖州江山风物,不类人间。加以事少睡足,真拙者之庆”。

但正在苏轼人生最开心的时候,他生命中最大的灾难,已经悄然袭来:

乌台诗案发生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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