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自然说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逐级演进,越来越高级,人在最低,自然在最高,根本上还是强调人法自然。这里有一个怪现象,人们认为自然应该在最低级,他繁多、杂乱、原始、无识、无为,为什么跑到最高级了呢?其实这里的高级、低级不是按自然现象排列的,而是按人们行事应该遵循的法则排列的,遵循自然就是人们应该遵循的最高法则。

   自然繁多、杂乱、原始、无识、无为,他会有什么法则呢?其实他的法则从时间上就能看出来,没有法则它能亿万年生机勃勃的存在吗?没有法则他能造化出人来吗?没有法则能道法自然吗?他必有法则,只是隐而不显,他的法则就是一任自然。从现象本质说,道在屎橛中,是真的。

   从辩证法的角度看,最卑贱的同时也就是最高尚的,最低级的同时也就是最高级的,道在屎橛中,是真的。

   而一切没有一任自然或者背离自然的东西都成了过眼烟云。流星、恐龙、类人生物、无数物种、一些民族的灭绝、一些团体组织的消失就是例证。

   但这也有不同断句,有人认为应该是“人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把中间衍生的字去掉。看去是人遵循的法则多了,而按他的排列顺序,人遵循的最高法则还是自然,没多少区别。

   有人认为现在人的力量很大,可以九天揽月,可以五洋捉鳖,一怒就不是千里缟素,而是天崩地裂,社会发展一日千里,各种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甚至征服自然的成果层出不穷,离自然是越来越远了,越来越把自然踩在脚下,人不应该法自然了,应该法自己,法自己的意志、智慧、金点子,甚至自然应该法人,听从人的意志、智慧、金点子的安排、部署。

   这一切的大旗好像就是人定胜天,人定胜天好像成了真理。在这个大旗下,西方科学走在前列,中国意志、智慧、金点子走在前列。而其实人定胜天口号或人生哲学理念的提出,不是从真理角度提的,而是在人的力量还很弱小,人的生存还很脆弱的时候,为了鼓舞人的生存意志,不使人们在自然面前气馁,张扬人的力量而提出的。也就是说它仅是一句励志的话,不是真理。

   人之所以要法自然,道理很清楚,人是自然的产物,自然也就在人的身边,自然法则时刻制约着人,人一旦不一任自然或者背离自然就要受到自然的惩罚,人要遵循自然就会有好的结果,富裕、幸福、平安、祥和。这有无数正、反例子,敬畏自然、遵循自然、爱护自然就有好结果,轻贱自然、背离自然、破坏自然就会得到自然的报应,也就是惩罚。

   人是自然的产物,人也是自然,人性也是自然,要尊重人,遵循人性。对社会来说,人和人性是第一位的,社会是第二位的,国家是第三位的,各种团体组织恐怕连第四位也算不上,因为他们变动不居,一时存在一时就消失了,所以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至于那些想远离自然、超乎自然、凌驾自然、亵渎自然的狂人一定会遭到自然的惩罚,希特勒、斯大林、卡扎菲、萨达姆就是明证。

   政策要尊重人,符合人性,绝对不能背离人性,法律要以自然法为准则,不能违背自然法,科学以爱护自然、保护人类、遵循自然和科学规律为原则。政治是什么?政治就是为人的自由、道德升华、不背离自然、实现人的价值,一句话就是为了人法自然而做出的有原则、有法则的努力。一切都不能逆天而行,天就是自然。

   如果这样才能算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就是人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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