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老婆认为,大学时结婚要孩子最好,后来证明她的想法非常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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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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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这是巨大的社会进步,体现了人类自身再生产(生育)的成本开始由社会承担而不是个人和家庭承担成为趋势。

    我要是老板就大大方方的承诺,欢迎孕妇入职生孩子并提供完整的生育和哺乳福利。逃避社会责任与人性为敌的行为应该摒弃。

一些聪明的菇凉还是懂得回避矛盾的

我一朋友当年相亲就相亲到一女大学生,

大学时就和已经28的我同学结婚,生孩子

那女的毕业时孩子都大了,

对方认为这时间结婚,要孩子最好

双方父母兵强马壮,

自己的大学经济情况因为老公的支援非常富足

以后工作也不会为结婚,孩子之类的烦恼

后来证明,她的想法非常正确,

她那状态竞争比很多男士都有优势,

更别说女士了,那些毕业后啥都没有的压根竞争过她这种

不说其他,单单你结婚,有了孩子,家庭和睦

就给人成熟,稳重,可靠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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