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城中村的改造怎么做?

【本文来自《是谁,让打工仔,用着全国最贵的水电煤气费?》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电费的问题

一,按照《电力法》第四十三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房东是没有权力私自变更电价的,所以这种加收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二,深圳今年4月出台了红头文件,商务类公寓(含其他商业类住宅)用于家庭居住的,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所以也不存在按照商业用电来收费。

三,按照某些评论说的,电力公司仅仅收取总表的电费,住户的电费为所有住户分摊的结果,那单价也是远超过最高第三档的收费标准,显然也是不合理的。如果说存在所有分表的读数总和小于总表,多出来的部分为公共用电和线路损耗的,那么房东也应该公布当月总表的抄数作为参考,仅仅是按照分表的抄数来收费,也是不合理的。

四,有评论说,城中村是农业用地,按照农村用电收费,但是我没有搜到相关的信息,南方电网的网站上也只能查到居民用电,我希望有人能给出实证。

五,按照计量法的规定,电表这类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如果没有经过计量检定或者不合格,但是仍在使用的,也是违法行为,租客也是有权力要求房东出具电表的检定报告的。

综上,我不认为现在楼主给出的深圳城中村水电费的乱收费情况是什么“市场行为”或者存在什么“合理性”,对于深圳政府来说要解决这个问题,无非是电表入户,让城中村的租客可以直接向供电公司缴费就行。我是觉得如果说这个都做不到的话,那未来城中村的改造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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