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执行是有成本的,所有的小问题都走法律/行政程序,那基层政府将无法承担

【本文来自《现在政府非常倾向于外包和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原因》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050700
  • 还有一个逃避法律责任。

    😎

法律责任这个问题可以归结到成本问题。

法律程序的执行都是要有成本的。

如果所有小问题都走法律程序其成本是基层政府无法承担的。

就比如城管如果不外包,全部按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的程序走。

那一个街道十几条马路,每个马路至少两名公务员的正规执法人员才能管,然后如果要求二十四小时控制乱设摊,那三班倒,一个街道就要一百多一线执法的公务员,一百多公务员至少也要成立一个局吧,在至少设三四个科室,每个科室再5名公务员。这些公务员也不是光干执法,还要搞党建等等一大堆活。

然而实际到一线一个街道有10来个带编的执法人员就不错了,还得是这个街道没有办公室人员占用执法编制。很多地方就是干脆把执法编当做解决办公室人员编制问题的办法,一线根本没有真正有执法权的人员。

最后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外包。用外包来减少法律成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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