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的灭亡,不是郡县制这一层的问题,是更广泛、更深层的制度、体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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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戴上草帽不言肃
  • 所以柳宗元(就是毛主席说的子厚),在《封建论》中就指出:失之在政,不在于制。

我个人认为,您这个理解是有问题的。

首先,柳宗元论是郡县制与封建制的对比,而郡县制只不过是秦朝国家体系、制度当中的一小部分,秦始皇这样的统治者并不单单只依靠郡县制这唯一的“制”来施政,后来的统治者也能通过“政”来修改原有的“制”乃至产生新的“制”,呈现的是“制”和“政”的互相影响、相互依存,二者是不可以割裂出来单独分析的,柳宗元还是缺乏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思想。

其次,柳宗元本身是“制”的一份子,他其实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他没有清晰意识到,除了郡县制以外,唐代的“政”,大部分时候是被另一组堪称后世经典的“制”所深刻影响的,那就是源于隋但确立于唐的“三省六部制”。与秦和隋不同的是,“三省六部制”的落实,强化了政府的行政权力、制约了君主的权力,将对于“政”的KPI考核从原先的“是否让君主满意”为主,向着“事情是否客观做好”的方向倾斜,既可以对冲君主的“暴政”、“懒政”,也可以减少好的政策最终“人亡政息”的可能性。

秦的灭亡,不是郡县制这一层的问题,是更广泛、更深层的制度、体系问题。换句话说,“政”到底是只出自于君主(或少数统治阶级),还是出自于经君主授权有一定独立性的政府,或者是出自于君主和政府的相互制约妥协,乃至如今出自于人民与政府的互动,才是我这些回复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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