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农村宅基地是一个弊大于利的危险想法

【本文由“北方的大蒜”推荐,来自《要让农民把宅基地利用起来,可不是这么个利用法,尤其要谨记这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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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你大可不比这么激动。

    我问一下哈,现在有宅基地的人,是不是其实还有地?就过年这两天回来住的人,这地是荒了还是以每年上千一亩的价格租出去了?同样的道理,如果放弃每年折腾回来一次,而长期租给别人使用,地还是你的,房子也是(就算拆了肯定有赔偿),但每年又能固定收租子,何乐不为呢?

    说真的,利用起来,还能拉动本村及周围的就业,减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真未必是坏事。又提高了国家土地利用率,挺好的。只要法律跟上,别强买强卖,别剥夺拥有权,只出让使用权,真的挺好的。

(1)关于在家居住的时间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了,不光是过年这两天回来住,还有其他原因回来。另外家里基本上都还是有人的,老的跟着中年一辈住在城里不大可能,原因就是他们根本住不惯。

(2)把房子租出去有这个可能性,但不高。我知道北京周边有些白领租的小院而且租金不高。每家每户的原有东西搁哪,怎么清,都是问题。还有每家房子布局不同。愿意来租的人肯定有但很少。城里人其实更想要的是这块地,他们更愿意将旧房子拆除,重新建一个。

(3)拉动就业的是企业,而不是租客。减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这件事上,我觉得在与宅基地上关系不大。

(4)我父亲在村委会工作,但是编外人员,我看见过他给全村人统计过宅基地,现在至少江苏农村每家都有房产证,可以到银行抵押贷款。村里也有两家人是城里人,应该是买了村民的房子,大概价钱在二十几万。可以说实际上农村存在着买卖的事实。

(5)关于宅基地,每家每户只有一处宅基地。只有孩子分家后户口独立之后,子女才能得到新的宅基地。在法律上,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另外,关于强买强卖这件事上,我认为即使没有这个,在目前的分配体系中存在正常的买卖关系对于农村也是致命的。因为有钱人越有钱,穷人越穷,会导致类似于地主的产生,而穷人真的变得一穷二白。

​总之,当然更加有效率的利用资产对于一些人当然是好的,可目前仅为了单个这个宅基地,我觉得弊大于利,因为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社会必须更公平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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